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2 / 2)

我們不懷好意地笑著,問阿傑:“那個女生是誰呀?”

阿傑老老實實地回答:“是咱班的林琦。可是我對她真的沒有什麼企圖呀,我不是故意的。我冤枉!何況她那天穿的衣服比較多,我沒有看出來是男是女。”

我們都對他的說法不以為然:“你們兩個從小學就開始同校吧?到現在已經接近十年了,你要說不認識她,不熟悉她,不能一眼看出來她,誰相信?你把我們當白癡呀!你就是故意要占她的便宜,你就是色狼!不要再狡辯了!”

於是,我們以後在宿舍裏都叫他“色狼阿傑”。

何義之也給我們提供了一個經典的笑料。

俗話說,一物降一物。何義之也終於遇到了讓他頭疼的女生。“媽的!不行,明天我一定要揍她!”許多個晚上,何義之都在宿舍裏這樣吼道。

我們一邊在床上打著滾地笑,一邊把床板敲得“乓乓”直響。有人調皮地問:“打是親,罵是愛,你該不會真的喜歡上他了吧?”

何義之勃然大怒:“如果要喜歡她,我寧願去死!”

我們就笑得更歡了:“哇塞!你居然都願意為她去死了。我們好感動呀!”

那女生是何義之的同桌,因為長得有損國家形象,便被我們稱為“伊麗莎白”。稱恐龍為西施,一向是我們宿舍喜歡的惡作劇,這次也並不例外。

“伊麗莎白”的裝束很老土,就像一個被從曆史的垃圾堆了刨出來的怪物;她的臉幹巴巴的,滿是褶皺;牙齒又黑又小,明顯的發育不良,更重要的是,她一張口,濃濃的口臭就可以薰死一頭牛。因此,何義之從來不正對著她說話。

更為讓何義之忍受不了的是,她的智商隻相當於三四歲小孩子的水平,對她說一句話,她要用一分鍾才明白你說了些什麼,再用一分鍾才能判斷出她應該怎麼辦。

何義之和她同桌,座位在靠牆的那一麵,因此他想回到自己的座位必須經過那個女生。每次的溝通都是一道歌德巴赫猜想。即便在兩個人溝通之後,新的困難還是會冒出來:那女生通常隻是將屁股輕輕一挪,留出巴掌寬的空隙讓何義之通過。何義之很無奈,就隻好一隻腳高高地抬起,半邁半跳地越過。在這過程中,不是有人的書被一腳踢飛,就是他的腳蹭到了“伊麗莎白”的身上,惹得她厲聲地尖叫。

何義之雖然多次說要教訓她,卻一直沒有忍心下手——他不想在自己身上留下欺侮女生的汙點,尤其是那種女生。於是便時常見他憤怒但是無法發泄的表情。

不久,他找到班主任要求調換座位。他的厄運便宣告結束。

不過我們並沒有放過他,還是經常開他和“伊麗莎白”的玩笑。阿傑常常說:“何義之,她可能是看上你了,想給你留下深刻的印象。你想想看,你什麼時候遇見過這樣一個女生?她八成是為你而改變的。你就給她一個機會嘛。”

何義之常常不說話,有的時候也會大怒:“她也算女生?!那母豬也可以算美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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