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李斯特——打通德意誌的血脈(8)(1 / 1)

不過,常言道,勝久必衰、物極必反。普魯士既然已經觸了底,距離反彈就不遠了。

由於一而再、再而三地敗給拿破侖,喪權賠款,割地求和,普魯士開始認識到,再不痛下決心,徹底改革的話,那就隻能等著亡國滅種,開除球籍了。

於是,從1806年慘敗在耶拿—奧厄施塔特戰役之後,普魯士王國就在宰相卡爾·施泰因男爵的領導下開始了改革。

施泰因認識到,普魯士數次慘敗給拿破侖,表麵上看來是因為戰術指揮錯誤,軍隊素質低下,但實質原因是普魯士整個國家的全麵落後。

在1806年前後,人家尼德蘭,還有英國,完成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都快二百年了,法國也是因為開始了大革命,才迸發出那麼強大的活力,可是再看看普魯士自己,盡管曾經出現過腓特烈大帝那樣神話般的君主,可從製度上看,自己歸根結底還是一個封建國家。城市老百姓沒啥公民權,農村裏還有很多農奴,連人身自由都沒有。國家的一切權力都歸普魯士國王和大大小小的封建主。在這麼一套製度下,指望著全國人民同仇敵愾,麵對侵略者迸發出強大的生命力,顯然是不現實的。

於是,施泰因開始大刀闊斧地實施四大改革:

第一,解放農民:1807年10月9日,普魯士頒布了《十月敕令》,宣布取消全普魯士的農奴製度,給予農奴人身自由。同時,廢除封建等級限製,農民可以自由地獲得地產,離開土地,自由選擇職業和結婚。這些措施不僅調動了農民的生產力,而且為普魯士的工業化提供了大量自由的勞動力。

第二,城市改革:1808年11月19日,普魯士頒布《城市法規》,規定城市自治,建立市參議會和市政府,讓城市獲得完全的財政管理權,而不再是聽命於封建主的提款機。

第三,行政改革:1808年11月24日,普魯士宣布改組中央政府,建立國務院,下轄內政、外交、財政、軍事和司法5個部門,統一領導國家事務。

第四,軍事改革:主要內容包括實施義務兵役製,組織地方武裝,改革普魯士軍官團,廢除貴族在軍隊的一係列特權等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