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人和鹹肉】
如果一個安徽女人想吃鹹肉,那麼她的渴望任何山珍海味都無法滿足;在這渴望驅使下,她要鹹肉,馬上就要得到的決心十頭牛也拉不回。
於是這個安徽女人在家裏翻箱倒櫃,她搜羅廚房、陽台拐角,抱著最後一絲希望,翻撿冰箱最後一層,當她捧著層層塑料袋緊緊包裹,一尺長一寸寬的家裏最後一塊鹹肉時,一些液體先是流,而後啪嗒啪嗒落下來。
這塊鹹肉,出品於去年冬天。
它曾有過兄弟姐妹,它們一塊塊兒,形狀相似,重量仿佛,自遙遠的安徽歡天喜地撲向首都北京。不過自從轉過年來,這塊鹹肉落了單,成為孤苗後,它的主人安徽女人就將它鄭重包裹,壓在冰箱最底層。做這些事情時,安徽女人曾有過片刻的停頓——咦,這感覺似曾相識?依稀仿佛婚禮前,媽媽在她的箱子裏放下壓箱底兒錢。
廢話少說,安徽女人要吃鹹肉了。
安徽女人的廚藝並不高明,確切地說,除了蒸鹹肉,她還沒有嚐試過鹹肉燉百葉、鹹肉燒冬瓜等經典菜。安徽女人現在最想吃的是青蒜炒鹹肉,但青蒜,她在北京就沒見過,而青蒜炒鹹肉的滋味啊,不僅在腦海,此刻在味蕾,安徽女人就能感覺到。
她找到一個洋蔥。她沒做過洋蔥炒鹹肉。
但是,一個安徽女人出於從小到大和鹹肉永無離分的熟悉、篤定和信任,她非常清楚這將是多麼美妙的組合。
她用溫水泡鹹肉時,她戴著老公的眼鏡切洋蔥時,她揮刀斬釘截鐵不容置疑地將鹹肉切成薄片時,她是君臨天下的一代女皇。
她一邊切肉一邊想,食物真是一件你最清楚怎樣才能滿足你的事啊。
借來的眼鏡不好使,洋蔥還是讓安徽女人流了淚。
她開火、烹油、下鹹肉、放蔥薑蒜,再放洋蔥,爆炒後加水煮,蓋上鍋蓋,終於隻剩下等待。
你知道,安徽女人是突然想吃鹹肉的。在“突然”之前,她的一個朋友在MSN上說,我們不過是到了北京的王彩鈴,然後匆忙下線。他不知發什麼神經,卻惹得安徽女人把《立春》又翻出來看了一遍。
帶著理想、夢想甚至幻想,一路忘情奔跑隻想跑到北京的王彩鈴們,讓安徽女人有種體恤的憐憫。哎,她確實比王彩鈴幸運,她起碼一直站在合適的地方,夢或理想都在實現的路上。不過,王彩鈴到了北京就一定快樂嗎?安徽女人說不上來,可能久了,王彩鈴也會偶爾不適吧,和她一樣。
這種“不適”,最近出現的頻率頗高。
有時候,比如突然想吃鹹肉,又不一定能找到;比如透明鍋蓋下沸騰氣泡一吐一噴,你不能馬上就吃,距離又近又遠時;安徽女人就總能清楚地感覺到胸口有點痛。
她一直被催促著離開,從小到大。
離開出生地,離開生來所屬的階層,離開姐妹兄弟同學發小重複著的小城一代代沒有變化的日子,她自嘲接受的是“離開的教育”。
她被家人、老師、所有和“上進”、“出息”相關的閃耀字眼催促著離開——“守住江浙皖,奔向京津滬”,高考前,班主任每天必說一遍;“你們一定要奮鬥去北京、上海!”大學輔導員如是說;“別人都留京了,為什麼你不能留?”好吧,這是若幹年前,靜夜無眠,安徽女人對自己說的。
隻是有多少“離開”就意味著有多少“割斷”。
安徽女人有時想鹹肉想得口幹舌淡,有時看到周遭,內蒙人歌唱草原,河南人埋頭在麵碗,南京人吃一口茼蒿就大讚“原來你也在這裏”,心裏就抽抽。
離開父母,再奮鬥著和他們團聚;離開家鄉,再將它帶在身上一輩子,她有點不知道自己和大多數人忙忙叨叨究竟在追求什麼,用前半生拚命離開的那些,用後半生死命抓住。
洋蔥炒鹹肉出鍋了,安徽女人深深地吸了一口香氣。
餐桌上,她破例吃了兩碗飯。
吃到幹瞪眼,她仍意猶未盡,用筷子挑起一塊鹹肉,對她的福建老公說:有這一口,我馬上覺得我活過來了,I am back!
福建老公沒工夫理她,他邊回短信,邊悵惘地說:“我爸我媽去海邊吃海鮮了,海邊的新鮮海鮮啊!”
正如安徽女人對福建老公的海鮮不感興趣,福建老公對安徽女人的鹹肉也興味索然。
隻是,剛發完短信眼睛有點紅,安徽女人殷勤地問了下,福建老公煩躁地揮揮手:“借我的眼鏡也不知擦幹淨!有洋蔥味!”
嗯,今晚的洋蔥真辣。
辣得總有人流淚,總有人想著回不去和紮不下。
【女朋友】
女朋友說,她不會結婚,連戀愛都不可能。
我揮舞雙手,極力說服她,生活有多美好,愛情有多值得憧憬,而她打斷我:“我有九個表姐,無一愛情順利、婚姻幸福,我比你懂得多。”
這是大一那年我們之間的對話,我和女朋友住在一間宿舍。
我們床挨著床,桌子挨著桌子,無話不談——經常從日出談到日落。
我們一起上課、一起曠課,再一起臨近期末,對著一根蠟燭熬夜背書。
我覺得女朋友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而她的人生觀、愛情觀如此消極——她會因此孤獨終老吧,真是急煞了我!
於是,一有機會,我就教育她、引導她,給她介紹男朋友。
然而,從大一到大四,女朋友沒有絲毫改變。她身邊的男孩子如過江之鯽,卻也如過眼雲煙——她無動於衷,她說,我還是不相信愛情。
我漸漸習慣了她的孤獨終老論。
女朋友告訴我,她戀愛了,在我們畢業三年後。
那天,她坐了幾個小時的車,從另一個城市過來看我。她站在我的麵前,滿麵笑容,歡天喜地地向我宣布。
我以為我會祝福她,可是我沒有。
我突然拽著她的袖子,搖晃著,大哭起來,女朋友不知所措。
等我平靜,我抽噎著對女朋友說,從此以後,你最親密的人就不是我了。女朋友啼笑皆非,一時無語——我一邊擦眼淚,一邊慚愧自己剛才很滑稽。
事隔幾年後,女朋友終於要結婚。我今天剛出地鐵,就收到她的短信。她說,明天我去領結婚證。
隔著千山萬水,隔著一千多個日夜,我的心裏還是有點翻騰,雖然我比她還早嫁作人婦。
我酸溜溜地回她:現在我們彼此都不是對方最親密的人了。
短信發送完,我又一次慚愧自己很滑稽。
女朋友一定又啼笑皆非了吧。
所以她才會安慰我:你放心,我明年五月婚禮後,才正式和他住在一起。
這回,換我一時無語:我放的什麼心?
女朋友不理解——其實,我比任何人都希望她幸福,我怕她不幸福,又怕她幸福得忘了我。
【你是我認識最久的人】
一個朋友,很久沒見了,徹底失去聯係。
有時候,我會想起他,在百度上搜他的名字,無奈,名字太普通,如潮信息中,我總分辨不出哪條是他的。
我們失散五六年了。
一日,我收到一封郵件,他發來的。說來傳奇,他在一本雜誌上看到一篇我寫的文章,其中一個細節隻有我倆知道,於是,他認定那個筆名後藏著一位故人,他再百度那筆名,找到我的郵箱。
然後,我們發現竟一直生活在一個城市;再然後,兩個人穿越半個城,在暴雨天約著見麵。在彼此生命裏,我們都曾出演過重要的角色,但我們忘記了為什麼失散,大概是太趕著去未來,大概是身邊的人太多,無暇刻意留住誰和誰的友情;“有一天,我撥你的手機,發現停機了,這才發覺很久沒有聯係了。”他說。我撓撓頭,“我也是。”
分別時,我們相約不會再輕慢對方,一個人感慨:“在這個城市裏,你是我認識最久的人。”另一個人心裏有點酸。
一個朋友,很久沒見了,聯係方式都在,隻是她都不用了。
比如電話,從來都關機,比如QQ,頭像永遠不亮,就這麼一去三年。
這個夏天,一個晚上,我在微博上收到一條私信,隻有四個字:“是我,薔薇。”
薔薇也不是她的真名,是當年學校論壇上,她的ID。我迅速點擊鼠標關注她,我想起2004年我們第一次見麵——圍著一張大圓桌,隔著一堆人,我把ID和真人一一對上後,驚喜地喊著“薔薇”、“薔薇”,還頻繁衝她舉杯。
第二天,在一間幽靜的茶館,我們雞一嘴鴨一嘴把這些年發生的事交代了個遍。她突然放下筷子,她說,她離婚了,早在三年前。
玉容憔悴三年,誰複商量管弦?
我忽然明白她為什麼人間蒸發,剛想安慰,她卻揮揮手,“那段時間,我有點自閉,現在走出來了,要把老朋友們一個一個找回來。”她眨眨眼,給我看手機裏新男友的照片。
一個朋友,很久沒見了,聯係方式十年沒變,可我總疏於聯係。
大學時,我們是彼此的影子,畢業後,她回家鄉,我去異鄉。起初,我們一通電話就是幾個小時;漸漸地,過年過節群發短信時,對著通訊錄,我才意識到她還在。
其實,一年總有一次,我回老家會象征性地約她,但我的老家和她所在的城市隔著幾小時的車程,我們約了又約,失約再失約,幾個小時拖了八年。
有一天一個人問我,你這輩子最好的朋友是誰?我第一反應想到她。
又有一天,午睡,自黑甜的夢鄉醒來,我拍著床板,突然覺得她會答應,她還在我身下的鋪位。
再回老家,我們再約,時間、地點再一次難以調度,她說:“要是太忙,就下次吧。”
“你這輩子最好的朋友是誰?”
“要把老朋友們一個一個找回來。”
我想,別下次了;轉身去了長途車站。
來回七個小時,相處的時間不到五個小時。五個小時裏,我忙著見過她的丈夫、兒子,在她親戚開的飯館裏吃飯,聽她說才帶完的高三,一切都平靜、瑣碎得像昨天才分開。
直至臨別,坐在候車室的長椅上,隻剩我們兩個人相對,我沒來由地說:“這輩子,我除了我老公就隻有你。”她靜了一會兒,應:“我老公聽說你要來,換了好幾件襯衫,他知道你對我很重要……”
那天,於歸途,我短信她:“從未失去,卻總感覺又把你找回來。”
當是時,皖南一片煙雨,大巴穿行在層巒疊嶂間,我看著窗外的風景從翠綠變成墨綠。
我想起寫在雜誌上的舊事,與舊事相關的故人,“在這個城市裏,你是我認識最久的人”——他的感慨。
我想起薔薇,想起許許多多,在一路狂奔,一門心思往前奔的日子裏,我不知不覺丟了,當時當地丟了也不以為意的朋友們。
年輕時,我們深信一期一會,用“滾石不生苔”、“隨緣”解釋一切不夠珍惜的行為。
漸漸地,生活穩定,總有一個瞬間,我們想看看來時路,卻沒有參照物;想回憶自己最初的樣子,可共語者無二三,連自己都有些遲疑。
於是,那些丟掉的老友、陳年的情誼成為維持內心平靜、穩定的針劑;找到他們、被他們找到,就像回歸一種原本我們就屬於其中的秩序,又溫暖、又心酸;念舊、戀舊、懷舊,把“舊”圈在身邊,越舊、越久,就越踏實、越安全。
大巴在山區曲曲折折、兜兜轉轉,我打開手機,更新微博:“要像燕子銜泥般,把老朋友們一個一個找回來。”
少頃,有人回:“可惜,我像狗熊掰棒子一樣,把老朋友們一個一個丟掉了。”
嗬,關於友情,我們中的大多數都做著類似的事吧。
【小時候】
小時候,我愛吃肉。第一次發現豬身上最好吃的肉是“豬座子”,即豬屁股上的肉時,我有些崩潰。等到接受現實,我又逼著爸爸承認,就是豬屁股,也是上麵最幹淨的一塊。
直至一天,我爸帶回一個完整的豬座子,他在走廊上方釘了一個掛鉤,在豬座子上打個洞,穿上線,再掛在鉤子上——豬座子懸在半空中。他說:“你自己挑吧!”此後,每天飯前,我都坐在豬座子下苦想,“今天吃哪一塊?”
那個冬天我百感交集。每天,我都懷著巨大的豬肉策劃案,又最終落寞地由我爸操刀,他問:“看好了?”我胡亂一指。
我今天突然想起那個豬座子,因為有人說要送我一隻完整的羊腿。老公問我怎麼放,我條件反射般脫口:“吊在廚房正中央,每天看上哪塊就吃哪塊。”
我又想起,當初吊豬座子的窄小走廊,走廊上方被我爸用木板做成一個小小的儲物隔層。我常趁大人不在家,踩著梯子上去亂翻,那裏有成捆的自學考試教材,還有一個木盒子;我讀完了所有的教材,始終沒猜出木盒子裏藏的究竟是什麼——後來才知道,那是別人寄放在我家的親人的骨灰。
出走廊,開門,眼前是標準的筒子樓,樓梯口黢黑,每家門前都堆著煤球。林阿姨家牆上,掛著隻自行車輪;最東頭的老伯伯是上海人,他的三女兒,愛吃我爸做的包子,小學一年級讀了三遍。
其實不僅是吃肉。北京下雪時,我也想到小時候。老公對著雪景,一時詞窮,“雪真他媽的白!”我被觸動機關,那套自考教材裏看過的句子念經般蹦出來,“漠漠黃雲,濕透木棉裘,都道誰人愁似我,今夜雪,有梅花,似我愁”。
小時候恐怕是人生的第一層漆。現實種種,總在不經意間,被一些極細微的情感刺破,褪去光鮮,透過偽裝,露出底色。
黑黢黢的樓梯口,掛在牆上的自行車輪,儲物層上的自考教材,托腮仰頭,我對著苦想的豬座子,便是我想來眷戀,思念有些甜澀的小時候。
【與時遷有關的日子】
朋友們聚在一起,總會談到車子、房子或孩子。這類話題的感慨趨於一致,“經濟壓力太大”。隻一次,同學小尤有異議,她說,和小時候比,現在的經濟壓力,just so so。
小時候,真沒錢。小尤深有感觸的是初一暑假,同窗沈娜娜力邀小尤抽空輔導輔導自己——其實就是解決作業中的一些難題。小尤去了沈家一次,就一發不可收拾。原因很簡單,沈家有花臉雪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