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2 / 3)

楊偉掏出破損的傷殘軍人證遞給了驗票員。驗票員看過楊偉的傷殘軍人證後,沒有還給楊偉,而是遞給一位車站派出所的警察,讓他鑒別真假。警察看過後說:

“這是假的。”

楊偉憤怒地說:“誰敢說我這是假的,你好好再看看。”

警察說:“我說是假的就是假的。”

楊偉還要力爭,警察把他推進了值班室。我要跟過去,楊偉說:

“你不用過來,在這等著就行。”

幾分鍾後,楊偉趾高氣揚地從值班室走了出來。走過票檢口後,我問楊偉:

“又補錢沒有。“

楊偉說:“補他媽的鳥。北京車站的警察忒孬孫了。他非讓我補,要是補了試試。”

後來,楊偉又給我一個說法。他說,我這證,到哪都能用,就北京站不行。我說,那次你不是沒補錢嗎。楊偉說,我不補,他們會讓我走?

來的路上,楊偉已告訴我柏海的麻煩。原來,柏海呼悠浙江一大老板花十八萬買了他一幅《萬裏長城春常在》。一手交錢一手交畫。由於交易是在晚上進行的,柏海想,明天一早就走了,用不著再換酒店了。事情壞就壞在沒換酒店上。人家花了十八萬怕買的不值,連夜找了朋友鑒定。朋友說,我就沒聽說過這個人,朋友又拿出現代書畫名人錄,也沒找到柏海的名字。大老板及時趕回酒店,敲開了柏海房間的門。老板說,你騙我的,名人錄上就沒有你的名字,你的畫根本就不值這個錢。柏海說,這名人錄都是花了錢的。老板不信。應該說,柏海準備的還是很充分的。他從包裏拿出來現代書畫名人錄編委會的邀請信。隻要出5000,就能收錄到名人錄中。老板說,你的畫這麼高的價位,大家應該知道才對。柏海又拿出和韓國總統的合影,讓老板看。老板說我不看,現在的電腦合成水平很高,誰會相信?除非你能拿出有說服力的證據說是真的,要不咱去派出所,讓警察說真假。

老板怕柏海跑了,就給酒店作了交代。在這種情況下,柏海才給楊偉打電話。

我問楊偉有辦法沒有。楊偉說,還有難住我的事?

見到柏海時,柏海激動得手都發抖了,掏出來的煙掉在了地板上。楊偉說,不用急,我來了事就算完了。柏海說,你不來我就完了,我知道你北京哥們多。我想了一圈,除了你,誰也幫不了我。楊偉說,我和北京的朋友已經聯係好了,你現在就給那個老板打電話約個時間,我帶他去一趟不就得了。柏海給老板打了電話。

柏海說:“你要我咋感謝你呢。房間我已經開好了,要不讓小韻陪你怎麼樣?”

楊偉說:“滾蛋吧你,我就是再喜歡小妹也不能奪你所愛呀。”

柏海說:“小韻的工夫特棒,保證你開心。”

小韻說:“我的乖當耶,這回玩大了。”

楊偉和小韻去了另一個房間。柏海說:“老弟,也給你找一個吧。”

我說:“不不,咱倆說話就好。”

柏海說:“那不行,得找一個。”

柏海伸手就撥客房服務電話。我上去按住了。我說:“我愛看錄像,我不喜歡和雞玩。”

柏海說:“要不明天你和小韻玩玩?”

我說:“你胡說什麼呀,我就想看錄像。”

柏海說:“老弟恁年輕,咋一點情調也沒有啊。”

柏海已經兩天沒有睡覺了。楊偉的到來,讓他懸著的心落到了實處,在和我說話的時候,不由己地打起了鼾聲。我也睡了,但我難以入眠。我對自己說,孫尿,這可是你一生睡的最好的床,如若你不能進入睡眠狀態,你一定會遺憾。這麼好的床睡著,覺一定很香很甜很舒服,也一定能做個美夢。這張床對孫尿來說意義非凡。

我曾經睡過北京的床。那年,我懷揣著饑餓來到北京的時候,是北京地下室的床盛情容納了我。北京地下室的床真好,讓我躺下就進入了夢鄉,而且繪製了一幅最美的地圖。這讓我終生難忘。我常常回憶我看到那幅最美的地圖時我哈哈大笑的情景。這個時候,我的幸福難言於表。

現在,我又睡在了北京的床上,準確地說,是北京五星級賓館的床上,可我難以進入夢鄉。我心中沒有產生睡在北京地下室床上的自豪感,我很失落。

在監獄的時候,我和所有的犯人一樣,遇到失眠時,我們采用的方法確是驚人的一至,那就是進行一個人的生命運動。待一個人的運動結束後,我們順利地進入了夢鄉。那真是覺也甜夢也香。

這一天來,我經曆的太多,我的大腦昏昏沉沉,我的眼皮又酸又澀,我的肢體疲憊不堪,可我卻沒有辦法進入睡眠。我開始一個人的生命運動。孫婷婷赤裸裸地走向我,然而,孫婷婷把我變成真正意義上男人的畫麵卻沒有出現。一個人的運動有始無終地進行著,不耐煩的孫婷婷赤裸裸地走出了我的視頻,她臨走時的哀怨一瞥,讓我有氣無力地終止了運動。香甜的夢還在拒絕著我。

也許這高貴的床不適合我,也許幹燥的暖氣不適合我。高貴的床,讓我的身軀飄浮在空中;幹燥的暖氣,讓我口幹舌燥。這不是我的身體需要的生存環境。除此之外,我還沒有找到更充分的理由說服自己。在我睡硬板的時候,我的思維是那麼的鍵壯,曾經擊敗了一個又一個試圖改變我意誌的政府幹部。在我的法定刑減完以後,我的思維能力更是得到了空前的發揮。一次單位新來的李監區長找我談話。他說:

“孫尿,從他們的介紹中,我知道你為監區的發展做了大貢獻,當然也得到了相應的回報。”

我說:“有啥話直說,我不習慣拐彎磨角。”

李監區長說:“不少犯人反映你經常搞特殊,這樣不好,影響大家的改造。以後多注意些,我不是說不讓你搞特殊。”

我打斷他的話說:“什麼叫特殊。別人都不知道的特殊,這是不是意義上的特殊。就象一個人犯了罪一樣,還沒有證據說明他犯了罪,他在大街上走著,你能過去對他說,你是個盜竊犯或者你是個詐騙犯嗎?不能。為什麼?因為法律還沒有認定他犯了罪。你僅靠自己的判斷是不行的。新刑法有明確規定,沒有法律認定的行為不叫犯罪。就象我搞特殊一樣,沒有人看到的行為,不屬於特殊。既然,政府也允許我搞特殊,但別人看不到我特殊的行為,您說,這特殊還叫特殊嗎?換句話說,我知道,林子大了,啥鳥都有。我一直注意著自己的行為,能不給政府找麻煩就不找麻煩。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人看到我的出格行為,僅靠他們的主觀臆斷能說明啥問題。作為洞察秋毫的政府,是不會聽風就是雨的。我說的對吧,李監區長。”

還有一個姓孟的科長,一直對我耿耿於懷,總想找機會收拾我。在他分配到監獄工作不久的一天,他看不慣我的行為,就把我喊進他的辦公室。我的一句話惹惱了他。他說,孫尿,今天我要讓你知道專政機關的厲害,看你還敢不敢無理取鬧。他極不冷靜地拿出了電警棍。我平靜地說:

“請你告訴我,你在政法大學讀書的時候,是不是你的教授告訴你,在你說服不了犯人的時候,電警棍可以幫助你說服?要是這樣的話,我今天可以滿足你,來吧,還愣著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