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家族史(1)(2 / 3)

許敬兩家反目成仇的過程是這樣的:一個許家嫁入敬家的女子感覺受了夫家虐待,逃回娘家要求娘家做主。許家聽了這個女子的訴說,覺得敬家的那個夫婿做的有些過分。出於對敬家的敬重,許家首先派人去敬家核實情況。敬家得知自己的媳婦居然逃回娘家,根據當地習俗,認為這是許家對敬家的蔑視,也派人要許家給個說法。許敬兩家來來回回交流了幾回,許家終於不耐煩了,派人給敬家去信:夫家必須八抬大轎迎回媳婦,丈夫要親自向女子家賠禮道歉請求原諒。敬家看了信,覺得許家簡直欺人太甚,再也顧不得幾十年的交情,跟著回信:那個女子被休了,你們許家自己看著辦吧。許家的確看著辦了,當天就出動三十多人衝進夫家,將丈夫綁進許家祠堂,首先向許氏先祖叩頭道歉,然後再綁到女子家,向女子的父母賠禮道歉,最後,還得向女子道歉並請求原諒,如果女子拒絕原諒,那麼,這個男子大概就可以直接入宮做公公了。

敬家得知許家為了一個嫁出去的女子居然出動大批人殺進敬家,綁走敬家的人,一個個義憤填膺,等女子原諒男子,坐著男子拉的板車回到敬家的時候,敬家人毫不猶豫地將女子趕下馬車,讓她回家去,說敬家不要她了。

女子哭哭啼啼地再次回到娘家,這次輪到許家大發雷霆了:多好的女人啊,受了夫家那麼多委屈,還願意原諒這個男人,甚至為了這個男人的麵子,不要求公開的道歉。這樣的好女人,居然在敬家受到這樣的對待!勃然大怒的許家青年自發武裝起來衝進敬家,高呼“有許家女(的人家)不打”的口號,將猝不及防的敬家大院幾乎打成一片廢墟。

從此,不僅許敬兩家反目成仇,周圍所有人都對許家女子敬而遠之,生怕惹禍上身,許家這樣的親家誰敢攀啊。許家落戶到石珠村以來,婚姻問題就一直是個大問題,周邊沒有哪個人家願意將自己女兒嫁入虎狼一般的許家,許家對此唯一的辦法是:每到許家男子長大成人,家族都會派發一點微薄的錢財,讓他到外地自謀生計,如果找不回來老婆,那麼這輩子就不要回來了,這也是為什麼許家二十到三十歲年齡層的男子非常少的原因。許家女子倒是好超婆家,反正基本上隻要不是長的太醜,不用擔心嫁不出去的問題,男人三妻四妾的另一個後果就是總是有些男人是找不到老婆的。

許敬兩家為了一個女人反目成仇的事情很快傳遍了整個中湘,對於並且很快出現了類似於《特洛伊》的版本。許家知名度更高了,所謂衝冠一怒為紅顏,桃色新聞總是最能吸引人們的注意力。

即使在許家最窘迫的時候,許家仍然恪守著一個族規:同姓不得結婚。但在“特洛伊”事件之後,許家卻不能再堅持這個族規了,男人在當地找不到妻子還可以遠走他鄉,但是,許家的女子總不能也這麼做吧?

經過近百年的休養生息,許家的人口已經達到了三四百人,就在這個時候,許家有人提出內部聯姻,廢除“同姓不得結婚”的族規,提議的人很快被押解到曆代祖宗麵前,差點生祭祖先,但這個勇敢的許家人提出的建議還是在許家內部引起很大反響,並最終獲得了內部通過。

雖然許家同意了同姓結婚,但是他們還是認為這樣做隻是事急從權,已經讓祖先蒙羞。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許家很多人相互之間的血脈已經很疏遠,逃難南方的時候,許家成員相互之間就僅僅是遠房親戚關係,在石珠鎮繁衍近百年,血脈上的聯係自然就更加淡了。

許家的同姓結婚還是有些講究的:許家通過查族譜,按血緣距離將許家分為七宗,規定同宗不得聯姻;當時的社會大背景之下,表兄妹結婚被認為是親上加親,許家認為既然都已經同姓結婚了,親上加親就不應該了,反而認為這樣亂了倫理,於是堅決反對表兄妹結親。

許家分宗不僅有婚娶上的考慮,也有其它的考慮:許家人口已經很多了,不再適合擠住在一起;許家與敬家鬧翻,失去唯一的盟友,防禦上難免捉襟見肘調動不便,分為七宗,就可以更好地分配防禦任務了。許家的土地安排是這樣的:大宗二宗留守鐵鹿大本營;三宗五宗防禦賀家;四宗六宗防禦敬家,七宗進駐蔣家鋪,家族早期的落腳點。

許家從來就沒有想過要消極防禦,分區防守,允許各宗自由發展,等於完全釋放了許家的爆發力和攻擊性。

許家的殺手鐧是許家的童子軍。也許是天佑許家,許家每一代的子女都非常多,並且男孩的比率比女孩要高,幾代下來,許家的新生代已經能夠在小孩間的打鬥中占據上風了。如果僅僅是小孩子的打鬥也算不了什麼,頂多也就孩子的身上留下幾個成長的疤痕,但是許家相對於本地的幾家要無賴的太多了:小孩子調皮搗蛋,壞人樹苗莊家,總不能大人出麵對付小孩子吧?小孩打架,將某某的兒子痛扁一頓,並且還是見一次打一次,大人總不能赤膊上陣吧?找大人評理?大人們都已經是家族間矛盾了,當麵罵自己的孩子幾聲那還是給上門說理的人麵子,再橫一點,“我的孩子在外麵做了什麼事情還要你來管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