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消費者來說,“營改增”當然是好事,這意味著你可以花更少的錢獲得更優質的服務。“營改增”降低了公司的稅負,即意味著服務成本的降低,服務價格自然也更優惠,同時“營改增”促進了行業內部精細分工,讓企業可以專營自己的核心業務,將非核心業務外包給更專業的公司,最終獲得的產品自然更優質。
不過,“營改增”帶來的並不都是好消息。
如果自己申請進入“營改增”試點,但是他們的合作夥伴多是沒有申請“營改增”試點的小商戶,也無法開增值稅發票,那就比較麻煩了。
以一項會展業務為例,營業收入1萬元,其中進項實有6000元,但合作夥伴隻給了1000元的增值稅發票。以前,按營業稅稅率5%來算,公司需繳500元稅費。如果合作夥伴可以給全增值稅發票,那麼繳納的增值稅費為(1萬-6000)×6%=240(元),比“營改增”前少繳稅260元。但由於隻取得1000元的增值稅發票,實繳(1萬-1000)×6%=540(元),比“營改增”之前的稅負更重了。
受到影響的除了服務業外,還有交通運輸業。
由於獲得增值稅發票有些困難,且有些成本如人力無法實現抵扣,交通運輸業由營業稅稅率3%改為增值稅11%後,必然帶給企業更重的稅負。舉例如下:“營改增”試點之前,一家負責運輸的物流門店的月營業額為50萬至80萬元,交通運輸業的營業稅稅率為3%,因此每月須繳納15000元至24000元不等的營業稅,扣除各種成本後月盈餘仍有3萬至4萬元;“營改增”之後,由於人力成本無法抵扣,公司的大部分支出是人力成本,增值稅稅率是11%,因此這家物流企業要繳的稅比以前更重了。如此一來,物流企業就必須增大營業額,雖然比以前攬更多的單子,但是收入沒有隨之增加。職員們的工作負荷加重,風險也隨之加大,一旦出現意外事故,一年的辛苦都要白費。
不過,在增值稅發票難以取得的情況裏,有一些情況事實上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例如曾被央視報道的運輸公司司機老張,由於加油站要求提供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單位介紹信和身份證明方可開具增值稅發票,但老張表示四證難全。其實,如果公司管理完善,取得這四證並不是難事,油費的重複征稅也可以合法地避免了。
“營改增”試點為我們的第三產業帶來了希望的曙光,盡管其中也存在不少問題,但是辦法總是比問題多,而且許多問題產生的源頭在於部分公司稅收意識不強、政府對“營改增”政策的宣傳和解讀不到位。當大部分公司都能積極地從稅收意識到管理製度進行全麵改革,從而取得業績突破之時,又何必怕希望之路上無人跟隨呢?
除了“營改增”是否真的能帶給第三產業希望的疑惑,“營改增”的稅收收入分配也是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目前,我國的營業稅除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部分歸中央財政,其餘歸地方財政。而增值稅是中央、地方共享稅,其稅收收入的75%歸中央財政,餘下的25%歸地方財政,如此一來勢必影響地方財政收入。在試點階段,為避免給地方財政帶來大的衝擊,“營改增”的收入依然歸地方財政,但今後這將是一個棘手的問題。
這條路要走多長,需要企業自身、稅務機關、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通力協作。對於部分稅負明顯加重的企業,部分地區承諾將實行稅收返還政策,但政策在實行過程中,應該注意簡化流程,不增加企業的額外成本。同時,各機關應該增強“營改增”政策的宣傳和解讀,應企業要求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谘詢服務平台,同時積極完善“營改增”的各類稅費征收製度,真正使有潛力的中小型企業活躍起來。
2013年4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作出擴大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的決定。一方麵,將前期試點行業的範圍擴大到全國,全國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今後都隻需繳納增值稅;另一方麵,將新的行業加入試點,廣播影視行業納入擴容範圍,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業的改革也會擇機推出。
總的來說,“營改增”如初升朝陽,給人們帶來希望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