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誰創造了死的藝術(1)(2 / 3)

時辰一到,在劊子手的齊聲唱和中,監官宣讀了判決結果:“照律應剮三千六百刀。”這時人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兒上,興奮得麵紅耳赤,人頭攢動,有的上樹,有的爬房,必欲看個究竟。那一天,劊子手特別賣力,揮舞輕刀,演出庖丁絕技,不一會兒,就把鄭的肉割成了首尾相連的長串花瓣,一縷一縷地掛在身上,像刺蝟似的!然後是開膛取內髒,鄭的肝、肺被血淋淋取出掛上旗杆;再割下頭掛上杆子。隨後,驗證了所割刀數,監官交差去了。這邊卻是曲未終人不散:群眾紛紛湧上前來爭購割下的人肉!這是劊子手的商品意識。此前由於“操作不當”,袁崇煥刑後竟被群眾衝上去肆意撕咬,白白損失了好些錢財!這就是明末之北京群眾。

有明一代,朱家天子個個都心似蛇蠍,從朱元璋那陣起就如此。元末張士誠聚眾暴亂,自封吳王占了江蘇。其弟張士信做他的“丞相”,以無用書生黃敬夫、蔡彥文、葉德新三人為參軍,時人作《十七字令》譏曰:“丞相做事業,專用黃菜(蔡)葉,一夜西風起,幹癟。”未幾,朱元璋大將徐達兵至蘇州,城破之後,黃、蔡、葉三人被抽出腸子掛在樹上,直至幹枯。

朱元璋對付犯人,每用抽腸之刑。刑時,置一長杆,杆中央係上繩結,掛在門字架橫梁上,就像一杆巨大的秤。秤杆一端是鐵鉤,另一端吊著石砣。將鐵鉤一端放下,鉤入犯人肛門,肛周以尖刀旋出一圈,剝離出腸頭,然後慢慢降下石砣一端,人的腸子就被漸漸抽出來高懸空中,繃成直線,犯人一會兒就氣絕身亡了。至晚明,農民軍首領張獻忠,便全然不講“刑藝”了,他用更快捷的方式:將人的大腸頭從肛門處挖出,綁在馬蹄上,然後猛抽馬一鞭,腸子瞬間就被抽將出來。

張獻忠雖然抽人腸子沒有耐心,但剝起人皮來,卻頗有“藝術感覺”!據王朝《甲申朝事小記?張獻忠記》,張獻忠剝皮先從受刑者後頸開刀,由此向下至肛門處,切開一條口子,掰開皮膚向兩邊撕,撕到手臂處止,然後撐開,狀若蝙蝠。此後就不管了,讓受刑者慢慢地死,一般要經過一天多折磨才會斷氣。張獻忠攻掠成都時,就曾把一個表麵降了“大順朝”而內心仍念著明室的龔完敬剝了皮,再把整張的皮縫起來,裏麵揎進草,令人拿著它傳諭四方,以儆效尤。剝皮當日,還將龔家百餘口人全數處斬。

張獻忠部將孫可望,也算得是個角色。此人先是降明,封了秦王,後又降清,封了義王。《明末紀事補遺》載,禦史李如月對永曆帝彈劾孫“擅殺勳將,無人臣禮”,孫將李抓到他那裏,令張應科將李如月剝皮。張把李綁在朝門之外,麵前放上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李問這是幹什麼?張說,這是揎你的草。李如月詈罵道:“此草棵棵是文章,節節是忠腸!”令李跪,李又罵道:“我乃朝廷命官,豈可跪賊!”旋被按倒在地,從背脊處割開,將皮剮至臀部,李大叫:“死得快活!渾身清涼!”並痛罵孫可望。直剝到四肢,砍斷手腳,又從前胸開始,李一直罵不絕口,隻是聲音漸漸微弱,至氣絕方止。

明正德七年(1512),“趙瘋子”趙謀反,兵敗被俘。武宗朱厚照令將37名叛亂首要分子在午門處決,其中6名剝皮,所剝之皮為他製成馬鐙,供乘騎之用。事在《萬曆野獲編》——

武宗朝剝流賊皮以飾馬鐙,出入必乘踏之。諫者以太祖有成禁為言,而上不顧也。太祖開國時,亦有贓官剝皮囊草之令,遭此刑者,即於所治之地,留貯其皮,以示繼至之官。聞今郡縣庫中尚有之。而內官娶婦者亦用此刑。

剝皮自朱元璋起,頻為所用,太監娶老婆要被剝皮;貪汙贓銀60兩以上者剝皮。各府州縣衙,均設剝皮場所,俗稱“皮場廟”。俞樾在《茶香室四鈔》中說,永樂時兩廣提督韓觀,嗜殺人,所用椅子坐褥就是一張完整的人皮,其口鼻耳目俱全,臉在椅子背上,頭發披散在椅背後。剝皮之刑始於五代。北齊高氏皇帝,個個喜歡剝皮。高澄逮住叛逃者侯景的妻兒,令人剝去他們的麵皮,再投入大油鍋,在沸油中煎死。北齊少年皇帝高恒,則常常觀看剝人麵皮取樂。

中國刑罰中,較為獨特的還有釘顱。不難理解,釘顱就是把釘子打進腦袋中。釘顱又叫鑿顛,據《漢書?刑法誌》,鑿顛之刑戰國時就有了:“陵夷至於戰國……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顛、抽脅、鑊烹之刑。”謂其首創者為商鞅。前秦時,左光祿大夫張平因為力諫,惹惱了主子,符生令人“鑿其頂而殺之”。由於釘顱在頭頂施刑,傷痕細小,又藏在發間,不易為人覺察,故多出現在民間私刑,或謀殺之中。此類遺聞《酉陽雜佾》、《子不語》、《益都耆舊傳》、《輟耕錄》等等筆記類書中均有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