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曆史上曾經有一位非常有名的學問家,叫朱熹。他是儒家學派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其思想也對後代人產生了很深的影響。朱熹的理論最大的貢獻就是提出了"理",主張存天理滅人欲,提出了所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論調。他認為,人心有私欲,所以是危險的,我們應該奉行的是大道,遵循天理,克製自己的這種欲望,如此,才會讓自己的道德彰顯。
朱老夫子是這麼說的,也是按照這個標準嚴格要求別人的,可到了自己這,卻不是這樣了。
據記載,朱熹的理論提出後,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對,其中反對得最激烈的是一個叫做唐仲友的人。朱熹對唐仲友恨之入骨,就想除之而後快。於是,他開始調查唐仲友,企圖通過政治手段將唐治罪。可讓朱熹失望的是,他查來查去發現唐仲友不但沒有汙點,反而是一個地地道道的清官。按照道學家的說法,如果發現一個官是清廉的,那麼就應該給予獎勵。可是朱熹沒有,反而開始構陷人家。他查不出經濟問題,就從作風問題上下手了。朱熹找到了一個妓女,利用自己的權勢逼迫妓女做假證,陷害唐仲友有生活作風問題。
朱熹的這一招是非常惡毒的。按照當時的規定,官員可以找些歌妓之類的人聽聽歌,看看舞蹈,但是超過這個範圍,朝廷就要治罪了。更重要的是,這種作風汙點是很難解釋的,又會引起民間的很大反響,人們自然會去鄙視一個道德不過關的人。
但讓朱熹沒想到的是,那個妓女非常剛烈,即使受了嚴刑拷打,也不願意去誣陷別人。結果朱熹弄巧成拙,不但沒有實現打擊異己的目的,還搞得自己灰頭土臉。
這就是一起典型的道德鬧劇。一個整天講究道德的人用最不道德的事情去陷害別人,結果反而讓自己的道德出現了罅隙。
如今,千百年過去了,世界變了,但傳統沒變,我們依然是按照那種思維來行事。遇事的時候不是講道理,而是講道德,可那道德又總是有不靠譜的地方。
我們經常能看到這樣的現象,一個中國人對別人的意見提出質疑的時候,特別是熟人之間,總是先要解釋一番。假惺惺地告訴對方,我下麵的觀點可能跟你的不一樣,但是這隻是觀點之爭,是有商榷的空間的,我這麼做不過是想為你提供一種不同的思路而已,沒有教訓你的意思,更不是針對你這個人。說了這麼一大堆廢話之後,他們才會進入到正題,即便是進入正題了也總要小心措辭,生怕得罪了那人。
在說話的人心中,已經把自己擇清了,人情和道理分得幹淨。而聽者呢,則是另一種想法,不管你是針對觀點還是什麼,他隻知道一點,你不同意他,注意,這裏是你不同意他,而不是不同意他的看法,他認為你不同意的是他整個人。不管你如何想,他都是這麼想的,他不會去考慮你的觀點如何,他隻知道,你不同意他。於是,矛盾來了,他開始不高興了,心想:"你不同意我,嫌我說得不好,什麼意思,拆我的台嘛,還是覺得你比我更厲害!"看看這種人的思維,是不是跟朱熹很像?有分歧不是去跟人家講道理,溝通觀點,而是直接將對方劃到自己對立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