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日本侵華戰爭的隱秘陣線(3 / 3)

日本本來是希望直接發行新貨幣代替法幣,但是考慮到法幣是當時唯一能夠購買外彙的,日本又決定改為吸收法幣,在上海外彙市場套取中國的外彙存底。日本之所以選擇吸收法幣套彙策略,是因為當時英美還是日本的主要貿易夥伴,而美國雖然譴責了日本的侵華行為,但實際上並沒有停止與日本的貿易往來。因此,日本瘋狂地向中國大後方傾銷商品,套取法幣與金銀1,再從美國購入棉花、軍火等貨品。

外彙走私的利弊國民政府當然也很清楚,為了防止國內資金外逃與外彙耗損,抗戰初期,國民政府曾頒布了一係列規定。比如《修正妨害國幣懲治暫行條例》規定:意圖營利私運或銷毀銀幣、銅幣、中

1數據顯示,抗戰初期估計法幣每年流出額為二億至六七億之間,數額非常驚人。

央造幣廠銀條或銀類出口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倍以下罰金;《非常時期安定金融辦法》規定:從次日起,存戶每周隻能提取150元;《取締敵偽鈔票辦法》規定:凡敵偽鈔票,無論在任何地方,一律禁止收受行使,否則以漢奸罪處罰;《限製攜帶鈔票辦法》規定:由廣州附近攜鈔赴香港澳門及廣州灣者,每人以200元為限;《收兌金銀通則》規定:運送金銀出口或不出口而需通過海關關卡者,應持有財政部準運護照,在內地運送者,應持有四行收兌金銀處或各地四行分支行處填發的運送金銀證明。人民以金銀類兌換法幣,應送交距離最近的收兌銀行或代兌所兌換。這些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法幣及金銀的流失,但是效用不大,因為很多規定並沒有被嚴格執行。比如許多民眾私自攜帶的法幣都超過限額,但是很少有人被查獲。

到了1939年左右,由於法幣逐漸貶值,日本開始改變策略,排斥法幣、推行偽幣。一方麵在淪陷區禁用法幣,使困居大後方的國民政府無法運用法幣搜購淪陷區的物資,同時又以其收存的法幣搶購大後方物資。國民政府最不願意看到的事情就這樣發生了。1938年6月起日本下令禁止法幣在華北流通,並令從1939年3月起,法幣一律換取偽鈔,逾期禁止使用。此外他們還大量偽造法幣,強製法幣貶值,以擾亂中國金融,破壞中國經濟。日本還在一些城市建立了“物資推廣部”,誘使奸商偷運大後方的重要物資,於是被利益驅動的奸商將從敵區搶購而來的必需品如棉紗、布匹、西藥、零件乃至五金、汽油,又重新運回淪陷區資敵。這對日本來說,可謂一舉兩得的好事,一方

麵可以補充物質,損耗國民政府;另一方麵,可將它存留的大量法幣投入大後方,造成通貨膨脹的惡果。

其間,國民政府也曾取得了一些小的勝利。比如1939年年中,日本看到法幣外彙市場穩定是以犧牲平衡準備基金為代價的,曾集中1億元法幣向外彙黑市衝擊。為了對付日本這一強大金融攻勢,國民黨政府改變穩定外彙的政策,宣布黑市外彙價格開始波動,使英鎊彙價不斷往下跌,由8便士多一直降到3至4便士,這使日本套取外彙的力量打了一個很大折扣。號稱擁有5000萬元資本的偽華興銀行,在這一打擊下,其所巧取的法幣資本就突然減值1200餘萬元;日本在全中國各地無恥走私所得的大量法帀,也因彙率下跌而大貶其值,日本在上海的銀行也因此而大大削弱了力量。

但是總的來說,國民政府對於日本輸出法幣搶購物資的反應還是不夠迅速,直到1943年才正式明令禁止法幣內流,取消限製法幣外流,但這個時候已經晚了,巨大的損失已經造成。後來美國也在評估報告中寫道:“日人已使用相當可觀數量之法幣,據稱尚存有二十億元之法幣,因之使自由中國之物資匱乏而通貨膨脹。”日本則基本上達到了“以戰養戰”的戰略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