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1車船稅稅目、稅額(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稅目計稅單位年基準稅額備注
乘用車
(1)氣缸容量≤10升
(2)10升<氣缸容量≤16升
(3)16升<氣缸容量≤20升
(4)20升<氣缸容量≤25升
(5)25升<氣缸容量≤30升
(6)30升<氣缸容量≤40升
(7)40升<氣缸容量每輛
60~360元
300~540元
360~660元
660~1200元
1200~2400元
2400~3600元
3600~5400元核定載客人數
≤9
商用車
客車每輛480~1440元核定載客人數
≥9,含電車
貨車整備質
量每噸16~120元含半掛牽引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等
掛車整備質
量每噸貨車稅額
的50%
續表
稅目計稅單位年基準稅額備注
其他車輛
專用作業車整備質
量每噸16~120元
輪式專用機械車整備質
量每噸16~120元不含拖拉機
摩托車每輛36~180元
船舶
機動船舶
不超過200噸
超200噸不超2000噸
超2000噸不超10000噸
超10000噸淨噸位
每噸
3元
4元
5元
6元拖船、非機動駁船分別按照機動船舶稅額的50%計算
遊艇
不超過10米
超10米不超18米
超18米不超30米
超30米
輔助動力帆艇艇身長度
每米
600元
900元
1300元
2000元
600元
船舶噸稅,是對進出中國港口的國際船舶征收的一種稅。該稅由海關代為征收。船舶噸稅最早可追溯至清康熙時期對沿海帆船開征的“梁頭稅”,是一個較為年輕的稅種。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海關總署於1952年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船舶噸稅暫行辦法》,正式開征船舶噸稅。2011年,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暫行條例》,規定船舶噸稅應納稅額=船舶淨噸位×稅率,具體稅目稅率如表42所示,其中優惠稅率僅適用於與我國簽訂含有相互給予船舶稅費最惠國待遇條款的船籍國(地區)或者協定的應稅船舶。需要注意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按照規定繳納船舶噸稅的機動船舶,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征車船稅”。
表42船舶噸稅稅目、稅率摘自2011《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暫行條例》。
稅目
(按船舶淨噸位劃分)稅率(元/淨噸)
普通(按執照期限劃分)優惠(按執照期限劃分)
1年90日30日1年90日30日
不超2000淨噸1264221903015
超過2000淨噸不超10000淨噸24080401745829
超過10000淨噸不超過50000淨噸27692461986633
超過50000淨噸318106532287638備注
拖船、非機動駁船按相同淨噸位船舶稅率的50%計征
車輛購置稅,即在我國境內購買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需要繳納的一種稅。我國自2001年1月1日開征車輛購置稅,采用比例稅率10%進行征收,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計稅價格×10%,計稅價格不含增值稅。國產車輛的計稅價格=不含稅價格+消費稅,進口車輛的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如現有人購買一輛國產汽車,價格10萬元(不含增值稅)。那麼此人需要繳納10萬×10%=1萬(元)的車輛購置稅,還需要支付10萬×17%=17萬(元)增值稅,共需要支付127萬元。近期,為了振興汽車產業,同時兼顧環境效益,我國采用稅收優惠或者財政補貼的方式鼓勵民眾購買低排量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