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麵沸沸揚揚,真正能決定一切的許進臣,卻頭疼於本土的變故,他不能不考慮本土對南亞的影響,因為朝廷和都督府派來的使節都來了。
本土傳來的消息混亂不堪,一些消息說皇帝罷免了大都督,並在東林黨人的推動下,有計劃地逐步收回殖民地的管轄權;另一些說法則是大都督已經集結了數十萬大軍,隨時可能推翻朝廷,建立新朝。
朝廷使節給許進臣的承諾是:如果許進臣領軍回國,支持朝廷,朝廷將正式冊封他為南亞王,世襲罔替;許諾他為大明西南兵馬總指揮使,主持西南軍務,協助管理東南亞殖民地;這位使節保證,喜馬拉雅諸國和烏斯藏效忠皇帝,到時候將幫助他鎮壓叛亂。
都督府的使節向他重申《殖民法》,表示都督府絕不幹涉殖民地內部事務,並要求許進臣遵循法令,不得幹涉本土內政。這位使節甚至暗示他,總督喜馬拉雅的肖楚聯是新黨成員,如果他領軍北上,不僅來自本土的物資將被斷絕,喜馬拉雅的駐軍也將與他為敵。
兩位使節的不同態度,或許可說明都督府在軍事上是占據優勢的,朝廷需要他領軍回國,都督府隻要他置身事外就行了。
不過,軍事上的優勢並不能說明一切,都督府組建的國防軍駐防全國,殖民軍不計其數,但1634年西北軍兵敗波斯,都督府因為過度擴張,以至於到了無兵可派的地步,不得不從局勢並不穩定的南亞調兵,釀成了一場災難。
三四十年代,皇帝和都督府的鬥爭表麵化,傳說都督府數次調兵,皆因諸多顧忌而放棄,轉而利用來自殖民地的財富擴大都督府在民間的影響力。
1647年,都督府主要財源的南洋殖民地不堪重負,驅逐殖民官員,將貿易權轉交給西人,都督府不得不調兵彈壓,這次彈壓雖然沒有釀成流血衝突,卻讓南洋移民不再信任本土商人。
1650年三月,以馬達藍李家為首的十九世家,聯合上萬移民莊園發表聲明,自組蘭芳公司,所有南洋移民莊園出產統一由公司收購外貿,外來商人不得直接與移民莊園聯係采購,廢除本土商人的貿易壟斷,隻承認明國商人的優先權。
《蘭芳宣言》直接觸犯了都督府的利益,通過蘭芳公司的轉口貿易,都督府的殖民收入縮小了三分之一。八月,都督府宣布蘭芳公司非法,南洋艦隊封鎖南洋主要貿易港口,隔絕外來船隻,逼迫公司解散。
蘭芳公司隨即組建自己的貿易船隊,在《殖民法》的保護下,懸掛日月十字星旗的蘭芳船隊在南洋艦隊的炮口下與荷蘭商人交易。都督府對應建立封鎖機製,向使用軍事通(航)道的南洋貿易車隊和船隊征收高額路費。南洋移民在蘭芳公司的鼓動下同仇敵愾,大力開辟林間小道和偏僻航道,不惜將大量貨物堆積損毀在倉庫中,拒絕就範。
1650年八月,都督府利用棉島土著動亂,宣布南洋殖民地進入戰時狀態,“暫時”收回南洋自治權,從本土調軍鎮壓南洋土著暴亂。不甘示弱的蘭芳公司,立即聯合莊園民軍組建平叛軍,率先發起平亂戰爭。
1651年正月,都督府組建的第一批平叛軍在交趾海域得到確切消息,棉島暴亂已經被蘭芳軍平息。師出無名的平叛軍停駐交趾兩月,都督府命令他們返回本土。
四月初,第一批平叛軍與第二批平叛軍在淡水會合,於五月中旬登陸福州,不久以“東林黨阻礙平叛軍,放任南洋土著殘害移民……得知當地移民自組軍隊,奮力平亂,竟汙蔑南洋移民為暴民”為借口,全軍北上,共兩萬餘人,自稱“為了帝國人民的利益,驅逐禍國殃民,汙蔑忠勇漢民的東林黨”。
平叛軍一路北上,沿途不斷有國防軍、地方軍加入其中,沿海省份紛紛聲援平叛軍。大軍進入北直隸,直趨北都,朝野震動。東林黨大量逃亡,少數中堅分子宣布與北都共存亡。皇帝請求都督府平亂,都督府以“人民的呼聲不容忽視”為由,拒絕出兵進攻移民武裝(平叛軍自稱殖民軍,屬朝廷允許的民間“自發”武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