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然,文獻所記靈王所好的是男子細腰。此事見於《韓非子》、《戰國策》、《晏子》、《墨子》、《荀子》、《屍子》、《尹文子》、《淮南子》、《新論》等書(《荀子》誤作“莊王”),所記的是男子細腰。如《戰國策·楚策》記莫敖子華對威王說:“昔者先君靈王好小要。楚士約食,馮而能立,式而能起。食之可欲,忍而不入;死之可惡,(然)〔就〕而不避。”《墨子·兼愛》說:“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要,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脅息然後帶,扶牆然後起。比期年,朝有黧黑之色。”同篇又說:“昔荊靈王好小要。當靈王之身,荊國之士飯不逾乎一,固據而後興,扶垣而後行。”這些為求腰細而節食減肥的“士”或“臣”,無疑都是男子。
對女子,楚俗更以腰細為美。《大招》有句曰“小腰秀頸”,是文獻證據。在楚國的美術作品中,女子無不細腰,是實物證據。女子細腰尚不足為奇,男子細腰才是楚俗所偏愛的。
《呂氏春秋·侈樂》說:“宋之衰也,作為千鍾;齊之衰也,作為大呂;楚之衰也,作為巫音。”所講的都是樂舞。“巫音”,即巫歌巫舞。“楚之衰也”,指靈王即位以後。《新論·言體》說:“昔楚靈王驕逸輕下,簡賢務鬼,信巫祝之道。齋戒潔鮮,以祀上帝,禮群神。躬執羽紱,起舞壇前。……”靈王所做的,是把村野的巫音引進宮廷去了,這是宮廷樂舞的一次改革。靈王酷愛此道,而且精通此道。否則,他是不會屈九重之尊,放浪形骸,拿著羽紱,踏著鼓點,去載歌載舞的。
(第三節靈王以政變終
靈王敢作敢為,他要利用當時莫能與之爭勝的財富和甲兵去追求莫能與之爭勝的權威和聲譽。他的文才和武略並不出眾,但極為自負。群臣的諂諛和諸侯的逢迎使他陶醉,乃至不能察覺危機正在悄悄地向他逼近。但他以為自己是當之無愧的明主,因而並不缺乏容人的雅量和任賢的決斷。
公元前534年———靈王七年,春夏之際,陳國內亂。陳哀公弟公子招和公子過擅殺陳哀公元妃所生的太子偃師,改立二妃所生的公子留為太子,陳哀公被迫自縊。陳行人幹征師以舊君之亡和新君之立告於楚,恰逢陳哀公下妃所生的公子勝訴於楚,靈王當即殺死幹征師。陳人危懼,公子留奔鄭,公子招諉過於公子過而殺之。是年秋冬之際,楚公子棄疾為元帥,擊滅陳國,即以其地為縣。靈王命穿封戌為陳公,稱讚他“不諂”。穿封戌曾與未即王位的公子圍發生衝突,乃至操戈逐公子圍。這時,靈王問穿封戌,假如你當初料到寡人有今天,你會退讓嗎?穿封戌答道,假如臣當初料到大王有今天,臣將舍生忘死去安定國家。言下之意,是說自己一定要為郟敖去殺公子圍的。如此直言,靈王聽了,竟不以為罪。
許國多次遭鄭人侵襲,許君希望能遷到離鄭國遠些的地方去。
公元前533年———靈王八年,許大夫圍到楚國做人質,楚公子棄疾奉命把許國從葉邑遷到了別稱城父的夷邑(在今安徽亳州東南)。同時,把原住夷邑的民戶遷到了陳縣,把方城外麵的一些民戶遷到了許縣。蔡靈侯是在十餘年前弑父自立的,不得民心,陽親楚,陰附晉,靈王以為其罪不可恕。公元前531年———靈王十年,春夏之際,遣使以甘言重幣請蔡靈侯到申縣相會,蔡靈侯滿腹狐疑,但還是帶七十名甲士硬著頭皮去了。靈王在申縣設盛宴款待蔡靈侯,酒酣耳熱之際,伏兵齊出,捉住了已經頗有醉意的蔡靈侯。二十一天後,蔡靈侯被殺,隨行的七十名甲士也無一幸免。公子棄疾領兵伐蔡,晉使狐父代蔡向楚求情,靈王不許,蔡都被圍約半年,終於城破,靈王命滅蔡為縣,以公子棄疾為蔡公。
據《左傳·昭公十一年》所記,靈王“用隱大子於岡山”。“隱大子”,即蔡太子有,“有”或作“友”。“用”,若非殺其人以祭,則必取其血以祭。《春秋》記此事雲:“楚師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
查《史記·管蔡世家》,友是後來被蔡平侯殺死的。由此可見,靈王“用隱太子於岡山”,隻是取其血以祭岡山。假如釋“用”為“殺”,並且把它作為楚國盛行奴隸製的旁證,那就推演過深了。
曾經指責靈王收容逃亡奴仆的無宇,此時為申公。祭岡山用隱太子,申無宇不讚成。命公子棄疾為蔡公,申無宇又大不以為然。
《左傳·昭公十一年》記靈王問申無宇“棄疾在蔡何如”,申無宇答道:“親不在外,羈不在內。今棄疾在外,鄭丹在內,君其少戒!”
“親”為親貴,而棄疾乃親貴之最受寵者;“羈”為羈臣,類如客卿,而鄭丹乃羈臣之最受寵者。棄疾在外為蔡公,鄭丹在內為右尹,按申無宇的意見,靈王該提防著才是。靈王又問:“國有大城,何如?”
申無宇答道:“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君所知也。”對申無宇憂心忡忡的提示和警告,靈王雖則肯聽,可是全然不信。他太自負了,以為天下莫如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