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和你想的不一樣,個性的定型期 (3)(3 / 3)

3歲半的悅悅跟著媽媽參加一個聚會,在聚會的幾個小時裏,悅悅一點兒都不讓媽媽省心。當媽媽和別人聊天的時候,她不是要果汁就是要冰激淩,媽媽讓她等一會兒,她就大喊大叫。參加聚會的一位阿姨對悅悅說:“悅悅可乖了,聽媽媽的話啊!”結果悅悅撲過去打了那位阿姨一下,嘴裏大聲喊著:“閉嘴!”氣得媽媽當眾打了悅悅屁股幾下,悅悅更是哭鬧起來沒完。

孩子一些不尊重別人的行為經常讓我們感到苦惱,甚至憤怒。我們在家經常教育孩子出門要有禮貌,家裏來了客人要好好接待,可是孩子的表現經常會讓我們失望。我們不明白,孩子為什麼學不會尊重別人呢?

◎了解孩子為什麼不尊重別人

日本作家池田大作說:“尊重孩子的人格,孩子便學會尊重他人。”可見,孩子之所以不尊重別人,是我們對孩子的尊重不夠。

有些父母可能很納悶,兩三歲的孩子也需要尊重嗎?答案是肯定的。馬斯洛“需要層次理論”中的第三層便是被尊重的需要,多小的孩子都渴望自己受到尊重。我們尊重孩子,孩子便學會如何去尊重別人。可是,我們做父母的采取的一些方式讓孩子感覺不到受尊重,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麵:

其一,父母居高臨下地指揮一切。我們利用“權威”來指揮孩子,不顧他們的意願,為他們設計人生。比如,你該報什麼興趣班,你要學好英語,你要……這樣的指揮完全讓孩子感覺不到人格的尊重。

其二,包辦代替,過度保護。兩三歲的孩子正是開始學習獨立的時候,他們喜歡自己的事情自己去做,如果我們擔心孩子做不好就代替他們去做,擔心孩子安全不允許孩子幹這幹那,那麼孩子的好奇心和探索欲就會受到限製。

其三,經常訓斥、懲罰孩子。孩子在進行探索、嚐試的時候可能會犯一些錯誤,訓斥、懲罰是最傷害孩子自尊的方式,甚至會給孩子的心靈留下一生的陰影。

孩子不是我們的私有財產,隻有我們懂得尊重孩子,孩子才能從我們的示範中學會如何去尊重別人。

◎如何尊重孩子,才能讓孩子懂得尊重別人

首先要端正思想,放下自己的“權威”思想和高高在上的架子,改變“我說你聽”的教育方式,蹲下身和孩子平等地溝通,讓孩子感覺到自己作為一個人應該享有的權利。

要學會和孩子溝通。不要以為孩子是自己的,說話就可以很隨意。比如,我們命令孩子幫我們拿報紙,然後一聲不響地接過來,邊喝茶邊看報。我們的態度直接影響著孩子對待他人的態度。因此,在平時與孩子交往中,我們要為孩子示範說話的禮貌,經常說“請”“謝謝”“對不起”等禮貌用語。

給孩子自己做主的機會。在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我們和孩子意見不一致的情況,我們要學會給孩子自己做主的機會。就拿平常的小事來說,比如孩子想穿一件紅色衣服去幼兒園,而我們覺得搭配起來不好看。這時候,我們需要給孩子自主選擇的機會,讓孩子自己去承擔選擇的後果。他們可能因為小朋友說不好看而改變主意,但我們的尊重會讓孩子在與人交往時懂得尊重別人的意見。

尊重孩子的所有權。尊重孩子的所有權就是教孩子懂得尊重別人的物品。上麵第一個例子中,洋洋就是不尊重別人的所有權,隨意搶奪小朋友的玩具。不要以為我們給孩子買的玩具自己就可以隨意支配,其實,送給孩子的東西的所有權都屬於孩子,我們要用當然要借,還要經過孩子的允許。比如,我們想用用孩子的畫筆,就要對孩子說:“寶寶,能把你的畫筆借給媽媽用一下嗎?”孩子得到了尊重,就會用相同的方式對待別人。

除此之外,我們還要做到不當眾揭孩子的短,不當著孩子的麵抱怨、議論、嘲笑別人等,我們的做法都是為了給孩子樹立一個好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