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聽南懷瑾講佛理 (4)(3 / 3)

佛說,隻有將生起相續作用的生因消滅,由“因”相續而生的“緣”也就自然消滅,如此,相續的作用也自然無法存在。這“因”即是依過去妄想熏染習氣而生的“識”,如果能夠滅掉諸識的妄想熏習,頓斷業識妄想之流,便可得到真如性淨(涅槃)的如來境界。

但是,眾生隻有具有八識,生命才具有真實的意義,斷除了八識也就談不上有什麼生命的意義。無論是錯誤的了別、認知與見解的識,還是我們根本解脫的智慧,都是我們清淨自性的流露,不過是自性的染與淨、正與謬、分別與平等而已。染、謬、分別都是我們的自性,斷除了染、謬、分別,也就沒有了淨、正與平等,也就沒有了我們的自性。這即是在有為中看到無為,在世間法中看到出世間法。無為法與出世間法,不是脫離有為法與世間法之外的另一類。

所以,不能斷除使我們顛倒妄想的“識”,而是要將識進行淨化。把它的染汙淨化為清淨,將錯誤的見解與認知轉化為正確,轉化為究竟的智慧,也就是轉識成智。

轉識成智,是將心識徹底地淨化,將心識從過去對外境錯誤的認知與見解中糾正過來,除去心識的染汙與顛倒的活動,使心識今後的一切活動,都依照根本的真如智慧而行。

一切法門都是斷煩惱、開智慧的方法,都是為了轉眾生迷妄的意識而成為佛的智慧。釋迦牟尼以種種方便、種種形式講法四十餘年,全都是圍繞怎樣運用我們現有的智慧和方法,來轉化這八識,使我們的智慧一步步地提高,直至智慧地根本解脫。

八識轉識成智的過程,就是使修行者逐漸地從依經驗而慣性、機械的生活中解脫而出,恒以智慧而行事,漸趨解脫的過程。恒以智慧而行事,就會使我們不再對宇宙生命有錯誤的見解與認知,不再窮力去追逐世間虛妄不實的物資欲望,從而避免做一些不善的業。沒有不善的業,就不會使我們受業力的牽引而墜入生死輪回。沒有生死輪回,我們就不會受種種的煩惱與痛苦的逼迫。

萬緣放下,一念不生

“有”係來自“取”。一切眾生,若沒有欲取、見取、戒取、我取等,則不會產生“有”。

——《中國文化與佛學八講》

老、死、憂、悲、苦、惱是人生不可避免的。為什麼會有這些痛苦呢?是由於有“生”。如果沒有生,則沒有老死,也沒有憂悲苦惱。生的條件雖有種種,但是最重要的條件是“有”。“有”即是存在之意。有又緣何而起?有的緣即是“取”。

因為我們執取渴求,希望將來擁有許多東西,因執著而產生了將來之“業有”,“有”是指思想行為,即業。表現在心理活動方麵的,叫“意業”;發之於口的,叫“口業”;表現在身體、言行舉止方麵的,叫“身業”。有業感存在,在業力牽引下,就不能不生起,如種子得到水、土、溫度等緣力,就不能不萌芽一樣。如此便會引起來世的果報,轉生為其他層次的眾生,簡單地說,身、口、意所造的善業惡業對招引自己的後果潛伏著一種力量叫做“有”。有了業力為緣,必然有後果的生與死,“有”作了來世轉生的原因和條件。

“有”又為“三有”。一者,欲有,是欲界的業報;二者,色有,是色界的業報;三者,無色有,是無色界的業報。此(業)有由愛、取(煩惱)所發動之身、口、意三業而生的新業因,令此生死後,再生之識得到滋潤。

南懷瑾先生指出,身業有三:殺、盜、淫;口業有四:妄語、兩舌、惡口、綺語;意業有三:貪、嗔、癡。要把惡業轉為正業。學佛第一步,先修十善業,就是身、口、意三業。身業屬於生理方麵;口業、意業偏向於心理方麵。以佛學眼光看,我們無論生理與心理,還是思想行為,一天到晚都在犯罪,尤其心理上更嚴重,要把這種罪惡行為變過來,淨化過來,住在身、口、意絕對清淨的生活中,才接近正命的生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