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蘇可能不是一個優秀或者合格的統帥,但他絕對是一位知道自己該幹什麼的監軍。
很多人對於監軍的理解是監視一支軍隊、一個主將、多少將領,這般理解沒有什麼錯誤,但是監軍的責任並不止是這些,他除了擔任起為某某誰監視軍隊的任務之外,所需要的是做到代表誰來鼓舞士氣的重任,同時他應該極度的關注後勤,務必使該支軍隊的後勤不受到某些幹擾。
隻要是關乎到後勤必然是多而雜的局麵,一場戰爭的勝敗許多人認為隻關係到主將是否統率得當,很少人會看到後勤這一方麵,而後勤恰恰才是決定戰爭勝敗的關鍵。
扶蘇需要做的事情沒有多麼複雜,他就是關注後勤體係有沒有蛀蟲存在,士卒的飲食情況,除此之外就是與呂哲那一方進行某些方麵的溝通。
目前為止秦國的中原軍團建製已經膨脹到八十萬人,當然不是說前往陳郡作戰的秦軍有八十萬的數量,是說歸屬中原軍團序列的人數。
事實上進入陳郡作戰的秦軍數量隻有三十萬,其餘要麼是分布在趙地,要麼是在三川和秦地。而齊、燕、趙號稱集中一百五十萬部隊與秦交戰,但是真正進入陳郡參與廝殺的也不過才五十萬左右,餘下皆是分散四處,且數量有沒有一百五十萬除了三國的君王誰也不是那麼清楚,或許三位君王自己也迷糊到底是有多少人在為戰爭服務。
戰爭是一道數學題,從來都是以數字來判定局勢和態勢,呂哲這一方從秦、齊、燕、趙購買的物資上麵大略能清楚陳郡的戰事進行到什麼階段。
戰爭開始的前個月內,秦國從呂哲這邊購置的各類型糧秣數量超過一百萬石,近期清單上的糧食有增無減,反而是前期最為需要的兵器數量開始逐步的降低,這些都說明著什麼呢?
齊、燕、趙三國的購置清單則是一種趨勢化的平穩,既是說齊、燕、趙的參戰部隊一直是保持在一定數量,且齊國的後勤供應也沒有遭遇到什麼威脅。
秦國大量的購置糧秣肯定不是完全為了陳郡的部隊,顯然是在借用這個難得的機會為國內輸送糧秣,為此不惜掏空的國庫的財帛,連帶大量的牧畜和馬匹也拿了出來。
相對於秦國的窘迫,負責為聯軍買單的齊國顯得極為富有。齊國每次都是爽利地運來銅錠或是布匹,且從一些打探來的消息證實了遼東那邊齊燕發現了出產量極大的銅礦,齊國也將海運給利用了起來。
在大發戰爭財的前提下,呂哲治下各郡也如預料當中發展迅速,一些被戰火摧殘得不成樣子的郡縣,那些逃向深山老林的野人(指不在籍)得知家鄉日子變得好過也相續跑回去,一個兩個或許不算什麼,但是出逃的大批人返回家鄉,呂哲治下竟是突破八百萬口眾的數量。
高速的發展是意料當中的事情,畢竟各縣都因為出售物資而獲利,基礎建設和民生的改善要是不借這一次難得的機會提上速度,那呂哲就該派出大量稽查好好的查一查貪官汙吏到底是嚴重到什麼地步了。
咦!剛才是不是談到了“貪官汙吏”這個詞?呂哲一直以來除了觀看各縣的征兵情況之外很少關注地方官員,那麼缺少呂哲監管的各郡縣史吏是個什麼情況呢?
呂哲自從崛起之後一直是缺少文官的狀況,因此占領一地從來都是讓縣令包括一眾官員留任原位,從剛開始的南郡是如此,哪怕現在有了八郡疆土都依然是這樣,可是要覺得沒有了呂哲的監管就是貪官汙吏滿地爬的現狀那就大錯特錯了。
大部分的各郡縣官員本都是秦國所派,郡縣被呂哲占領之後擔任一縣主官的依然是秦國派來的縣令(長),在秦國什麼樣的人才能當上一縣的主官呢?秦國的一縣縣令或縣長,他需要經過層層的審核,必然還需要熟讀秦律。秦國的法律對待犯罪從來都是從嚴懲處,知道會有什麼風險的情況下,那些官員敢貪嗎?答案是貪官必然是會有,但是要看現下是什麼光景,他們又是為什麼人效力。
戰火滿地的光景下,縣令想貪也沒什麼好貪的,再換上新的效忠對象也害怕迎來屠刀隻能是謹小慎微的主政,深怕出一點差錯立刻人頭不保。
做壞事要成本,在這個有株連的年代,一個人錯了可不是自己倒黴,倒黴的不但是自己的家庭,包括妻子一族、父母兄弟一係也將會被牽連,那就該好好想想觸犯律法所得到的東西是不是值得了。
後麵,呂哲針對官員的薪水進行改革,縣長的薪水差不多是軍中的軍侯級別,也就是每月有二百個半兩,縣令比縣長多出二十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