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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掉自己
看得更清楚
我們在處理自己棘手的事情時,若先將“自己”的角色拿掉,我們就很清楚該如何處理了。我們經常是由於自己多慮,把自己困住了。
我的一位總監跑來跟我說,他其實已經跟自己團隊中的某一位下屬談戀愛,問我該如何處理?其實這原本是一樁很簡單容易處理的事情,但是由於這位總監是當事人,所以就搞得自己不知如何自處。
我問這位總監,你覺得該如何處理?他說,照理說應該是將這名下屬調不同的部門,可是怕這麼一做,原本的地下戀情會變得眾人皆知,其實他們心裏還沒準備好。我問,什麼時候才會準備好?是等結婚的時候?還是等被別人發現的時候?他沉默。我說,其實最恰當的時機已過。當你準備要追她或一開始的時候,就應該先彙報,讓公司做適當的安排,否則你便有利用職務之嫌或是公私不分了。
總監這下更慌了,他說錯過最好的時機怎麼辦?我回答,那就再找第二個恰當時機,不能一拖再拖。他問,什麼是第二恰當時機?我說,當然是在你們戀情尚未公開且在年度考核之前,這個時機也就是現在,是令大家可以諒解並得到祝福的。我接著分析給他聽,若是到了年度考核打考績的時候,你如何做到絕對得公平?就算你自問非常公平,也難免不落人口舌,無法取信他人。第二若是等到公司的同事發現了,你們才申請調部門,則不免令人有被迫的感覺,同事觀感會不好。很高興總監接受了建議,後來這件事歡喜落幕,我們在適當時機做了該做的事,兩位當事人受到祝福,下屬調了部門也適應並表現良好。
我們往往在處理別人的狀況時,頭腦非常清楚、行動非常明快、利落。但是麵對自己的問題時,卻變得瞻前顧後、猶豫不決。凡是有利害衝突的我們都應該極力避免,避免不了的就要事先彙報,以利在關鍵時刻,公司可以做最恰當的處理。像我們集團每年都要我們高階主官簽署一份是否有在外麵投資公司的清單。事先報備讓我們行事透明,沒有貪瀆之嫌,等到有衝突時再做適當處理,公司還是可以諒解。
我們在處理自己棘手的事情時,若先將“自己”的角色拿掉,我們就很清楚該如何處理了。我告訴這位總監,若是同樣事情發生在別人身上,跑來尋求你的建議,你會如何建議就是你現在該做的。我們經常是由於自己多慮,把自己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