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道德動員方式,《感動中國》顯然低效,不達標。作為一檔電視節目,它包含價值誤區,但並不構成價值災害。你可以憐憫它,批評它,但也別欺負它,用不著討伐。
中國式的表彰文化,實屬無奈之舉。從1949年到現在,整個社會的價值標榜和道德動員就是靠樹典型、頌英雄、學模範來維係的,從王進喜、雷鋒到朱伯儒、張海迪,這是體製的習慣動作,也顯現了全部精神家當。你說起作用了嗎,起了點,隻是日漸虛弱和式微,而現在更多是藥物性依賴,離不開了。所以,我同情它,甚至忍不住想替它想點辦法。
私下,我也和相關朋友說:《感動中國》可以搞,民間那些人性的閃光,值得被描述和傳播,尤其在這個道德冰河時代。但價值觀上要改一改,名稱、理念、邏輯、語境、姿態都要改,權力色彩和政治元素要退出,要純淨、平實、正常一些,去明星化、去榜樣化,讓事物恢複它的本來麵目。
問:插一句,您覺得好的表彰,或者說正常的表彰應是個什麼樣子?
答:就是我剛才那句話:讓事物恢複它的本來麵目。
把它送回去,送到原來的位置上去。不要抬轎子,不要用“頌”體,老實一點,別浮飄,別用“中國”這樣的大詞。表彰本身沒有原罪,尤其我們這樣一個無神論國家,表彰有它的社會功能,關鍵看表彰什麼、怎樣表彰。好的表彰,應是在表彰一個人的時候,所有的生命同類都感到被表彰了,大家在分享,在傳遞這人性的光輝和美,像陽光靜靜照在每個人臉上……
其實,《感動中國》和大大小小的“事跡教育”,給我們的啟示是:如何建立中國社會的信仰資源和深層的精神家園?也就是你前麵問到的那個問題。這是值得幾代中國人去思考和建設的,應借用傳統文化、宗教倫理、道德哲學、心靈美學、現代理性等資源。其中,政府的表現尤為重要,它不要再去做道德動員這樣的事,而是要把自己的事做好,法的精神、權力的清潔、製度和規則的完善,這對營造健康的社會空間最為關鍵。土壤改良了,才能長出好莊稼,其形體才端莊,愛和善的顆粒才飽滿。
另外,從曆史和世界範圍看,道德危機,應負最大責任的是政治。一是它沒有奠定好的製度和空間環境,引發了既有道德資源的流失;二是它沒有起到好的示範,權力率先腐敗並引發了民心腐敗,製定規則卻破壞規則——沒有比這危害更大的了。
11、常識還活著,世間還有青春
問:前段時間我看又有一個榜樣出來了,武漢長江上救人的大學生,那種救人方式引起了很大爭議,很多人覺得是一種不理性,不該鼓勵這種做法。同時,媒體還披露了見死不救的旁觀者和利欲熏心、高價撈屍的船主。您怎麼看?
答:這條新聞我們欄目做了,所以我清楚此事。我的個人立場很明確:這是讓我感動的一群孩子,我心裏向他們致敬,我看到了青春的美麗、未泯的常識。我很想讚美他們,但不會把他們當成英雄,他們是我心目中正常的青年,他們複活了一條“不能見死不救”的常識……這比英雄令我欣慰。
事後,有人揮舞著理性質疑,有人大聲呼籲表彰。我願意質疑,但我不質疑青春的“魯莽”,我質疑的是前者的質疑,是這條江的安全防護和救助係統,是政府的職能。我同意表彰,但更關注表彰的內容和方向,是表彰他們的“非凡”還是“正常”?是召喚“常識”還是召喚“英雄”?是表彰“烈士”還是表彰“健康的生命”?是權力的表彰還是民意的表彰?我不僅同意表彰,我還支持隆重的表彰,因為在備受質疑和不公正評價後,再讓它無聲無息地過去,我覺得不妥,要追加一份榮譽,這樣才公允。
他們很優秀,那份不假思索的“衝動”很優秀。他們不魯莽,他們已顯示了瞬間的機智,考慮到了救人的技術。
這群孩子,我特別留意其年齡和身份。他們是從校園來到江邊的,接受的還是一種理想主義教育,身上還流淌著青春和青澀,之所以不猶豫地跳下去——這個動作的發生,我覺得就是那股青春和青澀在起作用,若再過10年我料想他不會做,因為對此事的風險他會做很多評估,評估到最後就是不做,別人去做我也會鼓掌,也會感動,也會流淚,但都是寄望於別人或更有力量的人,而自己不做。
當年全國上下反思“賴寧”並一致同意不支持未成年人“見義勇為”的時候,我也同意,我也加入了理性陣營。但過了些年,我突然覺得社會正從一個極端跳向另一極端,我們用聰明剝奪了常識,用理性掩埋冷漠和麻木,良心變成一碗堅硬的稀粥,我難以下咽。何況,此事在主體和細節上都遠離“賴寧”。
我覺得這群孩子之所以去做,並非受了什麼精神的驅動,很可能就是一股衝動、一種本能,一條從書本中得來尚未丟掉的常識:見危不能不救!不能袖手旁觀!大凡危急下的勇敢,少有深思熟慮的,都是激情和血性使然,這恰是人身上最有希望的東西,若連這個都沒了,人性就麻煩了。我前麵話題中說人性是複雜的,充滿多元成分和對立元素,有自私也有慷慨,有恐懼也有無畏,我希望這兩樣都有,配齊了才叫健全,若隻剩下一項單極,那一定是惡性的。如今的知識人和批評家,往往思想力很強,但行動力太弱。包括我在內,都有這個問題。我們溺於思想,行為上很少付出,更不做“出格”和“危險”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