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普通法、特例法和宗教事務法(2 / 3)

江東派卻辛辣地反擊道,到底要讓百姓們(現在這些士人也迫不得已認為自己是百姓的一部分。)損失多少才能讓律法完善?而如果律法永遠不完善,那麼是不是就要百姓們永遠承擔損失?

吵到最後,爭論開始變成新舊兩大學派的大爭論,保守派利用激進派好不容易暴露出來的問題,集中火力猛烈抨擊,激進派利用自己在輿論和“學術界”的優勢奮力反擊。到了華夏三年夏天,誰也說服不了誰的兩派再也不願意這樣無休止地爭吵下去,他們都把目光轉向曾華,各自把意見整理完整,提請曾華決斷。而在這次大爭論中已經意識到華夏立法、司法體係缺陷性的華夏三省和大理寺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見,要求進行修正和改進。

曾華接著這些文書報告,心裏也是嘀咕不已。他在異世不是法律專業的,隻是在異世網上學得半吊子的水法律知識。但曾華畢竟是一個多了解上千年曆史的人,他非常明白法治社會和人治社會最後走向的趨勢。

法治這個基礎卻不能廢棄!這是曾華給自己說得第一句話,但是怎麼樣進行有效的法治,而不是進行某種虛假的法治呢?

曾華慢慢總結自己在異世所受的一些法律教育和感想。法治不是以德服人,但也不是否定道德,因為很多法律是以人和社會的道德觀念為基礎的。它是以嚴謹的規範和嚴酷的懲戒來約束人們的行為,以便保證百姓的權利。

但是法律的標準是什麼呢?平等、公正?曾華心裏一點底都沒有,這個時候他開始有些後悔,當年多學點法該多好。

當他收集所有的爭論文書報告時,發現保守派領袖謝安提出一個建議,將鄉俗慣例也列入法律範疇之內,以便彌補現行法律的漏洞。這個建議讓曾華突然想到了他以前在異世網上看到的有關海洋法係和大陸法係的爭論,也突然領悟到自己準備修撰一部包羅所有準則的民法是不由自主地學習拿破侖編撰《民法典》的行為。

到了這個地步,曾華就開始思考準備把華夏的法律體係帶向哪個方向?曾華根據自己以前的所知所聽總結了兩大法係的特點。

大陸法係,好像是以法、德國為例,它好像強調判案必須有法律依據,強調立法和司法分工明確以及強調製定法的權威,這個法律體係相對而言適用中央集權(而且從曆史上來看,中央集權的國家都喜歡采用大陸法係)。

而海洋法係除了製定法律之外,還采用判例法,也就是法官的判案也可以做為法律依據,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法官也擁有一部分的立法權。而且相對大陸法係來說,海洋法係更重視律師的作用,做為原告和被告的代理人和辯護人,他們在訴訟程序中占據某種程度的主導地位。

該用哪一種法律體係呢?每一個法律體係的優缺點一直爭論到二十一世紀也沒有爭出個結果,做為一個法律的門外漢,曾華實在是難取難舍。

看著曾華猶豫的樣子,轉任尚書省國事秘書的曾緯看在眼裏,便開口勸道:“父親,你到底猶豫什麼呢?”

“我在猶豫我們的法律今後將如何走向?因為我們現在必須確定法律的基礎思想,而這個思想一旦確定,我們的司法、行政甚至和習俗都將受到影響,所以我要慎重。”曾華站在花園裏,沐浴著長安夏天的朝陽。

“父親,我曾聽你教誨說,每一段時期評判對錯的標準都不一樣,就是我們現在建立的律法過去數十上百年說不定還要修改,父親,依孩兒看來,律法隻有不斷地修改才能與時共進。”曾緯斟酌再三才說道。

“你有這個想法我很欣慰。”曾華知道曾緯想說的意思,以曾華開國君主的地位,隻要曾氏王朝延續,他現在製定的法律就會永遠有效,任何一個想修改它的人都有一道難以逾越的阻礙。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曾華現在製定的法律越完善,一旦出現問題,後果就越深遠。所以曾緯才委婉地向曾華建議,不必過於追求完善。

“我現在有五十三歲了,花甲之年,心裏的執念反而越來越大了,我總想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但是我沒有想到,或許做的越多將來卻會錯得越多。”曾華背著手,站在花園裏望著遠處的龍首原,那裏還在修建著新王宮-大明宮。

曾緯看著曾華滿頭的華發在風中微微飄動著,心底的那根情弦悄然地被撥動,曾緯一直認為自己的父親總是有一種非常沉重的危機感。這種擔憂華夏千年之後的危機感讓自己的父親東征西討,南征北戰,然後又費盡心思建立一整套截然不同的政治、思想體製,而且為了這套體製不惜各種手段鏟除和壓製異己,保證這套體製的順利施行。

自己的父親處心積慮地到底在擔心什麼?曾緯在心裏暗暗地想道,但是他不得不承認,自己父親的目光是異於常人,總是能看透曆史的迷霧。

“緯兒,你今天的話讓我清醒不少。如果我操之過急,說不定反而恰得其反。”過了許久,曾華終於收回了目光,轉向曾緯說道:“我能做的就是打開一扇窗戶,讓陽光投進來,隻有看到了陽光,人們才會知道什麼是黑暗,也會知道該追求什麼了。”

第二日,曾華在中書省的大會堂召開三省和大理寺聯席會議,在會議中他提出了《普通法》草案。在草案第一章第一條款就寫明了普通法的原則:除非某一事件的法例因為客觀環境的需要或為了解決爭議而需要以成文法製定,否則,隻需要根據當地過去對於該事件的習慣而評定誰是誰非。所以在《普通法》裏,除了製定的法律之外,更起作用的將是當時的風俗習慣和社會百姓對當事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