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嗎?”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激動地抓住他的衣領問:“這是真的嗎?可是他從未向我提起過你呀。”
“可他經常向我提起你。”顏伊然認真地說。
“你來找我是因為他?” 我隱隱有些失落。
“絕對不是,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我痛惜失去了一個好表哥,卻又感謝他將這麼好的機會留給我。素素,忘了他吧!”
我開始仔細審視顏伊然,太像了,真的太像了,我從前怎麼就沒發覺呢?蘇沐暮,是你將顏伊然留給我的嗎?可我隻想要你,我隻要你!
我用異常複雜的眼神看著他。
“表哥好象還有一包東西留給你,當時姨媽還差點不準備給你的,後來我勸了她半天,她才托原來的鄰居轉送給你,包裹你收到了吧?”
“收到了,可我一直不敢拆開。”
“放下他吧,你不能永遠活在回憶裏。”
“我也不想這樣,可我走不出來,我走不出來呀,顏伊然!”我流著淚告訴他,“從前我不敢解剖小動物,是蘇沐暮幫我克服心理障礙,我才能順利地完成學業。可現在,蘇沐暮一走,我又恢複到從前那個封閉的我,連殺一隻雞,一條魚都不敢呀!我還暈血,像我這樣怎麼能做一個醫生啊!我一個醫科大學畢業的,卻不能做一個合格的醫生!我該怎麼辦,我的未來怎麼辦?”
我質問顏伊然,期待他能給我一個答案。然而顏伊然給不了。一把鑰匙隻能配一把鎖。性情古怪的我隻有蘇沐暮才能用他獨特的辦法拯救我,讓我成為一名醫生。蘇沐暮一走,我便喪失了謀生的本領。我感覺自己像個廢物,送往垃圾處理站還會被歸到“不可回收垃圾”一類。
“素素,相信自己,你可以的,也請你給我一個機會,讓我來幫你!”顏伊然真誠得讓人又想流淚。
也許顏伊然真的可以將我拯救成一個白求恩大夫,但他無法拯救我已經落滿塵埃的人生。我得抓緊所有的時間去“一壺春色”茶樓掙錢,我現在一個月能掙到八千多元錢了,有些妖精們拿到的錢比我還多,與她們不同的是,我堅決隻陪聊不陪睡。而且,她們將來得極其容易的錢花在了華服豔妝上,而我則幾乎全用到了家裏。這錢來得讓我心神不寧,這錢花得卻讓我心安理得。
晚上七點,我化了淡妝,坐公交車來到“一壺春色”。下車後,我老感覺有人跟蹤我。莫非是小偷或者劫色的?我加快腳步,迅速逃到茶樓裏。運氣不錯,一位老客戶已經候在包間裏了。一見到我,老客戶親熱地拍著我瘦弱的肩,示意我坐到他身邊。我刻意往旁邊挪了挪,他也跟著我挪了過來。
“怎麼,怕我吃了你?”
“哪能呢,大哥那麼好的胃口,怎麼會瞧得上我這個小女孩?”我不得已在他麵前裝嫩,賣萌,有些男人就好這一口,以欺負小女生為人生之樂事,那我就假裝成全他們吧。
那個老男人有一搭沒一搭地同我、也同旁邊的人聊天,還時不時拿爪子在我肩上拍兩下,我強忍著,隻當享受免費按摩。老男人又要求我陪他跳舞,跳著跳著,他身上便開始散發一股難聞的汗臭味,更要命的是,他還將我拉近到他身邊,烙燒餅似的緊貼著我。
這種滋味真要命啊,卻又無可奈何。
神哪,救救我吧!
突然,一個男人衝進包間,大喝一聲:“放開她!”
男人的突然闖入令包間內所有的人都大吃一驚。
顏伊然!
我頓時站成一塊木頭。木,是呆若木雞的木,是行將就木的木。
他用力推開老男人,將我往包間外拉。“你給我放手!”我掙脫顏伊然的手,怒氣衝衝地瞪著他。
“快跟我回去!”
“不關你的事,放開我!”正在拉扯之時,茶樓的幾個保安圍了上來。眼看保安就要對顏伊然動武了,我擋在顏伊然麵前,對保安說:“這是我朋友,別亂來啊!”說完,拉著顏伊然衝出了茶樓。
一記耳光狠狠地甩過來。顏伊然竟敢甩我耳光!我揚起手準備還擊,手卻被他捉住了。“林素素,你怎麼會變成這樣!”他痛心疾首。
“這是我自己的事,不用你管!”
“你這麼做,對得起蘇沐暮嗎?”顏伊然真狠啊,這話真戮到了我心窩上了。我掩麵失聲痛哭。蘇沐暮終究是無法走出我的心的。我的墮落,最對不起兩個人:一個是父親,另一個就是蘇沐暮。然而,不去茶樓,我還有更好的選擇嗎?
我請求他替我保密,尤其是不能告訴我的父親。他沉默著,淒然離開。
很長一段時間,我們都沒有見過麵。我曾試著撥打他的電話,但他拒接。或許我真的錯了,可是,誰又能告訴我哪條路才是對的?
我可以欺騙世界上所有的人,惟獨不能傷害我惟一的親人——父親。所幸,顏伊然什麼也沒同父親說。
顏伊然要走了,他考上了外地一所著名醫科大學的研究生。他也許隻是想逃避我,我本來就是一顆帶病毒的細菌。
他來向我辭行,我拉住他的衣袖,懇求道:“顏伊然,請你聽我彈吉他好嗎?蘇沐暮走了,我再也沒有彈過吉他,求求你再聽我彈一次好嗎?”
顏伊然親自為我取來那把斷了弦的吉他。
我感覺蘇沐暮走了幾個世紀,我也有好幾個世紀沒彈吉他了。我一曲一曲地彈奏著那把破吉他,雖曲不成調,但顏伊然一直認真地側耳聆聽。我從齊秦彈到羅大佑的歌,顏伊然和著琴聲低吟淺唱。彈到羅大佑的《光陰的故事》時,我忽然想起少年時經曆的一件事:
“上初二時,班上突然來了一個背著吉他的帥氣男人。他自稱流浪歌手,自彈自唱了三首歌,記得其中一首歌名叫《田螺姑娘》,好聽極了,我當時都聽呆了,聽著聽著,心裏忽然有個聲音大叫道:帶我走,帶我去流浪!可是,我什麼也沒做,隻靜靜地坐在座位上癡癡地看著他。歌唱完了,第一次見到流浪歌手的同學們紛紛將自己身上的零花錢掏出來給他,一元,兩元,最多的五元,那是我們身上最大的財產了。還有同學找他簽名,得到他簽名的同學都很興奮。眼見他快要離開了,我飛快地衝上前去,迅速將身上僅有的二十元錢塞到他手上,轉身欲跑開。他卻拉住我,緊握著我的手說:‘謝謝你。’當時我的臉漲得通紅,目送著他漸漸遠去的背影,心卻隨他飛走了。那二十元錢是我當時一個月的生活費,但我一點兒也不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