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日後,我在鎮裏一月一度的廟會上再次見到了顧正濤和焦小琪。他們已經成婚三日了,見到我,他們立刻迎了上來。焦小琪滿臉新嫁娘的羞澀,與堂前那個義正辭嚴挺身而出的姑娘判若兩人。我看到他倆滿臉幸福的樣子,覺得我的確做了件好事。
“大人,您一個人來逛廟會啊。”顧正濤說道。
“是啊,偶爾得空出來逛逛,府裏還得有人看著。”
“對了,小琪,你不是有事想找袁大人商議嗎?”
“這……正濤,我真的不知道當時有沒有看清楚。”姑娘紅著臉對他的丈夫說道。
“沒事的,不管什麼事都說出來聽聽唄。”我說道。
“這……”姑娘仍然猶豫著。
“是這樣的大人,小琪上個月坐擺渡船的時候,看到一個人把另一個人推到河裏去了。”顧正濤替妻子說道。
“大人,我真的不確定我有沒有看清楚。”姑娘補充道。
“這件事發生在哪裏?”我問道。
“南城牆的護城河邊,”姑娘說道,“當時船上沒幾個人,又下著雨,大多數人都呆在船篷裏。我看到船快靠岸了,就走出船篷,突然聽到背後撲通一聲,像是有人落水的聲音。我回過頭,隻看到水花飛濺,船尾站著一個人。我不確定是不是他把另一個人推下了水,我也沒法問他。”
這個月,官府並沒有接到人口失蹤的案子。倘若有人落水死亡,必定會有人來報失蹤。否則可能真的如姑娘所說,是她看錯了,要麼就是這個人落水後自己遊到了岸邊,要麼就是這人是外鄉人,所以本縣才沒有收到失蹤的報案。
無論如何,我都要去查個清楚。“焦姑娘,你說你是在南城牆的擺渡船快靠岸的時候看到有人落水的?”我確認道。
“是這樣的。”
“具體是哪一天的事,你可記得?”
“五月初八。那天我乘船去河對岸的姑媽家,所以記得清楚。”
別過顧家夫妻後,我完全沒有心思繼續逛廟會了。我立刻來到府衙,帶上五六個水性好的差役前往南城牆護城河邊的擺渡碼頭附近尋找屍體。差役們撲通撲通跳下水,不到一盞茶工夫,一個差役浮上水麵並大叫道:“大人,發現屍體了!”
半個時辰後,這具無名屍被打撈了上來。多日泡在水裏,皮膚已經腫脹並腐爛。屍體被河底的水草纏住,所以才沒有浮上水麵。死者臉部腫脹得厲害,完全看不出原來的樣子,隻能勉強看出他是個白麵小生,年紀不超過三十歲。他的脖子上掛著一塊龍的生肖玉,可能是他父母或妻子送給她的。他也曾有過深深愛著他的家人,如今卻變成了一具屍體。
我用草席將屍體蓋住,等著趙仵作過來。焦姑娘說她是五月初八看到有人被推下水的,也就是說這具屍體已經在水裏泡了二十天。二十天,鎮裏卻沒有人來報失蹤。二十天。我突然想起兩個月前曾有一個婦人來官府報他丈夫失蹤。這個婦人長得明眸皓齒,他的丈夫叫周生財。得到她丈夫的畫像後,我們立刻四處張貼了出去,還通知了其他縣的官府一同協查,然而兩個多月來仍然毫無音訊。眼前的這具屍體,會不會是那個婦人失蹤的丈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