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曹操,亂世出梟雄(5)(1 / 3)

許多人欽佩曹操的戰鬥精神,卻忽略了他成功的最主要原因是他有父親曹嵩這把保護傘。曹操明白好運不可能天天光顧自己,父親本事固然很大,但他不是神仙,真把對手逼急了,後果也是很嚴重、很血腥的——不是搞死“人妖,”就是被“人妖”搞死。以前黨人發動集團衝鋒都攻陷不了“人妖”的鐵桶陣,何況自己是一個人在戰鬥,成功的幾率又有多大呢?

始終處在戰鬥第一線的曹操累了。既然自己累了,又無力改變醜陋的現實,那就歇歇吧。

但現實並沒有讓曹操休息得太久。中平元年,黃巾起義爆發,曹操展示自己才藝的機會來了。這次皇甫嵩被波才包圍在長社,曹操終於得到展示自己才幹的機會,被任命為騎都尉,奉命解救皇甫嵩。

實事求是地講,曹操不光會治理地方、玩政治,還會武藝、有韜略、懂音律、會寫詩,如此多才多藝,真可謂是全麵發展的複合型人才。

既然有一身的好本領,總得給大家露兩手。其實,很早以前,曹操就已經展示過自己的不凡身手了。他展示的對象不是街頭流氓,不是車匪路霸,而是朝廷裏的超級大鱷——張讓。

張讓的經曆就不用我多說了,大家隻要記住兩點就行:第一,他是“人妖”中的老大;第二,他是當今皇帝他“爹”。他雖不是皇帝的親爹,但皇帝對他比親爹還親。

如此超級牛人,誰敢惹?這時一個憤青冷不丁地冒出來說:“我敢!”這個人就是曹操。

年輕時的曹操不愧是憤青,招惹人家的方式也很激進——暗殺。也難怪,據史書介紹,曹操不光喜歡飛鷹遛狗,時不時也喜歡來點兒行俠仗義。

曹操之所以選擇張讓下手,原因是看不慣。看不慣,那就讓他消失,成功了當英雄,不成功就當烈士,也值!

難度雖然很大,但幹掉“人妖”的成就感更大,說幹就幹吧!但曹操發現了一個問題:張讓不是一般的小魚小蝦,他是皇帝最信任的秘書,其派頭與丞相相比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平時上班地點在皇宮,有車有房有警衛,要刺殺他老人家並不是那麼容易的。那就來個黑虎掏心,在家裏結果了他!

曹操還真有點兒蜘蛛俠飛簷走壁的本事,竟然鑽進了張讓的屋子裏去了,而且運氣還不錯,居然找到了張讓。但遺憾的是,張讓也發現了他。張讓也不是省油的燈,看見不速之客,知道來者不善,於是大聲呼救。

暗殺這種活計從技術上講和做賊差不多,基本上屬於見光死,一旦曝光,暗殺很有可能頃刻變成自殺,於是曹操隻好退出房間。在院子裏,他遇到了麻煩,不少人圍上來,喊打喊殺的,形勢危急。但曹操臨危不亂,硬是憑著自己的一身好武藝,手舞手戟,邊打邊撤,最後翻越圍牆,全身而退。

《三國演義》突出他的奸詐和殘忍,而對曹操的武藝及其他優點所提甚少,總是說他一上戰場就被人追著打,狼狽不堪。但從以上事實來看,曹操的確是“才武絕人,莫之能害”。所以,我在這裏為武林高手曹操正一下名。

戰場上大敗黃巾軍後,曹操被任命為濟南相。當時,州政府的長官叫刺史或州牧,郡的長官叫太守或郡守,萬戶以上縣的長官叫縣令,萬戶以下叫縣長。值得一提的是,太守雖然管轄的地盤隻相當於現在的一個市,但其行政級別卻和省級幹部(州牧)是一樣的。

當時,和郡平級的行政單位還有一個——王國。王國是皇帝封給皇子的地盤,以郡為國,受封的皇子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藩王。漢朝藩王雖然頭頂王冠,但實際地位是很低的,權力也是“袖珍”的,而且沒有行動自由,隻要你敢未經領導同意走出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就要被貶為平頭百姓,一點兒商量餘地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