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中的好人不多,林衝或許算得上一個。林衝的命運很悲慘,本來有安穩的工作,美滿的家庭,可惜高衙內垂涎林衝娘子美色,害得林衝家破人亡,最終也不得不落草。可是即使落草竟然也困難重重,做個壞人竟然都需要條件--"若要入夥,須先把投名狀拿來"。王倫的意思很簡單,林衝以前是朝廷的人,是幹淨的,梁山上的草寇是"髒"的,我們信不過你,為防你日後變卦,你先要犯一個殺人罪,變得跟我們一樣了,我們才會接納你。
林衝以為區區殺個把人有何困難,一口答應了,不料在山腳下等了兩天都無人經過,第三天好不容易來了個人,偏偏是楊誌,兩人鬥了五回六合也未分勝負,幸虧王倫出來攔住,把兩人都請上了山寨。林衝也就此入了夥。不過,我一直在考慮一個問題,林衝真的不殺不相幹的人嗎?且不說他曾是朝廷的八十萬禁軍教頭,上了梁山之後,他們可是經常衝州撞府的,法場劫人更是家常便飯,這個過程中李逵是經常亂殺無辜的,林衝不知能否免於隨波逐流。
這就是我們的思維方式,那就是一個圈子內的人必須一樣,這樣才可以讓大家都放心,當然更放心的方式就是大家一樣的爛,如果一樣的好的話,還是會有人不放心的。
中國人很少反省自己,總是拿眼睛盯著別人,隻要別人稍有風吹草動,他們就會異常興奮,好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樣,廣而告之自己的"發現"。若別人指責他們,他們則會抗議,總是說,你看,那個人不跟我做著同樣的事情嗎?你為什麼不去指責他,或者,你看我們都做了,你就不該再說我了吧!多麼強盜的邏輯,而這種邏輯直接導致的現象就是大家一起爛。很多時候,我們都是希望別人跟自己做一樣的爛事才會安心,否則就會覺得心裏不踏實。
中國人認可的判定對錯的唯一標準就是別人是否也做過,而不是這件事有沒有傷害到別人。當他們發現別人也同樣做了錯事之後,便沒有了心理負擔,坦然接受自己做的錯事,甚至之後會坦然地繼續做下去。中國人就是這樣,總是用別人的行為來定義自己,看到別人做了錯事,他們就有了自己犯錯的借口。做錯了事還不承認,反倒找證據證明自己做的大家都在做,就把自己的問題引到別人身上了,瞬間給自己拉起了"後援團",自己根本沒有絲毫要反省的意識。若是真躲不過去了,那他們就開始耍賴了,死也要拉個墊背的,既然錯大家都犯了,那受罰也得是連坐不可,誰也少不了。
犯了錯不想擔責任,深層原因就是害怕被孤立。這一點很好理解,還是和合性。對於中國人來說,犯錯了不要緊,要是一不小心被自己的群體拋棄了才是大事。其實呢,這還是沒有自我的一種恐懼。因為沒有自我,所以需要別人的認可,靠著別人的認可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所以,他們最怕的就是單獨去做一件事。於是乎,上麵的內容就好理解了。為什麼非要找一個和自己幹過同樣事情的人呢?因為國人害怕孤獨,特別是在犯了錯誤的時候。他們總是下意識地以為,自己犯了錯誤,自己的圈子就不會接納自己了,這時候,自己被完全孤立了。於是,他們開始尋找自己的"夥伴",至少是跟自己有交集的人,那人就是救命稻草。
這也是為什麼一個人單獨犯錯誤的時候總是感覺很羞愧,但是要是幾個人一起幹一件壞事的時候他們就沒那麼愧疚了。因為他們雖然做了惡,但是還有"組織"在,隻要有"組織"在,就不怕了,至少不會孤獨了。
所以,中國人最害怕的不是做錯事的懲罰,而是不被認可的孤獨。
4.假裝淡定騙得了誰
大家都知道,劉邦就是一個地痞無賴,但他當了皇帝,所以,他做的事情也就事出有因了,無賴也無賴得有理。現實中,我們常能看到這樣的人,他們更在乎結果,而不是過程,在這些人的眼中,如何做,做什麼不重要,能不能做成才重要。我們通常都把這種思維方式叫做結果導向思維。結果導向最直接的一個問題就是成王敗寇,在我們的社會裏,你做了什麼做過什麼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你做成了什麼。隻要成功了,那麼即使你在過程中什麼都沒做,或采取過一些極惡劣的手段,都會有人為你鼓掌,還會有人為你辯護,把你當成偶像一樣去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