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孩子為什麼這麼不負責任,總是屢教不改
很簡單,這是因為我們做父母的替他們承擔了做錯事的後果。這樣做的結果,不僅讓孩子失去了責任心,更讓他們永遠不會反省自己的錯誤,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犯同樣的錯誤。
我們都知道,一個行為會產生一個結果,孩子沒有體驗到他所犯錯誤的“結果”,心裏就不會有觸動,就不會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有多大,他們甚至不能辨別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一個上小學二年級的孩子,因為打碎了玻璃被老師批評,一生氣,放學後他把一層樓上的玻璃全砸了。老師來製止他,他還理直氣壯地說:“我爸有的是錢,我賠還不行嗎?”從上幼兒園起,這個孩子每次犯錯都是他爸爸拿錢擺平,從而讓他產生這樣的思想認識。
兩三歲的孩子心智發育還不成熟,他們經常會犯一些小錯誤。爸爸媽媽在教育孩子的時候,往往比較心疼孩子,不管出現什麼樣的後果都願意替孩子去承擔,或者怕孩子惹出麻煩,就包辦代替孩子做事。爸爸媽媽這種做法雖然是出於“愛”,但卻阻礙了孩子的正常成長,不但孩子解決問題的能力得不到鍛煉,更讓孩子養成了逃避責任、滿不在乎、做事不計後果的壞習慣。
當然,我們的處事方式也直接影響著孩子。孩子從一出生就在爸爸媽媽的影響下,如果我們做事衝動、學會推卸責任,孩子也將是有類似性格的人。
◎讓孩子自己承擔做錯事的後果
由上麵的分析,我們得出一個結論:我們不要替孩子承擔後果,要讓孩子自己承擔做錯事的後果,才能避免孩子屢教不改,形成惡習,培養出有責任心、明理懂事的好孩子。
我想起前文中著名學者高橋敷在《醜陋的日本人》中描述過男孩砸玻璃的事。
那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它教會我們應該如何讓孩子學會承擔做錯事的後果。孩子在承擔後果的過程中就會體會到許多後果是自己造成的,時間長了,孩子就會逐漸形成正確的是非觀,在做事之前,也會習慣性地進行思考後再做出行動。
對於兩三歲的孩子,我們也要從小讓他們體驗後果。兩三歲的孩子做事通常會以“我喜歡”為標準,而不是以“我能不能做”為標準,我們要提前告知孩子做錯事的行為後果。比如,孩子不好好吃飯,我們就要收起家裏的零食,告訴孩子:“現在你不好好吃飯,要到晚上才有飯吃。”然後任憑孩子怎麼哭鬧,我們一定要堅持我們的決定。幾次之後,孩子自然就會慢慢地從挨餓中吸取教訓,好好吃飯了。
特別提醒:
兩三歲的孩子在心理上已經具備了一定的承受能力,適當地讓孩子承擔一些責任和自己做錯事導致的後果,對他們的成長是有利的。雖然如此,但一定要以安全為前提,如果對孩子有危險的後果,我們一定堅持不要讓孩子去承擔。最後要告訴孩子一句話:這次做錯了不要緊,重要的是下次別再錯!
行為有偏差,一定要糾正
孩子沒有問題,如果孩子有問題,那一定是父母的問題。
——薩提亞
每一位媽媽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為身心健康、行為正常的孩子。可是,我們慢慢發現,孩子的行為出現了偏差。
張女士發現,自己3歲的兒子暢暢開始學會說謊了。因為張女士出差,周六才回來。回到家張女士問兒子:“今天和爸爸在做什麼呀?”兒子告訴張女士:“今天去了幼兒園,老師教畫畫。”周六不用上幼兒園,可見兒子在說謊。兒子為了讓張女士高興,就編了謊話。張女士非常著急,孩子的行為怎麼越來越偏差了呢?
有很多和張女士有類似疑問的父母曾經向我求助,現在,我把一些孩子行為偏差的特征表現給大家出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