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產品五花八門,活動分工細,因此發展工業的目標,想要具體也有困難。可是化繁為簡,來一個“工業以鋼為綱”。結果,“鋼鐵元帥升帳”,其他隻好統統服從。大學畢業後我們分到社科院所工作,當時一位副所長叫王耕今,是待年輕人非常好的一位前輩,曾經任國家計委的委員。講到計劃經濟時代如何編製計劃,他說,就是主席的專列裏加掛兩車廂計劃人員,單等前麵定下一個鋼產量的計劃數,後麵就算出一套國民經濟平衡指標。過一會兒,前麵傳回來的鋼鐵數變了,後麵所有的“因變量”再跟著一起變。結果,“元帥”頭腦過熱,所有國民經濟部門都受影響。事後,劉少奇用湖南農民的話批評“三分天災、七分人禍”,看來禍起高度集權的體製當是無疑,但是高層目標過細,也是惹禍的一個因由。目標太具體,容易“指標化”。一旦脫離實際定下高指標,再層層強力放大貫徹,就給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埋下禍根。
比較而言,GDP就抽象一些了。首先它不是產值,而是附加價值的概念,在不同經濟部門之間轉來轉去的那部分不計算在內。更重要的是,GDP不限產業和部門,也不拘泥於某個產品,隻要新創造出來的附加價值,哪一行、哪一項、哪一款都算。這樣看,1980年鄧小平定下的“本世紀翻兩番”,比更早期的“全黨為實現1070萬噸鋼而奮鬥”,或者“農業上綱要”、“過黃河、越長江”,高明了不少。
何以見得?我的看法是:GDP目標總比糧產、鋼產來得抽象,而高層的目標略為抽象一點,底層的經濟自由通常就擴大一點。不是嗎?以鋼為綱,全國動員大煉鋼鐵,誰不參加都不行,其他都要放一放,否則就被“拔白旗”!GDP翻兩番呢?搞啥都可以的:糧食是GDP,經濟作物是GDP,鋼鐵是GDP,襯衫、襪子、家電、汽車、玩具、服裝都是GDP,連搓澡、擦鞋、送貨、唱戲、辦差都是GDP。從選擇生產活動的自由著眼,當然以“翻兩番”為綱,遠比“以糧、鋼為綱”的自由空間來得大。
這樣來衡量,“允許農民進城落戶”比GDP還要抽象。“落戶”固然也是行為和行為的結果,但沒有直接的產出。以今天的認識,農民進城改變了生產、消費活動的區位,利用了經濟過程要素積聚所帶來的效率提升,從而間接地增加了收入和所得。譬如,積聚的工業比“村村冒煙”,更節省基礎設施投資,也更容易分享信息和技術進步;集中人口的交易,市場人氣更旺,“純商業費用”(張培剛的獨立發現)也更低。因此從包產到戶裏解放出來的農村生產力,自發進城鎮,嚐到甜頭的就進而要求在城鎮落戶。
“允許”政策應運而生。說它更抽象,還不是從“糧食到GDP”那樣,把經濟產出做了更一般化的處理。“允許落戶”不是產出的抽象,而是進入另外一個層麵,即我們討論過的“權利”層麵。“農民進城落戶”之訴求,不再是“生產甲產品還是乙產品”,而是“能不能像城鎮居民一樣,在城鎮落戶,最後成為城裏人”。政策說“允許”,開放的是更為抽象的權利,對應的自然是更大的自由。
當然,抽象之權從具體來,也可以回到具體去。比如兩個翻兩番之後,GDP似乎又重新具體化也指標化了。我曾去過一個地方,“五年再造一個××”成為喊得響當當的口號。還不是喊喊就拉倒,實際上是靠“烏紗帽”機製層層加壓,“不換思想就換人”—其實就是換頂烏紗帽。此強度比不過當年的“全國大辦”,一般不可能把全部老百姓都卷進來。但是,還是可以把官場搞得個地動山搖的,而“政府主導的”經濟模式又把這股力量,“杠杆”到經濟全局去。
“農民進城落戶”也有類似的遭遇。時至今日,城市化—也就是允許大量農村人口進城務工經商搞服務,進而落戶—與GDP即經濟增長的關係,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人看得明明白白。於是,城市化也從權利的抽象層麵,退到比較具體甚至可以高度指標化的狀態。一些地方下達農民轉市民的年度計劃,我們的同學實地訪問,真的見到一輩子住在農村、現在仍然住在農村,但戶籍卻改為城鎮居民的“市民”。這也算不得為天下之先,早有別的地方10年前就“宣布”一晚上完成了百分之百的城市化。
於是引發批評。“GDP至上”,批評隻顧經濟不及其他的傾向;“偽城鎮化”,劍指虛誇的為政之風。輿論幾乎一致呼籲改變考核體係。發展目標方麵,有建議以“產品服務的質量和生活品質”來約束GDP;有建議把環境代價算進去,搞“綠色GDP”;也有建議用國民“幸福感”代替冷冰冰“客觀的GDP”;更複雜的建議是用“全麵小康指標體係”取代GDP。城市化方麵,不少人建議降溫以防止“大躍進”,特別是呼籲穩健推行戶籍改革。這些批評建議各有道理,不過也有一個共同的傾向,那就是要把政策目標定得更精準、更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