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中國消費猜想 靠稅收來形成政府消費管用嗎
當我們認識到消費之於經濟發展的關鍵作用時,關於選擇怎樣的消費模式,就成為了學界甚至民間討論不休的話題。
有人認為,通過增加稅收來增加財政收入,促進政府的消費,可以將全社會的消費帶動起來,理由是政府可以提供的購買力非常巨大,在許多國家裏,政府的采購金額常常占到該國GDP的10%以上,根據統計,歐洲各國政府采購的金額,甚至占到了其國內生產總值的14%左右,而美國政府在1989到1992年的時間裏,每年甚至拿出2000多億美元用來進行政府采購,每年僅用於貨物和服務的采購,就占到了國內生產總值的26%。
因此,在這種觀點看來,政府消費可以提供巨大的購買力,進而將內部需求拉動起來,解決國內消費低迷的狀況,
那麼,這種說法究竟有沒有道理呢?
政府消費的說法,理論上脫胎於西方經濟學的“政府購買”範疇,表麵上看,這個說法是指各級政府用於物品和勞務的支出,然而實際上,它的定義卻要比這個深刻得多。
按照政府契約理論,政府為了實現政府職能,以及能夠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而向納稅人征稅,從而形成了公共資金。因此,政府應當是受納稅人委托,在管理公共事務中從事公共開支的一個特殊消費者。
在中國,政府的財政收入占到了GDP總額的20%以上,這樣的數字看起來和美國聯邦的財政收入保持了同樣的比例,然而在實際的開支項目上,美國的財政支出有超過一半的比例被用於社會福利項目建設、醫療保險、養老救濟等社會保障,而中國的財政開支的用途,卻並沒有集中在這些領域上。
那麼,同樣是占據了20%的GDP比率,中國的財政開支用在了什麼領域呢?
在《瞭望》雜誌的報道中披露,據國家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統計局調研數據顯示,從2005年以來,我國財政行政事業公用經費支出每年增加1000多億元,2007年以來,該項經費支出已接近9000億元。大約相當於全年財政支出的30%。在傳統上,這部分經費被稱為“三公消費”,即公款吃喝招待、公車消費和公費出國。
從這裏可以看出,中國的政府消費不是太少,而是太多,在這樣的情況下,但凡稍具常識的人就可以得出判斷——我們應當嚐試著去減少政府消費而非增加。因為從長遠來看,對於財政資金的需求更多還集中在後麵,像我們前麵所提到的養老、醫療、教育、保障性住宅等領域,還都急需財政去進行填補,用以健全社會保障體係,改善民眾收入差距,擴大民眾消費並結束經濟結構的失衡。
除此之外,我們可能還忽略了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政府消費的影響力究竟會有多大。
中國不同於任何一個發達國家,其領土之大,地域之繁雜,使得中國在經濟大框架中,實際上呈現出異常破碎的零散局麵,在這一點上,中國倒是與印度這樣的國家頗有相同之處。
比方說,在印度這樣的國家裏,由傳統土邦而形成的地域分割現象,直至今日仍然存在著,在這種傳統社會以局部地區,甚至以村為核心的市場中,各個地區之間的經濟相對隔離,互相之間的影響也相對微弱,因此一個地方的經濟出現問題,即使沒有政府的幫助,其後果就算再嚴重,也難以形成對全社會的影響。
同樣的,在中國社會中也存在著這樣的情形,各地市場的相對隔離,使得互相之間的影響也被降到了最低程度。北京的物價飛漲,絕不會影響到內蒙古的小鎮察素齊,即便是政府不出來平抑物價,也不至於使得全國範圍內出現同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