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胡耀邦宣布中央決定在沿海一線,北自遼寧省的大連,南到廣西的北海,選擇若幹城市采取某些特殊的政策。遵照小平同誌的指導,不叫特區,但可稱為開放城市。
3月26日至4月6日,中共中央書記處和國務院聯合召開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著重研究沿海部分港口城市如何進一步開放的問題。
到會的有天津、上海、大連、煙台、青島、寧波、溫州和北海等8市的負責人,深圳、珠海、汕頭、廈門4個經濟特區和海南行政區的負責人,以及這些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區的負責人。這次座談會曆時12天,會議開得非常活躍、生動,來自各地的負責人和中央有關部門的負責人都在會上作了專題發言。會議就進一步開放大連、秦皇島、煙台、青島、連雲港,南通、上海、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等14個沿海城市,擴大這些港口城市對外開展經濟活動的權力,並對這14個港口城市投資辦廠的外國人士、港澳同胞、華僑、台胞及其公司、企業給予優惠待遇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4月30日,製訂的《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迅速得到了中央的同意。國家對這14個城市實行了優惠政策:擴大對外經濟活動的自主權,放寬利用外資、引進先進生產技術和建設項目的審批權;對外商投資實行優惠政策;可以劃出一定的區域作為對外新技術開發區,大力發展原料加工出口工業;調整幾個城市的開放類型;加強基礎建設等。
《紀要》在5月4日被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即《關於批轉(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的通知》。通知指出,14個沿海港口城市工業基礎較好,科技力量較強。開放這些城市,是發揮沿海大中港口城市的優勢,加強經濟的發展,開創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新局麵,是較快地克服經濟、技術和管理的落後狀況的對策,而且它們與4個經濟特區聯係起來以後,從北到南聯成一線,成為我國對外開放的前沿陣地。
8月15日,根據中央和國務院的決定,國務院發布了《關於經濟特區和沿海14個港口城市減征、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暫行規定》,對在4個經濟特區和14個開放港口城市投資興辦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獨資企業的外國和港澳地區的公司、企業以及個人,給予稅收方麵的優惠,並且使14個港口城市獲得了部分特區政策。
開辟沿海經濟開放區是對外開放的第三步決策。1985年1月25日,國務院召開長江、珠江三角洲和閩南三角地區座談會。會議決定把這3個“三角”地區,連同城市和農村一起對外開放,辟為沿海經濟開放區。
長江三角洲地跨江蘇、浙江兩省和上海市(後擴大為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4省1市),麵積5萬平方公裏,是我國最富饒的河口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位於廣東省中南部,西起三水,東至石龍,南至崖門。
閩南廈漳泉三角地區(廈門、漳州、泉州)位於福建省東南部,範圍包括30個縣。這3個三角地區雖然有“魚米之鄉”、“絲綢之府”、“花果之洲”的美稱,但是過去經濟卻發展緩慢。
為了改變3個三角地帶經濟發展較緩慢的局麵,中央決定把政策進一步放寬,把經濟搞活,使這三個地區較快地發展起來。因此,這3個地區所要擔負的任務是:建立內外結合,以外向型為主的經濟,大力發展出口產業,增加創彙能力;努力引進先進的科學技術,加以吸收消化和創新,推動全國科技的進步,為國內市場提供更多的優質產品,為國家積累更多的資金;學習國外社會化大生產的經營管理方式和經驗,創造適合我國實際的新的經營管理方法。
14個沿海城市和3個經濟開放地區執行新的開放政策之後。經濟建設有了長足的發展:通訊、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得到了加強,商業、服務業迅速發展,並興建了一批賓館和旅遊設施。如青島市興建了青島新港和青島至膠縣鐵路,增設了萬門電子程序控製自動電話項目,並改建了機場;上海市加強了市政建設投資,興建了火車新站、國際電信大樓,改建了國際虹橋機場等。
六、開發海南開發浦東
4個經濟特區、14個沿海港口城市、3個三角地區和遼東半島、膠東半島沿海經濟開發區等相繼建立,標誌著我國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沿海經濟開放區的對外開放格局基本形成,並開始承擔起外引內聯,“兩個輻射扇麵”的作用。在此基礎上,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開始考慮我國第二大島嶼--海南島的經濟開發。
海南島是我國僅次於台灣島的海島,總麵積達3400多平方公裏。海南島位於熱帶亞熱帶的過渡地區,四季如春,礦產和旅遊資源相當豐富,具有建省的基礎。偉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就曾經提出過海南建省的想法,卻因英年早逝和北伐戰爭而未能付諸實踐。中華民國時期,海南島雖然是一個特別行政區,但在建製上仍然隸屬於廣東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也沒有進行建省工作,仍然為廣東省轄下的一個行政區。
但是,中國從未放棄開發海南島的工作。
1983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確定海南以對外開放促進島內開發的方針,授予海南行政區在對外經濟活動方麵以較大的自主權。中央、廣東省和海南駐軍從各方麵支持海南島的開發建設。
1984年3月到4月,在中央書記處和國務院聯合召開的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上,還進一步討論了海南的開發問題。
1987年8月,國務院向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建議撤銷海南行政區,將海南行政區從廣東省劃出,單獨建立海南省。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審議了這一議案,於9月5日通過決定,提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準,並授權國務院成立海南建省籌備組。9月23日,以許士傑為組長的海南建省籌備組宣告成立,開始了海南建省的籌備工作。
1988年2月,中共中央決定設立中共海南省(籌建)工作委員會。
1988年4月13日,七屆人大一次會議一致通過了設立海南省的決定和建立海南經濟特區的決定,授權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遵循有關法律的前提下製定法規,在海南經濟區實施,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5月4日,國務院頒布了《關於鼓勵投資開發建設海南島的規定》,接著又批轉了《關於海南島進一步對外開放加快經濟開發建設的座談會紀要》。8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了《加快海南經濟特區開發建設的若幹規定》後,許士傑在中共海南省委第一次代表大會上作了《大膽發展生產力,開創海南特區建設的新局麵》的報告。報告指出:海南建省辦特區,目的在於充分發揮海南的資源和地理優勢,引進和采用國際國內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大力發展生產力,使海南在當今中國改革、開放和實現“一國兩製”中發揮重要作用。
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海南島將成為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實行比深圖為上海浦東新區發展現狀圳、珠海、汕頭和廈門更為“特殊”的政策。具體地說,更“特”在以下幾個方麵:有權批準投資額在2億元人民幣之內的建設項目;海南的經濟運行主要是市場調節,建立多元化經濟所有製結構;國內其他地區用進口原材料和半成品在海南加工增值20%的產品,都視為海南產品;中央每年給海南2億元的低息和無息貸款,8年內給8億元的財政補貼;實行財政包幹等。
海南省的開放,使這個海島成為舉國矚目的熱點,在國際上也掀起了一個赴海南投資的熱潮。1988年初,上島考察和洽談的國內外經濟團體達600餘批、2000多人次。截止1989年8月,境內外在海南省新成立的企業達2000多家,合同計劃投資和注冊資金達人民幣47億元,外彙3億美元。特別是90年代以來,港商、台商和日商在海南掀起了一股房地產熱,大麵積的土地被外商和港、澳、台同胞所租用和開發。
海南建省和辦經濟特區,為國家引進了大量的外資和先進的生產技術。
上海是我國最大的工商業城市,在上海的浦東地區實行開放。這將對加速我國現代化建設發揮重大作用。
1989年底,上海市在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中提出開發浦東作為90年代上海經濟發展目標的設想。中共中央、國務院對開發浦東給予了高度重視。國務委員鄒家華在上海現場辦公期間,踏勘了浦東地區。
1990年3月,姚依林受李鵬委托到上海,對開發浦東進行調查研究。
4月18日,李鵬總理親臨上海視察,正式宣布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上海開發浦東、開放浦東,原則批準在浦東新區實行沿海開放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某些經濟特區政策。6月2日,中共中央正式批準了上海市《關於開發浦東開放浦東的請示》。浦東的開發和開放,給上海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新的血液,起到了強有力的推動作用。
從1990年到1992年,短短的二三年間,浦東成為外商投資的熱點,吸引了上億美元的資金。浦東的開發帶動了上海,甚至推動了長江中下遊地區改革開放的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