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普通法、特例法和宗教事務法(1 / 3)

華夏三年夏天,正當歐洲大陸兵荒馬亂之時,華夏全國上下卻剛剛經曆一場大辯論,一場有關律法方麵的大辯論。而這場空前激烈的大辯論起因卻非常的簡單。

華夏元年的秋天,兗州良誠記商社的一艘海船在京口靠岸,上麵滿載的都是從南海扶南、究不事(即真臘,今柬埔寨地區)地區運來的上等檀木、象牙以及紅綠寶石等真臘特產,按照事前定好的協議,這一船貨品是專門銷給建康城裏的江東商社,這家由六家原江左世家豪門出資組成,並留下族人經營的商社也為這批貨品墊付了不菲的預付款。

但是當這船貨品順利運抵京口時,局勢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或者說是“市場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所以原本應該很正常的交易一下子變得充滿變數了。

當這艘海船於華夏元年春天從被華夏占領不久的象林(今越南峴港)啟航不久,駐紮在林邑北部地區的四萬餘南海經略軍與林邑西邊的究不事國趕來救援的軍隊大打出手,接著又把究不事的宗主國扶南給牽涉進來了。最後的結果就是扶南國王竺旃檀發布命令,宣布斷絕與華夏國的一切往來,並驅逐華夏商人,禁止華夏船隻靠岸等等。

這樣的結果就是原本從扶南、究不事等國源源不斷輸入到華夏的各種南海特產一下沒有了。而這類貨品在華夏南北原本需求量就很大,基本上處於求略大於供的局麵,現在一下子斷了貨,而且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恢複供貨,這些貨品的價格一下子就漲得沒譜了。

正當江東商社看著《商報》上一天一變的價格樂開花,盤算著這一筆買賣做下來能盈利多少時,良誠記卻玩了一個花樣,讓江東商社的美夢徹底破裂。

這艘船在朱崖郡(今海南島,華夏元年設,與合浦郡一起被劃歸廣州管轄)東麵遇到海風,差一點就沉到海底去了,幸好老天保佑,掙紮著飄到了合浦郡的徐聞港(今雷州半島南端的徐聞縣),在那裏修整了兩個多月才算完。而有些貨品也已經進了水了,在徐聞晾幹了後再上得船。

按照往日平常的慣例和華夏《海商貿易法》的規定,這些貨品進了水,做為買方江東商社,他們可以要這些貨品,也可以不要這些貨品,但是都可以要求賣方良誠商社按賣價(賣給江東商社的價格)賠償一定金額的補償。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江東商社也顧不上這麼多了,隻要貨品到手就好了,因為這裏的大部分商品跟茶葉、布絹等貨品不一樣,海水打濕了,隻要晾幹了就沒事了。

但是良誠商社卻不願意交出貨品來,他們想了一個方法,試圖將這批貨品變成自己的。他們拿出徐聞港港事局出具的文書,證明自己的海船遇上了海風,貨品都進了水,所以向京口海關和廣陵郡商曹提出申請,主動要求按海事損失處理,向江東商社給付損失賠償。

江東商社不答應了,現在這船貨品真正是奇貨可居。就算是進了水,品質上多少受了影響,但是依然能賣出自己進價三倍以上的價格,我要你等同進價的賠償幹什麼?不答應,堅決不答應。

但是良誠商社卻堅持己見,京口海關和廣陵郡商曹卻犯難,良誠商社這一招的確不地道,但是人家卻依足了律法條例,在法律程序上你是找不出一點錯誤的,因為賣方有義務和責任按照合同協議規定向買方提供海事等運輸損失賠償。幾方坐下來協調商談了許久,廣陵郡商曹隻得依據律法規定,要求良誠商社按照合同價格一倍賠償江東商社,而京口海關也出具了文書,隻要良誠商社給付了所有的賠償,這船進水的“不良貨品”就放給良誠商社。

江東商社眾掌櫃的氣得吐血,這一倍賠償算什麼?這貨品隻要轉一下手,還能獲得兩倍的盈利。但是這些掌櫃找了商法律師(即古代訟師,在北府時期,隨著北府獨立司法體製的完善,以辯護為職責的律師被北府法律正是承認和規範你,漸漸取代了以訴訟為主的非正式職業-訟師)),也聽廣陵商曹和京口海關解釋了這麼久,知道良誠商社在律法方麵占了理,廣陵商曹的決定中是盡量彌補了江東商社的損失,要不然隻是按價賠償這錢就少了一半。

在商法律師的建議下,江東商社一紙訴狀就交到京口地方裁判所,把良誠商社告了。良誠商社也不示弱,聘請商法律師,積極應戰。這樁官司從華夏元年的冬天起一直打到華夏三年,從京口地方裁判所到廣陵郡地方理判署最後到揚州理判署。而在這場官司後麵還引發了更多的紛爭。

江東商社代表原江左朝廷世家貴族們的利益,這些名士貴族們一部分進了三省,大部分進了國學,雖然沒有以前那種呼風喚雨的權勢了,但是他們擁有的影響力卻依然不容小視,尤其是因為他們的身份,所以也能在輿論上獲得發言權。

從官司開始,江東商社背後的人開始利用關係找到了玄學派的邸報和幾家與江左舊人有關係的民辦報紙,開始大肆報道該案件的來龍去脈,並密切關注該案件的審判過程。這些人在報紙上尖銳地指出,商貿的根本就是誠信,而良誠商社卻利用法律,這個應該用來保障誠信的工具來大肆破壞誠信,這不得不是一個悲哀。

處於道德下風的新學派不甘示弱,他們為了保證以法治國理念的成果-華夏法律體係,奮起反擊。他們在報紙中指出,任何人不可能預知未來發生的一切事情,隻有吃一踐才能長一智,也隻有出現了問題才能針對問題來修訂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