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短夜(2)(3 / 3)

冬香聲音模糊地答道:“就算聽了這種事,也請你不要討厭我。”

“我怎麼可能討厭你呢?”

“真的嗎?”冬香強調了一句後,開始說了起來:“就在昨天夜裏,那個人又喝醉了酒才回來。”

冬香可以說幾乎不提家裏的事情,她口中的“那個人”,指的就是她的丈夫。那個人又喝醉了回來,從冬香的話中可以知道她的丈夫嗜酒如命,好像經常喝醉,或許因為他剛剛調到東京工作,所以東請西請的有很多喝酒的機會。

“然後呢……”

“我在泡澡,正打算休息,結果突然聽到:‘先別睡覺……’”

隻要想象冬香家裏的內部結構,就能斷定酒醉而歸的丈夫是在客廳裏和妻子搭話的。

“我沒有辦法就坐在那裏,那個人提出要我偶爾也陪他喝喝酒。”

作為中年夫妻,的確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

“那個人讓我拿杯子來,所以我就拿來了,結果他就給我也倒了酒。”

“你不是沒什麼酒量嗎?”

“是這樣的,但是那個人多次糾纏命令我‘喝下去’,我仍舊沒喝,由於對方強迫我‘無論如何都得喝’,我害怕起來……”

對方畢竟是冬香的丈夫。菊治覺得被對方強迫喝酒並沒有什麼可怕的,可冬香的感受卻似乎完全不同。

“那個人一旦喝醉酒就兩眼發直,所以我無可奈何就喝了一杯。喝完以後,不知為什麼我突然覺得很困。”

“你剛剛泡完澡,是不是有些虛脫?”

“不,不是那種感覺,我一下子頭暈目眩起來,連起身都起不來了……”

冬香說的事情聽上去非比尋常。

菊治剛想繼續追問,又覺得好像在探究人家夫妻之間的秘密,於是緘口不言,這時冬香靠近他,略帶膽怯地說:“我也許被人下了什麼藥。”

“藥?”

“對,是安眠藥。”

怎麼可能呢?難道冬香的丈夫不經她的允許,偷偷給她服用了安眠藥,而且是喝醉了酒回來?他為什麼非要對剛泡完澡的妻子做這種事情不可?

“那他是不是把藥放到了酒裏?不過你當時沒覺得有什麼特別嗎?”

“我當時覺得酒好像有點兒苦,那個人手裏有各種各樣的藥。”

聽說冬香的丈夫在製藥公司工作,所以要想弄到安眠藥的話的確十分容易。

但是,這也不能成為偷偷給妻子下藥,使其昏睡的理由。他是半開玩笑似的試著做的嗎?

“你就那樣睡著了嗎?”

“我已經睜不開眼睛了,‘我先休息了。’說完我就要去臥室。這時,就聽對方說‘到這邊來’……”

看樣子當時氣氛變得十分詭異,菊治屏住了呼吸。

“我平時總是和孩子們一起睡,那個人獨自在裏麵的房間睡覺,我被他強行帶到了裏麵,我極不願意,但由於困得要命……”

“然後呢?”

菊治不由得把身體向前探去。

“我也記不清楚了,覺得自己好像被脫光了衣服……”

在深更半夜,丈夫親手扒掉了被安眠藥迷倒的冬香的睡衣。

“怎麼會呢?”

“可是非常奇怪,我醒來時發現,衣服都……”

即使睡著了,如果被人單方麵脫光了衣服,感到什麼地方異常或許也十分自然。

“他為什麼要做這種事?”

“我也不清楚,可能是我一直拒絕和他……”

菊治以前聽冬香說起過一直逃避丈夫求歡。

即便如此,冬香說的事情也非比尋常。

在一天夜裏,喝醉回家的丈夫要求妻子陪他喝酒,然後將安眠藥放在酒裏等等,而且還將被藥放倒的妻子脫得一絲不掛……

如果是一般的夫妻,這種事情絕難想象。豈止如此,就算夫妻關係多少有些異常,也不會有丈夫做這種事。

當然,冬香的丈夫好像十分怨恨她。即使偶爾求歡,也很難得到她的允許,是出於對妻子頑固不化的憤慨,他才設計出這種愚蠢的事情的嗎?

這樣一想,不是不能理解,不過那難道說不是一種強奸嗎?就算因為對方是妻子,談不上那麼嚴重,可若換作妻子以外的女人,這就是地地道道的犯罪。即便是妻子,恐怕也是一種犯罪。

菊治漸漸對冬香的丈夫產生了一股怒火。

“那件事,你不會搞錯吧?”

“雖然我當時頭昏昏沉沉的,但是……”

冬香此刻好像拚命回憶什麼一般,雙手按在了太陽穴上。

“當時的地方好像十分明亮,由於晃眼我想把臉扭開,但身體卻動不了……”

“那麼,房間裏的燈一直開得亮堂堂的……”

菊治想象著在燈光耀眼的房間裏,冬香的丈夫從上麵俯視妻子被剝得一絲不掛的身體。那時她丈夫的眼睛盯在哪裏?手又觸摸什麼地方了呢?

白皙而光滑的肢體赤裸裸的,完全聽憑丈夫擺布,沒有半點兒反抗。不管是否受到了侵犯,在那一刻冬香的身體和遭到蹂躪並無兩樣。

僅隻是想象,菊治就已覺得頭腦發熱,頭暈目眩起來,一想到那個被剝得精光的身體正在自己眼前,菊治不禁陷入了一種怪怪的感覺之中。

“接下來呢?”

菊治忍不住尋根究底,冬香正在等他追問般點點頭。

“我記得的隻有這些。隻是到了黎明時分,我發現自己躺在丈夫身旁,就慌忙逃了出去……”

由於冬香這時變得沉默不語,菊治繼續追問:“怎麼啦?”

冬香用蚊子一樣的小聲嘟噥:“我被強迫……”

冬香再次一邊啜泣一邊道歉:“對不起……”

看來冬香還是被丈夫剝得一絲不掛地強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