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內亂導致外患(4)(2 / 3)

家族如有世職,就成為官族了。地位最高而且資格最老的官族是屈氏,世選莫敖。鬥氏地位也很高,資格也很老,但並非官族。

地位較低、資格較淺的官族,如鍾氏世為樂尹,而觀氏世為卜尹。

楚國的要職———即令尹、司馬和大縣的縣公,都不是世職。這些要職,在政治清明之時,任親則必選賢,任賢則必論親。

族權與王權又對立又同一,構成了楚國貴族統治集團內部的基本矛盾。與王權協調時,族權是王權的股肱,族長奉職於廟堂,族兵效死於疆場,此等事例累世不鮮。反之,與王權摩擦乃至衝突時,族權就成為王權的禍患了,族長可能成為政變的主謀,族兵可能成為叛軍的主力。楚國每逢族權與王權發生對抗,勝利或遲或早屬於王權,絕無例外。

楚國的縣或大或小,大縣等於一個小國。與北方各國相比,楚國多大縣。這是因為楚人滅掉了許多中小諸侯,即以其地置縣,便於利用原有的管理係統。作為諸侯是中或小的,作為縣就大了。如申和息原是兩個中小諸侯,被滅後成為兩個大縣,可以合編為一軍。

靈王一度滅陳、蔡為縣,加上邊境大城不羹,三縣各有千乘之賦,都比申和息更大。

縣邑多而且大,賞邑少而且小,這是楚國王權的根基。楚國公室特別強大,王權特別牢固,發生了改變也不會大權旁落,這是因為楚人偏愛王權嗎?不,這是因為楚國的經濟體製和政治體製確保了王權的絕對優勢。

小人的主體是“庶人”,占楚國人口的大半。其中,“國人”較少,“野人”較多。庶人中的國人是楚族平民以及地位與他們相當的楚籍異族平民,他們通常住在城裏。庶人中的野人多為異族人,入楚籍後逐漸楚化,是農奴和類似農奴的依附農民,住在鄉裏。所謂“野人”,用大白話來說,就是“鄉下人”,然而並不包括為數甚少遁跡鄉裏的國人。

庶人的中間地位,又鮮明,又微妙。《國語·楚語》記屈建說:

“國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饋,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魚炙之薦,籩豆、脯醢則上下共之。”說的是祭典,等級分明,庶人可用魚炙之薦,陳籩豆、脯醢之類,雖則寒酸,但祖宗的鬼還不至於挨餓,非奴隸可比。但他們終究是小人,受著等級的嚴格約束。《左傳·宣公十二年》記晉大夫士會論楚國的國情說:“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貴有常尊,賤有等威,禮不逆矣。”總之,庶人是下等國人、上等小人、諸色野人。

身為國人的庶人,據《左傳·宣公十二年》所記,其職業有“商、農、工、賈”之別,還有為數不多的官和為數較多的吏。把“商”與“賈”分開,可想而知,前者是大商人,後者是小商販。把“商”擺在前頭,把“賈”擺在後頭,想來是因為官方看重大商人而看輕小商販,這和晉國是有明顯差別的。晉國庶人以下的序列,據《左傳·襄公十四年》所記,是“庶人、工、商、皂、隸、牧、圉”。

皂、隸、牧、圉暫且不論,庶人多為農民,商人的位次在農民和工匠的後麵。由此可知,若與晉國相比,楚國可以說是重商的。但與鄭國相此,楚國就不算是重商的了。

身為野人的庶人,被較強的依附關係束縛在裏社中,務農為業,承擔兵賦和貢稅,家境雖或優或劣,地位則都是農奴和其他依附農民。庶人大致也可分為上、中、下三層。上層的庶人,或居官而受祿,或無官而饒財。就連其中的農夫,生活也與下士相仿,這和北方的情況是差不多的。《禮記·王製》說:“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也。”中層的庶人,在正常狀況下尚不愁溫飽。還有下層的庶人,通常執賤役,難免有饑寒之虞。

特別走運的庶人也有乘堅策肥的,但如不自行貶省,就可能觸怒貴族乃至王室。令尹子南的寵臣觀起,出身庶人,職居微官,居然有馬數十乘,一旦禍起,慘遭車裂。在等級森嚴的社會裏,最忌下逼上。觀起自奉如顯貴,子南視之如羽翼,這就犯了下逼上的大忌。這樣為一個庶人而株連及於執政大夫的事,在北方諸國是不會發生的。楚國公室最強而庶人最多,介乎兩者之間的貴族如果豢養庶人以為羽翼,便是公室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