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3)

十幾年的監獄生活中,和楊偉真正意義上的接觸是在監獄犯人醫院進行的。那時候,我的法定刑已經減完,我隻能等釋放那一天的到來。我又是那種心比天高,命比紙薄的人,偏偏又不安於現狀,想折騰個保外就醫或病釋什麼的,能早一天出來就早一天出來。人是為希望而存在的,一旦生命裏沒了希望,存在的意義也隨希望的消失而消失。我對監獄犯人自殺的現象進行過研究。他們選擇死,是因為他們看不到希望。人在沒有希望的時候,是沒有痛苦可言的,他內心隻有絕望。

凡是把死掛在嘴巴上的人,他不會死。選擇自殺的人都作了充分的準備,別說你不知道他要自殺,就是你知道,也是攔不住他的。監獄最頭疼看不到希望的犯人。看不到希望的犯人有兩種,一種是看不到生存下去的希望,他會選擇自殺;還有一種,就是看不到減刑的希望,監規獄紀對他也就失去了約束力。看不到減刑希望的也有兩種情形,一種是有刑減,種種客觀原因造成他減不了刑,通過政府的努力,還能使這部分人看到減刑的希望;另一種是沒有刑可減,也就是說,按照法律規定,他該減的刑期,已經減完了,再呈報減刑,已經屬於違法行為。我就屬於這一種。

那時候,到我釋放那一天還有五年。五年是多長時間?是60個月。60個月是多長時間?是1825天。1825天是多長時間?是43800個小時。43800個小時是多長時間?是2628000分鍾。2628000分鍾是多長時間?是157680000秒鍾。我們最習慣用“度日如年”來形容坐監獄,意思是說監獄的時光難熬。如按度日如年來計算的話,我還有1825年。這是無情的數據,從這些無情的數據裏,我能找到希望嗎?就這我還沒有把潤年算進去呢。那時候,我已經在監獄熬過了10個春秋。如若你飲酒駕駛被交警查處拘留10天或半月的,你不記一輩子才怪哩。

想保外就醫,就得有“病”,沒“病”你咋住院?你不住進醫院,怎麼能夠保外就醫?我得先有“病”。那時候,我早已為這一天作準備了,我和醫院的關係搞的特熟,隻等我有“病”的這一天到來。我得製造一假象。我對假象早已有深刻的理解。在創優秀部級學校的時候,政府組織我們補各類材料,有的犯人不知怎麼辦,我說,所謂的假象,就是假的,看上去,必須和真的一樣。如果和真的不象,那肯定就是假的。為了假的和真的一樣,我們隻有假戲真做,發揮想象,才能製造出真的假象。在那個每周四政治教育時間,我暈到在廁所裏,我佯裝休克,被抬進了醫院。我之所以暈倒在廁所,是為了造成影響。

就這樣,我“名正言順”地住進了醫院。然而,想象和現實相差甚遠。想保外的前提,不是你“病”的多重,而是你的鈔票有多重。那時候,兩毛錢一盒的煙早就買不到了,最便宜的也得兩元。我的身體根本就背不動鈔票,別說三萬兩萬了,就是一張大紅票我也拿不動。作了幾年努力等來的希望瞬間即逝了。唯一的選擇,隻有混天度日。就在我在醫院混天度日的時候,在門診剩化室碰上了楊偉。

楊偉的住院證已經開好了,就是沒有政府醫生的簽字,住不了院。我們都是犯人麵子上的人,當然熟識,但沒有深交而已。我問怎麼回事。犯人化驗員說,沒有人敢上去找政府醫生簽字。我說,你拿上去簽一下不就得了。他說,楊偉所在監區的犯人頭來交待過了,不能讓他住院。我一聽就來了氣。我說,犯人頭算他媽的鳥,我去找政府醫生給他簽。我常幫助醫院出個板報什麼的,和政府醫生很熟。我領著楊偉來到政府醫生辦公室,

我把楊偉的住院證放在張醫生麵前說:“勞你大架,簽個字。“

張醫生說:“孫院長發話了,我哪敢不執行?”

張醫生簽字後問:“是誰住院?”

我指指楊偉說:“就是他。”

張醫生說:“你吃的白白胖胖的哪象有病的樣,是不是又來泡病號的?”

楊偉說:“我血壓高,這幾天心間區疼。”

張醫生說:“你行啊,術語都用上了。”

我和楊偉走出辦公室後,楊偉說:“你們關係可以呀,政府醫生都和你開玩笑。”

我說:“你還不知道我這個勁,到哪都沒個正形。”

後來,那個犯人化驗員對我,孫尿,除了你,我們醫院的犯人沒一個敢找政府醫生給楊偉簽字。我說,是不是他的病是假的。化驗員說,假不假都無所謂,他在監區剛挨過收拾。我說啥事還值得收拾老犯人。化驗員說,說出來你不信,查衛生的時候,在他床上發現了一根**毛。楊偉不服。你還不知道他那監區的勁。

其實,我也清楚,這麼些年來,楊偉總是挨收拾的原因何在,這和他改造初期的一個又一個創意有關。不管他調到哪個監區,總是政府和犯人頭嚴管的對象。一根粗心大意的**毛,而且是在自己床上的**毛,挨一頓苦不堪言的收拾,這在自由世界可以說是匪益所思。然而,在監獄它就可能發生,而且能夠保持常常發生。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差不多,每個犯人都能做到。

楊偉最精彩的監獄創意,就是在住院期間完成的。可以說,這是不損人利己的典範。

在醫院的頭幾天裏,楊偉把自己放在病床上,除了吃飯上廁所,他就沒下過床,他在進行著艱苦的思考。和他一起入監也是判處無期徒刑的犯人,有的已經拿到了釋放證,這不能不讓他的心理失衡。一個犯人在監獄混的好壞,減刑的多少也是不可或缺的條件。當然,隨著與時俱進,不知幾何時,悔罪的表現不再是衡量一些犯人是否能夠呈報減刑的必須條件。楊偉做過記者,他有敏銳的洞察力。他的思考完成後,回到監區,向他的江監區長彙報他的思想。他報告獲得準許後,走進了江監區長的辦公室。江監區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