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猜想90(2 / 2)

第三:調節國民經濟運行的原則。

在民眾與政府達成的契約中,規定了政府在市場中必須承擔維護產權與契約權益的責任,因此,當國民經濟的運行出現巨大問題時,無疑會對公眾利益造成很大的威脅,這時政府就必須有責任出麵保護公眾利益。

在1989年,美國聯邦政府出麵組織了“信貸銀行清算公司”,原來,在整個80年代裏,美國社會信貸利率空前高漲,使得許多以信貸為主的業務資不抵債,醞釀的擠兌危機極有可能在短期內將這些銀行擊垮,從而掀起一場空前的經濟危機,

在這樣的情況下,“信貸銀行清算公司”作為政府的代表,出麵接管了總共747家私人銀行,負擔了4000億美元的呆壞賬,然後將其轉手賣給那些擁有雄厚資金的私人企業,在促使銀行業恢複正常之後,“信貸銀行清算公司”就此結束使命,旋即宣布結束。

由於這三大原則的存在,使得政府投資實際上呈現出這樣的性質:其一,它隻有在市場失效,市場自身無法調節的時候才會進行,其目的在於幫助市場度過難關,而非政府以盈利為目的,大舉侵並民間資本,更不應是計劃經濟的重演;其二,政府投資的領域,應當偏重於公用設施與社會基礎設施,即那些有利於打造良好投資環境的領域,其三,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政府投資應當盡量壓縮到最低程度。

那麼,既然政府投資的性質如此,我們不妨看一下,我們國內所流行的“政府投資說”,到底是否符合這一性質呢?

在這裏,很明顯的事實是,以中國現在的經濟大環境,由政府來進行投資,絕對不會像一部分學者所想象的那樣,能夠成功地拉動中國經濟。

從目前來看,中國的市場並沒有出現災難性的危機,因此由政府來進行托市的前提便不存在,而作為已經被發達國家實驗成功許多次的市場經濟,更是必須堅持的,在這樣的前提下,政府投資理應被縮減而非增長。

最重要的一點是,在目前政府投資的領域中,盡管有許多屬於公共設施建設、社會基礎建設,但更多的則是一些具有巨大贏利空間的產業。

我們在前文在之中曾經提到過,中國政府對於產業具有極強的壟斷性,在2006年12月底由國資委所發布的文件就表明,在石化、電信等七大產業中,政府始終意圖保持著絕對壟斷的地位,而在另外九大產業中,政府也希望始終扮演著強勢角色。

從這裏可以看出,政府對於市場的投資,在很大程度上相當於一場“國進民退”運動,是轉由國家來對經濟進行經營,而非在出現市場危機時為民間市場提供援助,也就是說,這種政府投資的手段與行為,實際上是對民間資本的取代與僭越,而非給予公眾利益對私有製經濟的補充。

由此說來,在目前的條件下呼籲政府投資,呼籲由政府以經濟主體身份參與經濟活動,無疑是對市場經濟理念的否定,從前蘇聯以及中國過去的經驗來看,市場經濟才是更理性,更人性的選擇。

即使拋開這層鐵一樣的規律不談,由政府將國家財政收入直接參與經濟建設,其弊病也相當之明顯。

我們知道,從1978年到2008年的30年時間裏,中國政府的財政除了85年出現了25個億的賬麵盈餘之外,其餘的29年每年都呈現出赤字形態,這裏麵的原因就是,國家在保證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的同時,還要拿出相當大一部分資金來進行社會保障領域的建設,即便如此,中國社保體係的不健全,仍然為世人所共睹。

在這樣的情況下,政府的財政支出能力已經非常有限,如果再以政府投資的形式,大量地將資金投入到經濟活動中來,勢必意味著投入社會保障體係建設的資金將會更少,而對於改善民眾貧窮現狀來說,後者無疑是更有效的。

反過來,當社保體係遲遲難以完善的時候,勢必將導致中國民眾對未來的不預期更加恐懼,消費更加謹慎,使低收入人群陷入難以為繼的困境。最終對經濟增長造成的抑製,遠不是政府投資所能彌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