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行業設置稅目、稅率之後,我國的營業稅法還規定了免征營業稅的18項內容,暫免征收營業稅的4項內容,以及減征營業稅的4項內容。
其中,免征營業稅的情形中有“殘疾人個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例如,有某個體經營者甲(盲人)開了一家盲人按摩院,由本人提供盲人按摩服務,本應按服務業的5%稅率規定征收營業稅,但甲的情形屬於免征營業稅範疇。如果個體經營者甲不是殘疾人,隻是聘請了殘疾人員工,甲仍然繳納營業稅。在免征營業稅的情形中,與普通人生活密切相關的還有“個人轉讓著作權取得的收入”、“個人自建自用的住房和購買5年以上的普通住房,銷售的時候可以免征營業稅”等,體現了營業稅征收的靈活性。
而在暫免征收營業稅中,最受人關注的內容當屬“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離婚財產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如張×欲將自有房屋贈與父母,即使該房屋購買未滿5年,也可以免征營業稅。如果某甲將該房屋贈與侄女,如果房屋購買未滿5年,則需要繳納營業稅。
而在減征營業稅的情形中,有“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征收營業稅”的規定。租賃業務本屬於營業稅的“服務業”這一稅目,需要按營業額的5%繳納營業稅,但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減按15%的稅率繳納。例如,某企業丙出租房屋,一年租金收入為2萬元(含營業稅),需要繳納2萬×5%=1000(元)的營業稅。但若丙不是企業,而是個人的時候,僅需要繳納2萬×15%=300元。需要注意的是,營業稅是典型的價內稅,即稅金包含在價格內。在後一種情形中,房主丙(個人)的實際收入是19700元。若房主實際收入2萬元(不含稅),其需要繳納的營業稅為X,(2萬+X)×15%=X,可得其需要繳納營業稅305元。
在數十年的增值稅擴圍改革中,形成了營業稅和增值稅並立、分別針對服務和商品進行征稅的格局。這種人為的劃分,嚴重影響了物流行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壯大,尤其是營業稅“重複征稅”的先天缺陷,使其難以更好地支持各行業的發展,甚至對一些行業,尤其是物流業發展產生了消極影響。
從發達國家的稅收製度也可以看出,增值稅的壯大和營業稅征收範圍的縮小是必然的趨勢,這也是為了更好地適應複雜的商品流轉過程。但是營業稅的計稅方式簡便,使其在很長時間內依然可以坐穩江山,但伴隨著我國稅務征繳體係的不斷完善,企業和個人稅務意識的增強,增值稅勢必將不斷擴圍,以實現更為公平、合理的稅收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