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海上馬車夫”的崛起與衰落(3 / 3)

1657年,荷蘭向葡萄牙公開宣戰,采用以戰養戰的方法,搶劫和摧毀葡萄牙船隻。有一次,荷蘭截獲了一艘葡萄牙巨型商船,上麵的貨物包括大量明朝瓷器。葡萄牙指責荷蘭公然搶掠,荷蘭卻搬出自己的法律專家雨果·格羅修斯所寫的著作《海洋自由論》,駁斥當時西葡認為“航道屬於西葡”或者是“西葡第一”的主流觀點,稱公海應如空氣般擁有航行自由。1661年,在英格蘭國王查理二世的調停下,兩國簽訂協議,巴西仍然屬於葡萄牙,但是葡萄牙必須向荷蘭開放其美洲的其他商業門戶,承認荷蘭在亞洲從葡萄牙手中奪得的權益。

就這樣,荷蘭人逐漸蠶食了葡萄牙的海上霸主地位,長期統治了遠東貿易。但是荷蘭的霸權地位注定無法長久——依賴對外貿易、產業結構單一、生產力低下、遭遇鬱金香金融泡沫1打擊等因

1鬱金香泡沫是17世紀荷蘭發生的曆史事件,也是人類曆史上有記載的最早的投機活動。1634年,炒買鬱金香的熱潮蔓延為荷蘭的全民運動,一株稀有品種的鬱金香竟然達到了與一輛馬車、幾匹馬等值的地步。無論是貴族、市民、農民,還是工匠、船夫、隨從、夥計,人們都將財產變換成現金,投資這種花卉。正當人們沉浸在鬱金香的狂熱中時,一場大崩潰已經近在眼前。由於賣方突然大量拋售,公眾開始陷入恐慌,導致鬱金香市場在1637年2月4日突然崩潰。鬱金香泡沫事件不僅沉重打擊了舉世聞名的阿姆斯特丹交易所,更使荷蘭經濟陷入一片混亂。這個曾經繁榮一時的經濟強國開始走向衰落,而“鬱金香現象”則成為世界經濟發展史上一個著名的名詞。

素,決定了一旦外部環境發生變化,荷蘭就有可能快速衰落,這一天終究還是來到了。

03《航海條例》

荷蘭四處擴張時期,英國正在進行光榮革命,受國內局勢的製約,英國未能在海外擴張上與荷蘭較勁。然而當荷蘭在海上大出風頭的時候,其海上霸權危機隱隱出現,地位遭到英國的挑戰。為了追求海上霸權,英國護國公克倫威爾決定挑戰荷蘭。

荷蘭在一個世紀的輝煌中積累了大量財富,馬克思曾引用居希利的話說,荷蘭“幾乎獨占了東印度的貿易及歐洲西南部和東北部之間的商業往來。它的漁業、海運業和工場手工業都勝過任何國家。這個共和國也許比歐洲所有其他國家的資本總和還要多”。這就引起了歐洲其他列強的嫉妒,他們都虎視眈眈地等待著機會的到來。

18世紀歐洲格局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英國國內恢複和平,開始了持續兩個世紀的商業振興和殖民擴張。法國從重商主義財政大臣科爾伯執政開始,製造業取得巨大進步,殖民擴張日俱規模。西班牙實行內政改革以恢複元氣,瑞典也調整了外交政策,從戰爭中拔出腳來參與經濟競爭。可以說,荷蘭麵臨的外部環境在18世紀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荷蘭開始麵臨激烈的國際競爭,這其中與之競爭最激烈的就是英國。

17世紀以來,英國想盡一切辦法擺脫荷蘭在其國內外貿易中的中間人角色。為了能夠打擊荷蘭,英國針對荷蘭貿易的各個方麵都采取了有針對性的措施,最終完成了顛覆荷蘭霸權的目的。

英國首先以打擊荷蘭的航運業為突破口,以此削弱它的轉運貿易優勢(因為造船業和航運業是荷蘭強盛的基礎)。1651年,英國政府頒布了《航海條例》,條例的主要內容是,英國優先,英國本土航海執行壟斷,隻有英國或其殖民地所擁有、製造的船隻可以運裝英國殖民地的貨物;政府指定某些殖民地產品隻準許販運到英國本土或其他英國殖民地等。此條例首要目的就是讓英國人掌管自己的貿易,把荷蘭商人商船排擠出英國經濟活動圈。英國通過貿易禁令來減少對荷蘭工業特別是造船業以及相關貿易活動的依賴。該條例還對英國殖民地臣民的經濟行為做出規定,他們應直接與母國進行貿易,航運隻能使用英國或其殖民地的船隻,也就是說,雇請荷蘭商人商船是非法的。然而中間商角色正是荷蘭繁榮之所在。因此,該條例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荷蘭商人商船,壓縮了荷蘭與英國及其殖民地之間的貿易活動空間。

英國除了排擠荷蘭中間商,還直接打擊轉運貿易重要支柱——荷蘭船隻。

17世紀下半期三次英荷戰爭(1652—1654,1665—1667,1674—1676)雖沒能摧毀荷蘭的商業霸主地位,但使荷蘭商船損失慘重。在第一次英荷戰爭期間,英國捕獲荷蘭船隻1000艘,1654年4月,荷蘭不得不與英國簽訂《威斯敏斯特條約》,承認英國的《航海

條例》。第二次英荷戰爭中,英國捕獲荷蘭船隻500艘。同一時期,因為英國控製著英吉利海峽,荷蘭商船被迫繞道蘇格蘭海岸航行,這樣不僅增加了航程而且還增加了危險。再加之北非海盜明目張膽的攻擊,間接地使得荷蘭商船損失巨大。所以在英國直接或間接的打擊下,荷蘭商船頻頻出事,這就使得西歐其他國家商人逐漸對荷蘭商船信任度減少,更願意租用英國商船。英國對荷蘭航運業頻繁地打擊,開始動搖荷蘭轉運貿易的基礎。

此外,阿姆斯特丹多邊支付體係的中心地位在18世紀受到倫敦的挑戰。在貿易日益擴張的堅實基礎上,英國的票據交換業務也獲得了發展。英格蘭銀行逐漸取代阿姆斯特丹彙兌銀行在國際結算中的地位。在整個18世紀,英格蘭銀行一直為國內外客戶貼現支票,其貼現率為5%或6%,而在阿姆斯特丹隻有價值在600弗羅林1以上的票據才能到阿姆斯特丹彙兌銀行兌現。貼現票據使票據可以完全轉讓,英格蘭銀行成了新的國際金融中心。

在激烈的競爭下,荷蘭首先在海上運輸業中失利,無論在波羅的海還是在大西洋都是如此,英國、法國、瑞典等國家都成為荷蘭的競爭對手;在進出口貿易中,荷蘭也逐漸處於不利地位,各國競相降低關稅以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這就使得荷蘭的貿易商地位不再穩固,經過一個世紀的輝煌,荷蘭也逐漸失去了海上霸主的地位。

荷蘭因遠東貿易發家立國,取得大量的財富,財富使荷蘭打造了

1弗羅林,1252年熱那亞和佛羅倫薩鑄造的一種金幣,幣重3.5克左右,弗羅林幣後來成了歐洲大多數金幣的原型。

一支無人能與之爭鋒的現代海軍,從而在貿易戰中占得軍事主動。然而1670年後,歐洲出現通貨緊縮——由於物產極度豐富,導致價格縮水,而荷蘭人薪酬始終偏高,終致荷蘭失去了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