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輝上任,先敲打了幾個在偽政權和偽軍裏混事的富戶,一下子搞到幾千大洋。他用這些錢做本錢,搞“大生產”。實際上是販糧食、棉花、食鹽及百貨用品進來,沿途偽軍把守的崗樓“莫敢擋也”(當年叫開展供銷業務、信用業務、運銷和運輸業務。連縣委書記梁正中外出開會也借機搞運輸,用掙來的腳費買了被褥,添置生活必需品)。
1938年我黨晉察冀省委發出《**晉察冀省委關於在政權機關中工作的黨員必須遵守的條例》,1942年10月頒布《晉察冀邊區懲治貪汙條例》。再看一分區,俺們知道的,1939年秋楊成武、袁升平召開大會嚴厲處理兩個紅軍營級幹部私分500元法幣的問題,1941年處理一團團政委朱遵斌的經濟問題。一分區那些因經濟問題被槍斃的這裏就不一一提及了。在這個眾目睽睽的嚴峻形勢之下,楊成武居然敢為一分區收入830元這點小錢“親自布置任務”,“以身試法”。這怎麼可能?
紅軍,還有當時的八路軍,是一支軍紀非常嚴格的部隊。而且嚴格到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地步。朱遵斌事件僅是事例之一,更典型的事例還有長征時期mzx的妻弟也因違犯軍紀而被槍斃。
此事例來自《賀z珍的風雨人生》一書。賀的弟弟賀敏仁在長征中,被誣告擅自進喇嘛寺,拿了一千多銀元,結果師部根本不聽他本人的辯解,連向上級都沒有報告,就被槍斃。事後,賀子珍聽說了,她比那些師部的領導幹部有頭腦,她會思索,會分析,知道弟弟是個冤案。因為“一個最壯的挑夫,也隻能挑七、八百塊銀元,他根本拿不走一千多銀元。”而且,“他隨身就是一個小背包,一條小軍毯,真有那麼多銀元也沒處放。”
看到這裏讀者們也就會知道,否定這一個人很難背負800塊銀元走路的根據,也來自《賀z珍的風雨人生》一書。
朱遵斌案與賀敏仁案除了錢數不同,其它方麵都有著有相似之處。在陳正湘的信中我們得知:“朱(朱遵斌團政委)幾次複信說總共五萬三千多元,上繳分區四萬,團裏留下一萬三千多,在晉東南招待開會慰勞傷病員等花掉三四千元,其餘交團供給處保管。”
朱遵斌這五萬三千法幣合多少銀元?據中國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經濟室主任鄭起東研究員測算,1940年法幣尚未貶值,一法幣相當於一銀元,而當時的物價,每石米(約160斤)80元左右。也就是說,這可是實打實的五萬多銀元呢。
朱遵斌說:這“五萬三千多元,上繳分區四萬”。按照晉察冀邊區政府統一財政收入,“罰沒款及戰爭繳獲等均為邊區收入”的規定,朱遵斌所說的“分區”,應該是分區行署的財政管理部門。其餘“團裏留下一萬三千多,在晉東南招待開會慰勞傷病員等花掉三四千元,其餘交團供給處保管”,也就是說,一團尚餘**千元法幣或銀元的積蓄。
最後再次回到議論得主題:楊成武,一個晉察冀軍區最強大的軍分區司令員兼政委,圍著這830元的幾百元小錢折騰,值得嗎?
結論:現在網站和報刊的編輯自己對曆史都是一知半解的,所選的文章就隻能當作“新編革命曆史故事”看好了,隻是不能當真。一當真就破綻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