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要從平心靜氣開始,根據一定的記憶目標,找出適合於自己學習特點的記憶方法。比如,記憶環境的選擇就因人而異。有人覺得早晨記憶力好;有人感到晚上記憶力好;有人習慣於邊走邊讀邊記;有人則要在安靜的環境下記憶才好等等。不管選擇哪種方式記憶,都必須保持“心靜”。心靜才能集中注意力記憶,心靜才能形成記憶的優勢興奮中心,記憶須從心靜始!
首次記憶法
首次記憶有四種方式:
一是背誦記憶法。將運算過程和結果在理解的基礎上背誦記熟,這種記憶稱為背誦記憶。比如,加法與乘法法則,兩數和、差的平方、立方的展開式等記憶都是背誦記憶。
二是模型記憶法。有許多數學知識有它具體的模型,我們可以通過模型來記憶。有些數學知識可有規律的列在圖表內,借助於圖表來記憶,這些記憶都稱模型記憶。
三是差別記憶法。有些數學知識之間有許多共性,少數異性。要記住它們,隻需記住一個基本的和差異特征,就可以記住其他的了,這種記憶稱為差別記憶。
四是推理記憶法。許多數學知識之間邏輯關係比較明顯,要記住這些知識,隻需記憶一個,而其餘可利用推理得到,這種記憶稱為推理記憶。
例如,平行四邊形的性質,我們隻要記住它的定義,由定義推得它的任一對角線把它分成兩上全等三角形,繼而又推得它的對邊相等,對角相等,相鄰角互補,兩條對角線互相平分等性質。
重複記憶
常見的適合數學學習的重複記憶有三種方式:
一是標誌記憶法。在學習某一章節知識時,先看一遍,對於重要部分用彩筆在下麵畫上波浪線,在重複記憶時,就不需要將整個章節的內容從頭到尾逐字逐句地看了,隻要看到波浪線,在它的啟示下就能重複記憶本章節主要內容,這種記憶稱為標誌記憶。
二是回想記憶法。在重複記憶某一章節的知識時,不看具體內容,而是通過大腦回想達到重複記憶的目的,這種記憶稱為回想記憶。在實際記憶時,回想記憶法與標誌記憶法是配合使用的。
三是使用記憶法。在解數學題時,必須用到已記住的知識,使用一次有關知識就被重複記憶一次,這種記憶稱為使用記憶。使用記憶法是積極的記憶,效果好。
理解記憶法
知識的理解是產生記憶的根本條件,對於數學知識特別要通過理解、掌握它的邏輯結構體係進行記憶。由於數學是建立在邏輯學基礎上的一門學科,它的概念、法則的建立,定理的論證,公式的推導,無不處於一定的邏輯體係之中。因此,對於數學知識的理解記憶,主要在於弄清數學知識的邏輯聯係,把握它的來龍去脈,隻有理解了的東西,才能牢固記住它。因此,數學中的定理、公式、法則,都必須弄通它的來龍去脈,弄懂它們的證明過程,以便牢固記住它們。
用好這一方法的關鍵,在於學習要注意理解,這一方法,不僅對於數學學習,就是對於其他學科的學習都有著廣泛的應用。應十分重視。
係統記憶法
有位青年學者總結自己的經驗得出:“總結+消化=記憶”。這正是根據係統記憶法的思想總結出來的。因為係統記憶法,就是按照數學知識的係統性,把知識進行恰當的比較、分類、條理化,順理成章,編織成網。這樣,記住的就不是零星的知識,而是一串。可以試著采取列表比較的形式,或抓住主線、內在聯係,把重要概念、公式和章節聯係串為一個整體。
簡化記憶法
根據記憶目標的特點或自身規律,使用適當方法將記憶目標簡化,是減輕記憶負擔、提高記憶效率的有效方法。具體又有如下幾種方式:
一是口訣簡化。中學數學中,有些方法如果能編成順口溜或歌訣,可以幫助記憶。
二是圖表簡化。有些知識借助表格也能幫助記憶。例如,0°、30°、45°、60°、90°等特殊角的三角函數值;等差與等比數列的定義、一般形式;指數與對數函數的定義、圖像、定義域、值域及性質;三角函數的定義,圖像、定義域、主值區間、增減性及有關公式;最簡三角方程的通值公式等等,都可以用表格幫助記憶。
有些數學題的解題方法,也可以用表格化難為易、馭繁為簡。例如,用列表法解乘積或分式不等式,計算多項式的乘法,求整係數方程的有理根等等,都是很好的方法。
三是目標簡化。篩選出記憶目標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用以取代記憶目標的整體,是簡化記憶的又一常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