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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事實,隻有詮釋
花時間去找出誰是誰非,並不符合經濟效益;解決事情繼續往前走,才是雙贏之道。
在溝通的世界裏,往往你以為你懂了他講的,他以為你聽到了他的“意思”,但是往往誤會還是產生。
聽到了,不代表就是聽懂了。溝通這檔事,看似簡單卻是最難,簡單的是靠一張嘴,難的是你猜不出對方在想什麼。當對方點頭如搗蒜時,不要高興得太早,這並不表示他同意,殊不知有人的習慣就是聽到語言就點頭。有人麵無表情也不表示他拒絕,搞不好他正在恍神或思考,要如何答應才有麵子。溝通要講到對方真正了解且到位真的不容易,否則為什麼70%以上的枕邊人天天相處,卻不了解另一半在想什麼。
溝通的鴻溝如果沒有在當下解釋清楚,一旦經過歲月的衝刷,表麵上天下太平,暗地裏藏汙納垢。難怪尼采曾經說過一句名言:“沒有事實,隻有詮釋”。我認為這是可以用在溝通事後有嚴重障礙且無法厘清是非時的最佳主張。
最近我公司就發生一件說也說不清的懸案。有一位客戶當初由於預算不足,聽說跟我公司服務的總監有一個口頭協議,就是先做事再由下一季的預算挪用付款,但是案子做完了半年,卻遲遲收不到款項,由於此筆費用還包含了廠商的外付費用,最後由我和客戶的主管介入處理這件事情,結果卻發現兩人的說詞完全兜不攏。一個堅持當初是相信對方所言才先行完成服務,另一個卻堅持他以為是對方願意免費服務,才請對方繼續完成項目。由於雙方都堅持自己的認知是對的,因此客戶的主管堅持一定要看到白紙黑字的紀錄才願意付款,在這個前提之下,我方就得提出證明。由於口說無憑,當然也很難提出“物證”,就算找出幾封當初雙方往返的email,可以看出客戶是有委托先辦事的端倪,但也很難證明就是那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