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我國現行房地產企業稅收製度

我國現行房地產稅收製度包括6個稅種,稅收基本法規的製定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征收管理由地方財政、稅務機關負責。

1.稅種設置

目前,中國的房地產稅收製度共設有6種稅,包括: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和土地增值稅。其中,城市房地產稅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國人,契稅和土地增值稅也同時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國人。

此外,與房地產直接相關的稅收有8種,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遺產稅、印花稅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其中,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幾個稅種也同時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或者外國人,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隻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或者外國人,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暫停征收,遺產稅沒有立法開征。

經營房地產的單位和個人可能遇到的稅收還有增值稅、車輛購置稅、關稅、車船稅和車船使用牌照稅等稅種。

據國家稅務總局計劃統計司的行業稅收收入統計,200×年,來自房地產業的稅收(不包括耕地占用稅、契稅、關稅,下同)1369.6億元,約占當年全國稅收收入的5.7%。其中,營業稅收入816.2億元,占60.0%;各類企業所得稅收入360.4億元,占26.3%;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印花稅收入分別為40.8億元、60.3億元、38.4億元、39.0億元和3.9億元,分別占稅收收入的3.0%、4.4%、2.8%、2.8%和0.6%。由此可見,房地產業的主要稅收是營業稅和各類所得稅。

另據國家稅務總局計劃統計司和農業稅征收管理局的分稅種收入統計,200×年與房地產直接相關的稅種的收入情況是:房產稅和城市房地產稅366.3億元、城鎮土地使用稅106.2億元、耕地占用稅118.5億元、契稅538.9億元、土地增值稅75.0億元。如果加上房地產業繳納的營業稅、各類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等項稅收,全國來自房地產方麵的稅收約2470.2億元,約占全國稅收收入的10.2%。其中,營業稅收入占30.0%,契稅收入占21.8%,各類所得稅收入占6.2%,各類房產稅收入占14.8%,各類土地稅收入占9.1%。

在1994年中國實行分稅製財政管理體製以前,房地產稅的收入歸屬隨財政管理體製多次變化,有時劃歸地方,有時劃歸中央,有時由中央與地方共享。1994年以後,中國實行了分稅製財政管理體製,目前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從2000年起暫停征收)劃為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劃為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

除了稅收以外,國家規定統一由稅務部門對房地產經營者征收教育費附加。省級人民政府還可以規定由稅務機關對房地產企業及其職工征收社會保險費(目前主要有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4個項目)。

2.稅收立法

在稅收立法和稅收政策製定方麵,中國實行稅權集中,稅政統一。目前有權製定稅法或者稅收政策的國家機關主要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