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田賦,還有人頭稅,這個連看上去都不美了。在東漢,人頭稅包括口賦和算賦兩種。口賦是對7歲~14歲的兒童征收的,每人每年20錢,此外,還有三錢的戰爭附加稅(馬口錢)。算賦是麵向廣大15歲~56歲的成年人征收的,名義上也屬於軍費性質(當然,不打仗也得交),每人每年120錢。這樣算來,正常年景下,一個家庭包括老人(56歲以上老人免稅)和孩子一年的稅收大約是300錢,大體相當於現在的150多元。而對於那些不入籍的商人、奴婢等人,人頭稅還要加倍。
為了增加人口,多收取人頭稅,東漢統治者提倡早婚早育。如果不響應國家的號召,就要受到嚴厲的經濟處罰。比如,東漢法律規定,對於年齡在15歲~30歲之間還未出嫁的老姑娘(按現在的標準其實也不老),要多收五倍的人頭稅,什麼時候嫁出去,什麼時候降下來。所以,那時有姑娘的父母最著急的事就是給自己的女兒快速找個老公,否則,可能是要破產的。
和廣大適齡女青年相比,當時的男同胞日子更不好過。因為23歲~56歲成年男子除了要交人頭稅,還要服徭役,包括勞役和兵役兩項。勞役就是更卒,意思是每個成年男子每年要到縣上無償為政府打一個月工,幹些修路、架橋一類的活計。如果不願去,也可以,交錢就行,一次交納三百錢(一說是二千錢),政府找人幫你打工,叫過更。此外,成年男子一生中要服兵役兩年,每年還必須戍守邊境三天,如果本人不願意去,可以交納若幹錢雇人代服,這就是所謂的“更賦”。
這樣算下來,壓在東漢老百姓頭上的既有田租、人頭稅,還有徭役,加起來就比較嚇人了。一句話,東漢老百姓的負擔是很重的,到了東漢末年更是如此。
除了信佛能免役,到了佛教的浴佛節,政府還在寺院外大擺酒宴,招待群眾,排場搞得分外隆重(多設酒飯,布席於路,經數十裏),凡是到場的群眾都管夥食,盡管敞開肚皮隨便吃就是了。這下好了,看熱鬧的、準備遁入佛門的,甚至還有衝著那頓夥食而去的人是絡繹不絕,竟然達到萬人!
這樣一來,沒過多長時間,在徐州的地界,佛教竟然成功地取代道教成為流行時尚,不光是老百姓信奉,就是政府官員也身體力行,自覺信仰佛教。許多地方上自太守、王國的國相,下至黎民百姓,個個吃齋念佛,儼然是虔誠的佛家弟子。
信佛了,自然不鬧事了,老百姓不鬧事了,自然天下無賊了,這可是了不起的大進步。要知道,那時正值東漢末年最混亂的時期,除了農民軍時不時搞武裝遊行外,全國的軍閥每天都在上演全武行,全國早已亂成一鍋粥,徐州的秩序能如此井然,實屬不易。
除了屯田、推廣佛教,陶謙還任用了一批重量級人物,比如徐州的首富糜竺。此人養有僮仆、食客近萬,並且是個地地道道的有錢人。這樣的實力派陶謙當然不會放過,於是他想方設法拉糜竺出山當別駕。所謂別駕,就是別駕從事的簡稱,是刺史的主要副手,因為和刺史外出時,配有自己的專車,所以稱為別駕。
和劉備一樣,陶謙是很愛才的,不同的是,隻要是劉備看上的,他都誠心誠意地聘請,跑多少冤枉路都無怨無悔(比如請諸葛亮);而陶謙就比較性急,凡是他看上的,恨不能馬上挖過來為我所用,如果實在請不動,來點兒暴力也無妨。其中,最著名的例子莫過於張昭。
陶謙看好張昭,把他作為茂才(秀才)推薦給朝廷。前麵說過,舉茂才一個州一年就一個名額,十分稀有,所以,被推薦為茂才的人差不多就是現在的省狀元了,一旦上榜就有官做。但張昭卻並不感冒,他可是有名的牛脾氣。
陶謙一聽張昭不買他的賬,頓時火冒三丈:“瞧不起我啊,抓起來!”幸虧有人積極營救,張昭才免去牢獄之災。按說被陶謙收拾了一回,兩人應該是仇人關係了,可陶謙病死後,最哀痛的卻是張昭,他還寫了一篇悼文,對陶謙的政績做了高度評價。
對於陶謙的為人,《三國誌》是頗有微詞的,基本上都是說陶謙有眼無珠,能人不能用,盡用奸邪小人,把徐州搞得烏煙瘴氣雲雲。這麼說的潛台詞就是,你這號角色被曹操滅了也是活該啊。
曆史是人寫的,是人都是有傾向的,而《三國誌》明顯是向著曹魏的。現在我們要做的就是揭開層層迷霧,尋找曆史的真相。
《三國誌》上說,“謙背道任情:廣陵太守琊邪趙昱,徐方名士也,以忠直見疏;曹宏等,讒慝小人也,謙親任之。刑政失和,良善多被其害,由是漸亂。”事實上,陶謙對這個趙昱是很器重的,先讓他當別駕,後又將他推舉為茂才,當了廣陵太守。由此可見,陶謙對他也是非常信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