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夜生活(1 / 3)

晚上七點半。秋天的街道,很空曠,車燈一晃而過,把行人和騎車人寥寥的影子推到街邊店鋪的牆上。店鋪也大多關了門,招牌上的霓虹燈也關了,不像大城市,一行一行霓虹燈被隱形手懸空寫出來又抹掉—鬼市似的。從我們的後窗可以看到這條大街,東西向橫貫Q市的主幹道。

“還是北京好,這鬼地方連夜生活都沒有。”一個Q市時髦姑娘向我抱怨。

她最喜歡去的地方是三裏屯工體一帶的酒吧街。

Q市也有零星的酒吧和夜店,不成規模,敝舊街道的兩側,灰撲撲的外牆,茶色玻璃門,幽深的門臉,仿佛“一入侯門深似海”。

夜總會在本地似乎頗有曆史。據說Q市改革開放的標誌,就是當時的市長親自為本地第一家夜總會剪彩。

Q市的夜總會幾乎都是標準的夜總會:大金門,大紅大紫的厚絲絨窗簾從早遮到晚,靠外牆佇立著高大的羅馬石膏柱,柱子之間立著石膏做的古希臘式男女裸像—全噴成金色,從一人高到三人高不等,突兀地立在鉛灰的樓宇之間,俯視著人行道上破損的地磚和斑斑痰漬。

從我們朝南的窗子望出去,透過樓房的縫隙,可以看到對麵小街旁新開的夜總會,叫做“某某公館”。公館的男員工清一色紫綢子闊袖襯衫,黑色寬腰封,打扮得像鬥牛士似的,每天下午站在公館前空地上接受訓話;女員工不知為什麼有次集體出行,染黃又褪色的頭發,黑絲襪,濃妝,在寒冷天氣裏雙手抱著胸一溜兒小跑,邊跑邊咯咯地笑,尖細的高跟鞋在凍硬的地上嗒嗒地響成一片。

這公館開業時聲勢不小,一段時間以來卻來客寥寥,也許是位置的原因。在一片居民樓後麵—但做這一行的不是都該很有背景嗎?我又替夜總會老板擔憂生意,出於一個經曆蒼白、愚憨守法居民泛濫可笑的同情心。

多數Q市人並不為此感到困擾。他們對於生活的評判有著自己的標準:“那不是過日子人該去的地方。”“過日子人”,幾乎涵蓋了勤謹節儉、潔身自好、精明安穩等所有小市民階層的道德標準和行為準則。

我沒有爭取贏得“過日子人”稱號的願景,但也並不認為Q市的夜店生活沒有成為規模是多麼大的損失。在喧鬧的夜店人群裏如泥鰍般擠來擠去,看上去有點兒傻,在安靜的夜店談情說愛又像是在表演—大城市是這樣,小城市則又要添上一點兒蕭條和荒誕的感覺,總之,很不安。

在Q市,比較正經的夜生活是逛夜市和吃燒烤,都僅限夏日。

前者的煩惱是走遍一條街道找不到廁所,隻能找個拐角,摸黑就地解決,以至某些位置隱蔽的牆角總泛著一股濃鬱的尿騷味;後者是Q市暑期一大壯觀場景,街道兩側能擺開桌子的地方都坐滿人,濃煙從燒烤爐和人們指縫裏的煙卷上蒸騰四起—如果此時低空飛越Q市,會發覺它整個兒籠罩在煙霧之中,如同工業革命時期的煉鋼廠,或者戰後餘燼未熄的廢墟。

我們看到過的最簡潔的燒烤攤子,是在一處居民樓下,破蘋果筐上蓋塊三合板當桌子,幾個鐵皮油漆桶上蓋木板當凳子。簡陋的裝置並不影響上座率:男人們的T恤從下麵卷上去,至腋下為止,露著醬色的兩點和一層層肚腩,女人小心地坐在小板凳上,用手把裙子塞進兩腿之間的空隙,然後夾緊,探著頭撕咬手裏舉得遠遠以防滴油的肉串;吆喝聲與酒瓶相撞聲絡繹不絕,一直要鬧到後半夜,打著哈欠的店員垂頭喪氣地打掃滿地的垃圾,第二天街道上滿是汙跡與油漬。

除此以外,也有比夜店更熱鬧的夜晚勁舞大party(舞會、聚會)。我沒想到自己也有幸加入—都是拜樓下芳鄰的熱情介紹。

寫滿小廣告的電梯裏,我麵前站一個婦女,橢圓大眼,高鼻小嘴,原本都是美女標準配件,但因為浮在發福的鵝蛋臉上的緣故,都帶了多肉而下墜的姿態;眼泡微腫,眼神是把老刀,因為鈍,所以使起來格外用力。燙過的劉海兒中分,腦後梳髻,正揚著嗓子罵罵咧咧地痛斥物業管理不善,以至小廣告橫行。作為隨機傾訴對象,在她的逼視下,我不得不應付幾句,就這麼認識了樓下的芳鄰:一個四十歲左右的婦女,常作五十歲左右的打扮,帶著三十歲左右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