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聽南懷瑾講禪宗 (2)(2 / 3)

南懷瑾先生認為,這一觀念便是“淡泊明誌,寧靜致遠”的更深一層的精義。它與《易經係辭傳》所謂“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居易以俟命”,以及老子的“少私寡欲”法天之道,孔子的“飯蔬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吾如浮雲”等教誡,完全吻合。

無所求行

世人長迷,處處貪著,名之為求。智者悟真,理將俗反。安心無為,形隨運轉。萬有斯空,無所願樂。功德黑暗,常相隨逐。三界久居,猶如火宅。有身皆苦,誰得而安。了達此處,故舍諸有,息想無求。經雲:有求皆苦,無求乃樂。判知無求,真為道行。故言無所求行也。(曇琳序記)

南懷瑾先生指出,無所求行是大乘佛法心超塵累、離群出世的精義。凡是人,處世都有所求。有了所求,就有所欲。智者體悟真理,“安心無為,形隨運轉,萬有斯空,無所願樂”,想到久居三界,有身有求皆苦。達到此種認識,便會息滅貪求之心,“真為道行”。

五代宋初著名道教學者陳摶,人稱陳摶老祖。傳說宋太祖知道陳摶是個神仙後,立即征召他到皇宮裏去,要供養他。宋太祖對陳摶百般尊敬,給他高層豪宅住,還派專人伺候他。到了晚上,更送美女陪伴他,這種待遇對一般人來講,可以說是人間天堂。但是陳摶卻不這麼想,雖然他是個仙人,他也明白“財色名食睡”是地獄的五條根。所以,第二天就悄悄地離開了皇宮,留下了一首詩,這首詩寫得非常微妙,他說:

雪如肌膚玉為腮,多謝君王送得來。

處士不行巫峽夢,有煩神女下凡台。

修仙也好,學佛也罷,要想成就智慧,名利財色都得看破、放下,那就非修“無所求行”不可。

無為之理、菩提之理、涅槃之理、真如之理、解脫之理和世間人所貪愛的都是相反的,世間人貪求名利,修行人不但不貪求名利,而且還要修法布施、財布施、無畏施,這就是理將俗反。看破、放下的安住於無為法上,就與理相應了。

南懷瑾先生指出,真正誠心學佛修禪的人,必有一基本的人生觀,認為盡其所能,都是為了償還宿世的業債,而酬謝現有世間的一切。因此,立身處世在現有的世間,隻是隨緣度日以銷舊業,而無所求了。這同老子的“道法自然”以及“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乃至孔子所謂“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都是本著同一精神,隻是不同立場的說法。

稱法行

性淨之理,目之為法。此理眾相斯空,無染無著,無此無彼。經雲: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故。法無有我,離我垢故。智者若能信解此理,應當稱法而行。法體無慳,於身命財,行檀舍施,心無吝惜。達解二空,不倚不著。但為去垢,稱化眾生,而不取相。此為自行,複能利他,亦能莊嚴菩提之道。檀施既爾,餘五亦然。為除妄想,修行六度而無所行,是為稱法行。(曇琳序記)

南懷瑾先生指出,“稱法行”歸納性的包括大小乘佛法全部行止的要義。主要的精神在於了解人空、法空之理,而得大智慧解脫道果以後,仍須以利世濟物為行為的準則。如果能認識此理,就應當按照大乘佛法生活、修行、教化眾生。具體來說就是修行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智慧)。所謂般若,重要是對空義和中道的體認,並提出,雖修六度,但又要做到無心,不執著行相——“不取相”、“無所行”。

“法”即為“性淨之理”。性者空也,我們的本心本性,不但要空,還要淨,淨就是清淨,心裏麵沒有貪、嗔、疑、邪、見,才叫清淨。比如師父在說法,聽者這一念心是有,是無?這一念心是空相,說它是空,它能聽能想,裏麵又能產生種種智能,知道一些技能,在真空中能生妙有,所以不能說它是空;真空當中有貪心、嗔心、慢心就不是清淨,所以性當中不但要空,還要明、淨,才叫“性淨”。在修行當中,從外麵種種的加行、戒行等事情上去做;到達最後持戒沒有戒相可得,修行沒有能所可修,做了功德也修無相功德,這樣的由事到理就是無為法。

以上四行即是達摩禪的“正行”,也是真正學佛、學禪的“正行”。四行中的“理”、“道”、“法”、“性淨之理”與“理入”的“理”、“真性”大體是一個意思,就是大乘般若理論所說的畢竟空、諸法實相、中道、真如、法性等,也是佛性學說中的自性、自心、心性、佛心、佛性。達摩禪雖不重經論,而所說之理仍與經論暗合,不失為覺人度世的方便法門,此亦是“方便有多門;歸元無二路”。達摩初來中國,人家問他來做什麼,他說:“我來中國隻為覓個不受惑人。”這亦是警惕世人要不執境界,不為境界所惑,同時亦不偏執在文字語言中尋求佛法,真正的佛法往往在文字語言之外,但這並非說一切經典語文都是無用的,或“三藏十二部經皆是拭不淨故紙”,不過是禪師們在大機大用中的方便作略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