談判有最終的期限,並且這是決定談判成敗的一項決定性因素。假如在談判中遇到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那麼,隨著最終期限的迫近,談判不占優勢的一方必須很辛苦的工作,並且很可能要在最後做出並非情願的讓步。那麼,應對這樣的談判者應該做些什麼呢?

①契約期限。

比如說,某公司的員工要求加薪,他們以不加薪就要罷工來相威脅,並且給公司一周的考慮時間。一旦公司不做任何回應或者拒絕員工的要求的話,員工就會在日期迫近的時候有所行動。所以,公司一定要在期限之前做出適當的解決。

②出庭日。

法庭傳召是最具期限性的,某項審判會安排在哪天進行,當事人就必須在那天出庭,或者說律師一定要在期限之前找到證人或者證據才有可能贏得官司。

③拖延。

談判對手肯定會拖延時間,逼迫你在期限之內做出回應。這種情況,巋須要拒絕對方拖延時間的策略,並且在有限的時間裏尋求談判新的突破點,否則,談判很可能會在最後期限的時候出現不盡如人意的結果。

態度強硬的談判者往往會假設某一任意決定的期限為最終期限,比如他會說:“我的老板說過,如果我們無法在7號之前解決這件事,那麼,我們的談判就結束了”。

這時候,你可以回答對方:“既然如此,我們別再浪費任何時間。告訴他,我們拒絕按他的時間表進行談判,如果他願意同意由我們雙方設立彼此均無法變更的最終期限,我們將會考慮。但是我們絕不會任他獨斷地決定這些討論的條件。”

在談判過程中,如果沒有一個清晰的最終期限的話,雙方可以設定一個彼此都接受的日期為最終期限。比如說:“這樣吧,我們在下周三的時候拿出最後一個問題的解決方案。”

此外,強硬派談判者也經常利用最終期限來誘使對方犯錯。他們先決定對手的真正最終期限,然後設法使對手在期限迫近時因慌亂而采取倉促的行動。

11.3建立信賴關係

美國的一家調查公司做過一次問卷調查,選取相當數量的商業機構的采購主管,向他們詢問了一個問題:在電視機的采購中,你最看重的要素是哪一個?

A.性能價格比:

B.最能滿足我的要求;

C.是值得信賴的品牌;

D.我曾經用過這個品牌。

在以上四個答案中,隻能選擇一個覺得最能接受的答案。結果,有35%的主管選擇的是C:值得信賴。

在商務來往中,建立互信關係是很重要的一個合作原則。談判目的就是為了雙方合作,以獲得各自的經濟利益。如果談判雙方之間沒有互信可言,也就沒有合作可言。拿銷售來說,銷售人員和客戶的關係分成四種類型:

不能滿足客戶的個人利益,也不能滿足客戶的機構利益的,叫做局外人;

能滿足客戶的個人利益,不能滿足客戶的機構利益的,叫做朋友;

不能滿足客戶的個人利益,卻能滿足客戶的機構利益的,稱為供應商;

既能滿足客戶的個人利益,又能滿足客戶的機構利益的,稱之為合作夥伴。

A公司的銷售人員與客戶同時上下班,每天9點鍾與客戶同時上班,上班就去拜訪客戶,下午6點鍾客戶下班,銷售人員跟著客戶下班。

B公司的銷售人員不坐班,可以11點鍾起床,中午去公司吃頓飯,下午去拜訪客戶。而且一定是四、五點鍾去拜訪,因為這個時候客戶剛好就要下班了,下班的時候大家一起去吃頓晚飯,吃完飯到了八、九點鍾,大家去茶館喝喝茶,談談心,所以他們的銷售時間是從中午12點,到晚上大概10點鍾,然後把客戶送回家。

C公司的銷售人員要更晚,就在B公司的銷售人員把客戶送回家的時候,他們正在客戶的門口候著。他們大概上午十一、二點鍾才起床,到公司已經下午三、四點鍾了,然後打幾個電話,晚上請一撥客戶去吃飯,再把這個客戶送回家。隨後他又到更重要客戶的家門口等著,等別的銷售人員把客戶送回家時,這個公司的人再把客戶拉出來吃飯、喝酒、卡拉OK、桑拿,到了夜裏兩點多鍾把客戶送回家。

A公司白天8個小時的銷售,完全是按照客戶公司的作息時間來製定的,滿足的是客戶機構的利益。B公司是下午和晚上銷售!下午是客戶下班時間,這個時候就滿足了客戶的利益。C公司則是既能滿足客戶個人的利益,又能滿足客戶機構利益的。

按照上麵提到的定義來講,隻能既滿足客戶機構的利益,又能滿足客戶個人的利益才可以建立合作關係。據了解,戴爾公司是從白天到夜晚分別安排銷售人員與客戶進行聯絡,使得客戶的機構利益和個人利益同時得到滿足,而且兩手都抓的很牢,每一項工作做的很紮實,幾乎有80%的勝利。那麼,怎麼做才可以與客戶建立互信關係,維係彼此之間的良好合作呢?

(1)不要做過高的承諾

如果銷售人員為了銷售產品做了更多的承諾,但後來發很難兌現自己的承諾,客戶就會覺得不滿意。談判也是如此,如果在談判桌上為了盡早達成談判,而承諾給對方一係列的條件。一旦你的承諾無法兌現,對方會再也不想在談判桌上見到你。在談判開始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對方的需求。然後,盡量滿足對方的需求。隻要對方的需求得到滿足,他不會在乎你是不是給了他更多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