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買菜(1 / 1)

一家人住進了大萍三室兩廳的房子,大萍的父親帶著張木森去了一次附近的菜市場,第二天父母就去了金城的二萍家。

張木森每天早早起來去趕早市,回家做飯,然後再送孩子上學。下班回來,收拾早餐過後沒來得及清洗的餐具,然後還是做飯、接孩子放學,周六周日要洗衣服,收拾衛生。一天的生活忙忙碌碌,到是充實。

每天趕早市覺得太辛苦,他盡可能把下班時間往前趕一點兒,就事兒把菜捎回來,多花一點錢也認了。

張木森在下班的途中經過菜市場,買了些鮮豬肉,幾條帶魚,又到露天市場的蔬菜攤上買些豆角,豆角不是很新鮮,張木森就把鮮肉和帶魚放在一旁,拿過方便袋盡量挑些好的往裏裝,稱完豆角後發現鮮肉和帶魚都不見了,張木森問賣菜的,“我的肉和魚呢?”賣菜的回答:“我也沒看到。”張木森覺得是他們合起夥來幹的這事兒,但又沒有證據,氣的搖了搖頭生氣的說:“這貧困的人民還這麼多嗎?”又想:“丟的東西也不多就算了吧!以後注意就行了。”晚飯時張木森和大萍提起了這事兒,張木森半開玩笑的說:“你生活在了貧困地區呀!還有偷菜的呢。”就把丟菜的事兒和大萍說了一遍。“你還能幹點啥呀!挺大個男人買點菜還給弄丟了,還舔著臉說呢!不嫌丟人哪?”大萍麵無表情的說。思思看看大萍又看看張木森,繼續吃自己的飯。張木森本來是想拿這事兒當樂子說說,沒成想樂子沒成,倒惹的都不高興,自己也弄了個倒憋氣。

第二天張木森慌稱單位要加班迎接檢查,故意不回家做飯。大萍下班後隻好煮餛飩。大萍對家務活實在不通,尤其是做飯,她最拿手的飯就是煮餛飩。她發現冰箱裏餛飩不太多,便把元宵和餛飩一起渚了。等吃飯的時候才知道,那不是元宵而是粘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