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書讀懂中國稅33(1 / 2)

第四章難結的“稅”——一直糾結的財產行為稅 眾說紛紜的遺產稅

遺產稅到底該不該征,中國人在糾結,已征收多年的美國人也十分困惑。

2009年,美國居民詹姆斯時年89歲,身患重症,靠呼吸機維持生命。當年,美國的遺產稅費用扣除標準提升至350萬美元。詹姆斯現有財產1000萬美元,按照美國法律規定,他若在2009年死去,需要繳納近300萬美元的遺產稅。

但是,當時的白宮主人小布什曾通過一個遺產稅減免法案,規定2010年免征遺產稅,且若2009年之前沒有通過遺產稅法案,2011年將恢複征收遺產稅。結果,新的遺產稅法案經眾議院通過後,卻沒能逃過參議院的封殺。

於是,2010年成了美國遺產稅的“天窗”。

這就意味著,如果詹姆斯在2010年死去,他將不需要繳遺產稅。

如此戲劇性的變化,讓那些身患絕症的富人開始計劃“死亡”,他們希望自己正好死在2010年,隻為了能讓子孫們獲得更多的遺產。

詹姆斯也有這樣的想法,但是在2010年,他的病情有了一些積極的變化,這讓他的“死亡計劃”暫時擱淺了。活下來,反而讓詹姆斯覺得很心痛,為那些自己拚命賺了一生的錢而痛苦。

就在2011年即將到來之際,美國通過了新的遺產稅法案,遺產稅費用扣除標準提高至500萬美元,而稅率降低至35%,這是奧巴馬送給富人們的一份大禮。

詹姆斯長長地舒了一口氣,2011年的新法案為他減去了100多萬美元的遺產稅。這下,未能在2010年死去的遺憾終於稍稍得到了些安慰。

看到這個故事,也許有些人會感到奇怪:難道美國富人也不願意繳納遺產稅?

其實說到底,人都是一樣的。美國富人中確有巴菲特、比爾·蓋茨,還有之前的鋼鐵大亨洛克菲勒等人,他們不僅積極支持遺產稅的征收,甚至還上書政府加稅。洛克菲勒去世時,他的遺產繼承人繳納了70%的遺產稅,也就是說,他的子孫實際隻得到了洛克菲勒財產的30%。

但是,並非所有富人都那麼情願繳納遺產稅。他們除了想盡各種辦法來逃避遺產稅,還積極建言政府取消遺產稅。從人性上來說,這樣的富人在哪個國家都是占多數。

2001年,入主白宮的小布什似乎聽到了取消遺產稅者的呼聲,他開始逐步提高遺產稅費用扣除標準,同時降低稅率,甚至在2010年給予全體富人免征遺產稅的大福利。

但是,小布什的降低遺產稅行動遭到了美國普通民眾的反對,包括一部分巨富,因為他們不想讓自己的後代不勞而獲,而是希望將自己的財富交給國家,用於國家的各項開支。

遺產稅,又稱死亡稅,意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對遺產征收的稅種。自從1598年荷蘭開征現代意義上的遺產稅以來,全世界共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征遺產稅。作為一種比較古老的稅種,遺產稅麵臨的爭議卻從未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