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曹操,亂世出梟雄(2)(2 / 3)

花5000萬元買一個空頭總理,曹嵩真的是瘋了。要知道,在那個時代是沒有銀行、支票和信用卡的,通行的貨幣為四出五銖、黃金和絲綢,曹嵩要支付的買官款是天文數字般的一億錢。我估算了一下,如果用四出五銖(漢靈帝時期發行的五銖錢名為“四出五銖”,又名“四出文錢”)支付,保守估計也有36萬千克(一枚四出五銖重量在3.6~4克之間),約合360噸!即使全部采用黃金支付,也要5000千克,東漢的一斤大約相當於現在的500克左右,所以,曹嵩需要孝敬皇帝大約2.5噸黃金,馬都要累死幾匹!曹嵩真是有錢人啊。

曹嵩出手就一擲千金,如此闊綽,連見多識廣的皇帝也被這氣派震驚了,在震驚之後卻是感動。能不感動嗎?原本賣價一元錢的土豆,如果有人問你“十元,賣不賣”,是你也得感動啊。

這年月,如此稀缺的大傻帽兒就是打著燈籠也難找啊。但漢靈帝也麵臨一個小小的程序性問題——太尉的位置上已經有人了,叫崔烈,而且人家的官位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也是拿真金白銀買的,隻不過出手寒磣了點,隻有五百萬錢。當然他也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先當了司徒,因為表現好,才當上的太尉。

皇帝左右為難:由於曹嵩對名位的感情實在太深,他如此舍得,自然是非太尉不要;而要把崔烈活生生地擠下去,多不好意思啊。但從經濟效益角度講,曹嵩顯然更有誠意。

曹嵩是古今第一官迷,與之遙相呼應的漢靈帝是古今第一財迷,在這方麵,兩人是不缺共同語言的。經過一段時間的掙紮,漢靈帝最後決定本著“競爭上崗、能者多勞”的賣官宗旨,管他是崔烈還是崔狗,錢多者勝出!於是,中平四年十一月,曹嵩終於如願以償地當上了朝思暮想的太尉。皇帝發了大財,曹嵩也實實在在過了一把官癮,雙方實現了雙贏。

但不幸的是,曹嵩的官癮還沒過多長時間,就不得不中斷了。因為到第二年的四月,他就不幸下課了。滿打滿算,他在職時間不過半年,真是來也匆匆,去也匆匆。一億錢,高消費半年,就被皇帝給擼下來了,真是太倒黴了。不過,也不能怪皇帝不仗義,東漢的三公原本就最難當,尤其漢靈帝還是個典型的認錢不認人的主兒。在他眼中,各級官位,管他是縣令還是三公,都是發家致富的搖錢樹,放著這麼一大筆資源不好好開發再利用,那是大傻帽兒。一個空頭總理的印把子就可以在市場上賣出天價,換起來也不麻煩,如此一本萬利的買賣,不幹是傻蛋。再說,那時也沒有消費者協會幫助打假維權,皇帝大人訂立的霸王條款,你不服都不行。

當了一次冤大頭,曹嵩似乎虧大了。也未必,一向精明得腦袋冒煙兒的曹嵩怎麼會做虧本的買賣呢?失去的金錢他會施展“吸金大法”加倍撈回來的。至於他施展了何種法術又如何撈錢的,史書上沒說,我們也不能妄加猜測,隻知道後來他被陶謙派人幹掉時,隨身財寶就裝滿了百餘車!這就是他這麼多年辛勤勞動的最終成果,你說他是虧了還是賺了?

對於曹嵩來說,除了賺錢,還有一樣東西比金錢還值錢,那就是他的兒子曹操的前途。

曹操小時候非常機警聰明,但他卻不把這種聰明才智用在學習上,而是成天吊兒郎當、東遊西蕩,而且不服管。按今天的標準來看,曹操是個典型的問題孩子。即使長大了一點,這些壞毛病也沒多大的改觀,他依然和一般的街頭小混混沒啥區別。但不同的是,街頭的小混混除了偷雞摸狗、調戲婦女外,是玩不出多大名堂的,但曹操就不一樣了,他除了有一個了不起的爺爺,還有一個了不起的父親,有這樣深厚的家庭背景,想不囂張都難啊。

但曹操的惡劣品行還是讓有些人看不慣的,比如他的叔叔。為了挽救這個桀驁不馴的問題孩子,他常常自告奮勇地跑到曹嵩那兒去告狀。告狀起了多大作用不清楚(以曹操同學的一貫表現來看,估計接受點家庭暴力是免不了的),但副作用卻極為明顯——曹操很討厭這個叔叔,兩人關係一直很緊張。也難怪,自古以來,打小報告的人都被歸為叛徒、間諜一類,都是不受歡迎的。於是,曹操決定給叔叔一點顏色瞧瞧。武力對抗是萬萬不敢的,但其他的歪腦筋還是可以試試的。他用的法子是裝病——抽風而且配以痛苦不堪的特寫鏡頭。

侄兒抽風,熱心腸的叔叔當然會趕緊去告訴曹嵩。但曹嵩趕到時,看到的卻是另一番景象:曹操同學活蹦亂跳,哪裏像個病人的模樣?待曹嵩問起,曹操先發製人,一臉無辜地說:“我沒事啊,叔叔不喜歡我,他才巴不得我抽風呢。”俗話說“眼見為實,耳聽為虛”,曹嵩原本就對弟弟經常告狀有些不以為然,這下他再也不相信弟弟的話了。曹操的反間計獲得成功!這樣看來,曹操還極有表演天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