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另類語言:巫術與通靈(1)(1 / 3)

神為魂,靈為魄。魂魄者,陰陽之精,有生之本也。及其死也,魂氣上升於天為神,體魄下降於地為鬼,各反其所自出也。

——《大戴禮》注

我們正準備研究宇宙的本質,看它是怎樣被創造或沒有被創造而存在的,如果我們不是完全缺乏理智的話,就一定會懇求男女眾神的幫助,祈求我們的話能為他們所接受,並跟他們保持一致。

——柏拉圖

,而是父親埋葬兒子。

——希羅多德

如果人類不去想象死後擁有一個同構的世界,人類就很蠢。就像我們看到照片,我們說這是世界;後來我們偶然又去看這張照片的底片,發現它跟世界是一樣的,隻是顛倒了黑白而已。這個想法如此地具有魅力,以致世界各民族無一例外都成了它的信徒。

每個古埃及人除了擁有自己的靈魂“巴”,他們在陽世活動的軀體中還有個“卡”,如果他們死了,卡會先到冥界去,並引導亡靈——克努姆神在創造人的時候,把每個人都做成了相同的兩份,卡就是神預留的一份“拷貝”,以便於人在冥界的活動……

從三千多年前開始,秘魯的印加人就在跟厄瓜多爾的印第安希瓦羅人打仗。照說希瓦羅部落根本就不是印加帝國的對手,但他們卻使帝國士兵感到恐懼,原因是他們能禁錮敵人的靈魂!他們先割下敵人的頭,從後脖子切一道口,取出頭骨和眼珠扔進河裏,然後將頭皮放進沸水中煮;晾幹之後,再灌進燒熱的石子拚命搖動,爾後換熱沙粒繼續搖,直至整個頭麵縮到拳頭大小。縫上他的眼皮——不讓他的靈魂看到是誰在收拾他;用染料塗黑他的臉——使他的靈魂永遠在黑夜中;用細藤絲仔細縫好口子——嚴防靈魂逃跑……

非洲希吉人不僅重視靈魂如何進入另一世界,甚至連肉體也要求不能有任何汙點。所以他們在幫助死者靈魂的同時,還要幫助他潔淨身體:下葬前剝掉他不潔的皮……

因為死後有一個同構的世界,這個“事實”安慰了許許多多將亡者,也震懾了許許多多將要或正在為惡的人。又因為這個黑夜中的世界是生者看不見的,且具有絕對支配力量,因而善類希望通過某種方式跟它取得聯係,向它申告或禱祝,或是求得奧援;惡人則希望在為惡前預先得到它的諒解,或是向幽冥世界解釋他的行為。

黑白兩界,醉倒了生命。時空之外,定有另類存在……

麵對死亡這麼大的問題,從民俗中追溯到前文化如何表達,有著極大的價值。雖然宗教、哲學源於前文化,但它對每個曾經活著的死者來說,都是變了形的代言。比較可靠的方法是,看前文化時期人類在死亡麵前的行為表達。

自上古以來,中國人安葬死者,多頭朝西北。此表明人死後魂歸西北方向。歸西北方即是歸祖先之地。這一意識的產生,依托於上古時期中華民族的大殺戮和大遷徙:其時黃河長江流域為三大族群分據——西北黃土高原的諸夏集團,這個集團沿黃河向東推進,創造了仰韶、龍山文化,其首見於曆史的領袖是黃帝;再就是率先進入中原的、以炎帝為首的諸夷集團。諸夷中的東夷集團活動於黃河下遊地區今山東、河南、安徽一帶,其領袖人物是蚩尤、後羿,這個族群創造了大汶口、青蓮岡文化;第三是南中國的苗夷集團,活動於兩湖、江西、浙江一帶,大溪、屈家嶺、良渚、河姆渡諸文化就是這個族群創造的,苗夷的領袖人物相傳是女媧和伏羲。涿鹿之戰,炎黃二帝大敗蚩尤,滅東夷。之後,再滅苗夷。其間,黃帝與炎帝內訌,阪泉一戰,炎帝敗走東南。自此之後,以黃帝為首的華夏集團統治了南北中國,華夏文化成為主流文化。喪葬儀規自然表達華夏觀念。死者頭朝西北,或西、或北,就是指向青藏高原的歸祖意念。

當然,此外還有一個屬於全人類共有的經驗:太陽每天是隕落在西方的——這是太陽“死”於西方,人死後也應該去西方。

死後人是什麼?《禮記?祭法》曰:“大凡生於天地之間者皆曰命。其萬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所謂鬼,是脫離肉體獨立存在的魂、魄:“魂,人陽神也。魄,人陰神也。”(《淮南子?說山》高誘注)又有說謂,魄駐於體,魂遊於外。古人認為,鬼具有超人能力,並有善惡之分,能禍福於人:“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憑依於人,以為淫厲。”(《左傳?昭公七年》)

為全人類共有的另一個重要“經驗”是,人、神、鬼所居住的世界,在空間分布為天上、地麵及地下。神明在天,人居於地,鬼處幽冥,深及黃泉。三界壁壘森嚴,不可逾越,因而隻能想象三個世界是同構的。

但從人界發生的禍殃災害來看,幽冥世界的鬼魂,可能對陽世構成威脅,不光是惡鬼可能為禍,即使祖先,也可能對人作祟。而神界則秉有更大力量,可能指向幽冥懲惡,也可能幹預人世儆戒。人世對上下兩界都無從施加影響,唯一能做的隻是,對神界恭從禱祝,對冥界敬事祈禳。

人對鬼魂的崇拜,以祖先崇拜為首要內容。剛開始時,崇拜範圍局限在氏族的始祖,或那些對本族有功勳的鬼魂,所謂“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禮記?祭法》)隨後,崇拜範圍擴大至血親的父祖之靈,以及家族的共同祖先。由於統治集團更換頻仍,需要不斷消除被統治群或戰敗方的血族複仇意念,因而官方需強力推出共同祖先加以祭祀,用以緩解矛盾,“有虞氏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後氏亦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禮記?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