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的否定性導致絕對的相對性,《莊子》的《齊物論》所闡發的就是絕對的相對性。《齊物論》中說,細小的草莖和粗大的木柱,最醜的人和最美的人,乃至千奇百怪的事物,“道通為一”。分就是成,成就是毀,“複通為一”。“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
《齊物論》超越了尋常的“彼此”和“是非”,是從高於尋常的層次來看“彼此”和“是非”的。它是一種富有啟發性的思維模式,雖由改造巫學的眾生互參思維模式而來,卻已超越巫學層次,賦予楚國藝術以出神入化的想象力和創造性。
莊子為文,奇詭莫測,變化無窮,氣勢浩蕩,意象崢嶸,往往令讀之者意奪神駭,疑非人工,殆若天成。
戰國中期有農家起於楚國,其宗師為楚人許行。《孟子·滕文公》記:“有為神農之言者許行,自楚之滕,踵門而告文公曰:‘遠方之人,聞君行仁政,願受一廛而為氓。’文公與之處。其徒數十人,皆衣褐,捆屨、織席以為食。陳良之徒陳相與其弟辛,負耒耜而自宋之滕,曰:‘聞君行聖人之政,是亦聖人也,願為聖人氓。’
陳相見許行而大悅,盡棄其學而學焉。陳相見孟子,道許行之言,曰:‘滕君則誠賢君也,雖然,未聞道也。賢者與民並耕而食,饔飧而治。今也滕有倉廩府庫,則是厲民而以自養也,惡得賢?’孟子曰:‘許子必種粟而後食乎?’曰:‘然。’‘許子必織布而後衣乎?’
曰:‘否,許子衣褐。’‘許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曰:
‘冠素。’曰:‘自織之與?’曰:‘否,以粟易之。’曰:‘許子奚為不自織?’曰:‘害於耕,’曰:‘許子以釜甑爨,以鐵耕乎?’曰:
‘然。’‘自為之與?’曰:‘否,以粟易之。’‘以粟易械器者,不為厲陶冶;陶冶亦以械器易粟者,豈為厲農夫哉?且許子何不為陶冶,舍皆取諸其宮中而用之?何為紛紛然與百工交易?何許子之不憚煩?’曰:‘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為也。’‘然則治天下獨可耕且為與?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為備,如必自為而後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顯然,農家所關心的不是農業技術,而是農民生活。商品經濟衝擊著自然經濟,使許多小農求自給自足而不可得,把許多小農推到了破產的境地。許行的神農之言是為這些小農請命,希望把商品經濟按小農所能接受的方式控製在小農所能接受的範圍內。所謂小農所能接受的範圍,即限於用粟去換陶器、鐵器之類。所謂小農所能接受的方式,即要求一切商品都像小農生產的粟那樣,隻須計量定價,無須按質定價。
《孟子·滕文公》記陳相說:“從許子之道,則市賈(價)不貳,國中無偽。雖使五尺之童適市,莫之或欺。布帛長短同,則賈(價)相若;麻縷、絲絮輕重同,則賈(價)相若;五穀多寡同,則賈(價)相若;屨大小同,則賈(價)相若。”孟子比許行和陳相通達時務,他駁斥道:“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萬。子比而同之,是亂天下也。巨屨、小屨同賈(價),人豈為之哉?從許子之道,相率而為偽者也,惡能治國家?”
小農隻求溫飽,對市場的需求是不多的。《史記·貨殖列傳》記“楚越之地”“不待賈而足”,這是專就“饒食”而言的。與“饒食”
相比,其他都是次要的,商品隻求合用,價格隻求平穩,精粗美惡則在所不計。許行的學說其實沒有超出小農的見識,因而經不起孟子的批駁,當然也無法與其他學說爭勝,不久就銷聲匿跡了。
大致與莊周、許行同時,楚國有一位鶡冠子,隱居深山,姓名不詳。以鶡為冠,因有此號。鶡為雉類,喜鬥,雖敗不退。隱居而鶡冠,可見其壯心未泯。道家的本色正是這樣,其身固與世無爭,其心則縈世不已。鶡冠子的學說也以黃老為本,而兼治天文、術數。
今本《鶡冠子》在偽書之列,但從內容來看,應為戰國時代楚人所作,未必盡偽。
戰國中期,楚國還有一位學者名長盧,其學說已湮沒無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