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白雲公司的布料到消費者手中的衣服,商品經曆了三個流通環節,每個環節的應稅稅額分別為:5100元、5100元、6800元,合計17萬元。對於消費者來說,各個環節的應稅稅額意義不大,我國實行價外稅,增值稅稅額全部由消費者承擔,即17萬元的增值稅分別由購買這1000件衣服的消費者分擔了。
事實上,當消費者在購買其中一件衣服時,所繳稅額不止17元,因為除去增值稅,消費者還需支付如城市維護建設稅、消費稅等稅種。
看到此處,就出現了問題一:一般納稅人如何認定?何時適用基本稅率,何時適用低稅率?
按經營規模大小及會計核算是否健全,我國將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主要有兩類:(1)生產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同時兼營貨物批發零售但生產貨物的銷售額占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50萬元的;(2)從事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經營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80萬元的。當然,一般納稅人還需要具備完備的會計核算製度。
一般來說,一般納稅人均適用17%的基本稅率,部分貨物適用13%的低稅率,包括但不限於農產品、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二甲醚。例如綠葉農產品批發公司有一批價格1000元的農產品,消費者A購買了這批農產品,需要支付1000+1000×13%=1130(元)。其中,130元的增值稅隻是由批發公司代收,最終要上交國家稅務部門,收歸國庫。
一般納稅人的問題解決了,出現了問題二:小規模納稅人如何認定?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額如何確定?
一般納稅人需要向稅務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年銷售額等證明材料,符合要求才能按一般納稅人的納稅流程和方式繳稅。而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會計核算不完備,不能按規定報送稅務材料。此處所說會計核算不完備意指不能準確地計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故不能按一般納稅人的計稅方法進行納稅。因此,小規模納稅人的應稅稅額=銷售額×3%(征收率),即小規模納稅人不扣除進項稅額,征收率也較一般納稅人要低得多。
舉例來說,千葉公司是一家醬油生產廠商(小規模納稅人),家樂美超市(小規模納稅人)向其購買1000瓶醬油,總計價值6000元(不含增值稅),增值稅的應稅稅額是6000×3%=180(元),超市實際支付6180元。家樂美超市定價每瓶8元(不含增值稅),購買這批醬油的消費者們共支付了8000+8000×3%+180=8420(元)。也就是說,消費者購買這批醬油,實際支付了842元/瓶。
事實上,從千葉公司到消費者,商品經過了兩個流通環節,由於小規模納稅人不具備完備的會計核算,不能對進項稅額進行扣除,故兩個流通環節均需以銷售金額作為計稅憑據。
聰明的你看到此處,也許發現了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就拿上述案例來說,如果按一般納稅人來繳稅,全部流通過程中的增值額達到了8000×17%=1360(元)。也就是說,消費者實際要支付936元/瓶,要高於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價格。於是出現了問題三:如果是這樣,誰還會主動申請一般納稅人呢?
一般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至少應該達到50萬元,報稅按一個會計年度進行計算,而不是以單次交易進行征稅。作為一家比較大型的企業來說,其產品的銷售渠道比較健全,流通環節也較多,如果不能對前一流通過程征收的稅額進行扣除,其應稅稅額會遠遠大於按一般納稅人的應稅稅額。
假設一家運動鞋公司年銷售額60萬元(不含增值稅),成本價值50萬元(不含增值稅)。若按一般納稅人進行申報,年應稅稅額=60萬×17%-50萬×17%=17萬(元);若按小規模納稅人進行申報,年應稅稅額=60萬×3%=18萬(元)。很明顯,按一般納稅人申報比較有優勢,尤其對於一些大型微利公司而言,這種差別顯得更為明顯。
增值稅是價外稅,最終全部由普通消費者來承擔稅費;增值稅亦是間接稅,看不見摸不著,但收你沒商量。總而言之一句話,增值稅以理論上來說是在商品流通過程中的增值額,但它實質上卻最終演變成了你我的日常開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