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誰創造了死的藝術(1)(1 / 3)

取彼譖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

——《詩經?巷陌》

罪犯的命運各不相同,同樣是品行惡劣,一個在受苦受難,一個卻位極皇權。

——玉外納

目睹了種種殺戮之後,1793年的一位革命者對他的同伴說:若不是想到我們一起引出的眼淚,我早就笑出聲來了:人是什麼東西!

人這種“東西”,有時非常殘忍。從文字史的第一行開始,人就把自己的殘忍不無得意地記載下來了。比如在中國,三苗始有“五虐”之刑,“截人耳鼻,陰黥麵”。至夏時,變為“大辟、臏辟、宮辟、劓、墨”五刑;至周再變為“墨、劓、宮、刖、殺”。這是五種比較經典的酷刑,不用說,哪種都很痛苦。所謂“五刑”。隻是一種修辭學上的說法,不是量的概念。刑罰在中國曆史上,花樣多得令人發怵,其施刑過程的慘烈,足令觀者欲來世不複為人。當你略為知道一些中國曆史上的酷刑之後,你就不得不同意,上麵所說的那經典的“五刑”,實在是一種“文明”、一種“恩惠”——

後世暴君酷吏,始有法外之刑,如炮烙、煆煉、抽腸、懸脊、剜膝、剝皮、鼎烹、甑蒸、腰斬、寸斬、刷洗、鴆毒之類,何其慘哉!

——《古今圖書集成?祥刑典》

這隻是說的酷刑中之一小部分。僅從字麵看,已可猜測到慘烈程度。其中有些名目頗為陰毒,聽起來不知道所雲何事,如“刷洗”——如果受刑者以為那是要給他洗個泡泡浴,他就真的太蠢了!“刷洗”,就是把犯人剝光,用沸水淋遍全身,燙出泡後,再用鐵絲刷子將皮肉刷掉一層。如此反複數遍,可把人刷得露出骨頭。不難看出,類似酷刑,多在行刑過程中就可令受刑者死亡,決難完成全套動作。因而一些天才的酷吏不斷創造出推遲死亡、延長痛苦的刑罰,以達到令受刑者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效果。

不可思議的是,酷刑作為一種背離人性的野蠻殺人行為,卻在文明發育的同時,也在日益“完善”和發展!明人吳爾塤在其所著《仁書》中,羅列了一攬子極端不仁的刑罰:“曰湛身,曰焚,曰炮烙,曰炙,曰自剄,曰不食,曰閉口,曰雉經,曰扼吭,曰立槁,曰沒陣,曰觸,曰墜,曰鴆,曰烹,曰菹醢,曰臠,曰斬,曰車裂,曰磔,曰鋸,曰囊樸,曰剝,曰剖拉,曰杖,曰笞,曰槌擊,曰剌,曰幽,曰凍,曰疽發背,曰慟哭。”酷吏為世界所作的這番“貢獻”,絕非雕蟲小技。而世界其他地方亦毫不示弱,各自都推出了駭人聽聞的刑殺,以湊成洋洋大觀之“人類惡行藝術總覽”。

更不可思議的是,盡管發明了五花八門的刑殺,在刑殺中追求痛苦的極致,然而刑殺過程卻變成了人類欣賞痛苦的表演!而刑罰的本意,原是要通過受刑者的痛苦震懾人眾,結果多數群眾不僅未受任何震懾,反倒在觀刑時興味十足到流涎!

看客的興趣盎然,行刑者的施虐狂熱,受刑者的慘痛號叫,抹成了人類文明史中一幅幅的“野蠻風俗畫”。是誰創造了這門藝術?是誰剝奪了人類自由死亡的權利?

昏庸皇帝及酷吏們在虐殺民族英雄嶽飛之時,使用了“披麻問、剝皮拷”——在嶽飛父子挺過了常規刑罰拷掠之後,主審大理寺正卿萬俟,令人將疑犯脫光衣服,以鰾膠塗於布條上,裹纏在疑犯渾身上下。待鰾膠在肌膚上凝結粘牢後,再令力大役吏撕下布條,皮肉即隨之撕下,慘不忍睹。嶽飛難熬如此酷刑,隻得求死,於是屈招,而後死於風波亭下……

另一位民族英雄是袁崇煥。這位屢屢打敗努爾哈赤的抗清名將,雖然官已做到了崇禎的兵部尚書,最終卻落到了魏忠賢餘黨手中,落得個“投敵叛國”、處以磔刑的下場。

所謂磔刑,就是將人活剮——但並不是今人所說的剝皮,而是在人身上小塊小塊地割下肉來,直割出幾千塊,俗稱“殺千刀”,令受刑者不能遂死,往往要幾天才能氣絕。因而此刑又有臠割、剮、寸磔的別稱,而它的正式名稱卻非常文雅,叫“淩遲”:淩原作“陵”,意指山的緩坡。荀子說:“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即是說,三尺高的陡坎,車子就上不去;百仞高山,車卻可以順著緩坡慢慢爬上去。“陵遲”,就是慢慢地、一點一點地叫人犯死。淩遲行刑時,先用漁網緊纏犯人,令其肉從網眼中鼓出,即以薄刃削去,扔進一小筐中,如此反複,直至肌肉剔盡,而往往人還未死。明宦官劉瑾受淩遲之刑,規定要割3357刀,分3天割完。劊子手在割的時候,因為怕他昏死過去,因此每割10刀便歇一歇,並大聲吆喝以為犯人提神。明末才子鄭因黨禍獲淩遲之罪,1639年8月26日黎明,在北京甘石橋西四牌樓受刀。是日萬人空巷,就像過節似的,群眾一大早就到了刑場。鄭未穿鞋襪,坐在籮筐中,輕聲向家童交代諸般後事;劊子手正在磨刀;早到的群眾在指指戳戳交頭接耳,好一派熙熙攘攘和平景象!這是行刑前的一刹那,他們在等監官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