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12章 第12章(2 / 3)

他的意思很明白。

作為一個未成年,而且是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她需要更加權威且公正的審判。

作為她的代理律師,李煌已經以李甜的名義對胡廣誌提起訴訟,印刷廠如果硬要把此事當成家事處理,那麼就等著和胡廣誌一起上法庭。

至於她已經請了律師準備打官司,卻為什麼又要鬧到印刷廠來?

原因就更明顯了。

“我的代理人李甜李女士,父母雙亡且未成年,是整個社會上最弱勢的弱勢群體。她被胡廣誌逼迫成婚,在農村老家已經被承認了夫妻關係。即便解除了婚姻關係,也無法令附近的村民信服,這對我的代理人李女士的生活和未來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影響和傷害。因此,我的代理人除了要求應有的賠償之外,還要請貴廠負責人去村裏為她正名,證明他們之間從一開始,就不存在婚姻關係。”

廠長一個頭兩個大,隻能軟聲軟語地問李甜願不願意私了。

“私了?”木錦眨巴著眼睛詢問:“法律條款寫的明明白白,有人明知故犯,你居然要我私了?廠長大人,您是想要包庇他麼?”

廠長當然不是要包庇胡廣順,他是不得不在意印刷廠的名聲。

這事兒鬧出去固然是胡廣誌的個人行為,但他到底是印刷廠一員,不說是副廠長這樣的職位,就是一個普通的工人,都會影響印刷廠的名聲。

可惜不論是他怎麼解釋請求,木錦都不點頭。

她就要打官司,就要把事情鬧大。

胡廣誌也瘋了,居然大聲高喊,說他根本沒有碰她,不信讓人檢查。

但木錦憑什麼讓人檢查?

反正他和李甜結婚是事實,新婚之夜有沒有發生關係,根本改變不了什麼。

她就是一口咬定他欺淩弱小,胡廣誌根本無法辯解。

而且,木錦也不算是單打獨鬥。

她真要在農村想著私了,說不定還真影響不了他什麼。

前身李甜不就是,隻因為不想讓妹妹嫁傻子,和他鬧事打了幾個電話,就被他火急火燎地趕回去殺了。

前車之鑒,木錦當然不會讓自己陷入那種境地。

胡廣誌大小也是個領導。

雖然已經換了一個世界,但人麼,到了哪裏都少不了鬥爭。

兩世為人的木木錦早知道什麼是江湖,自然也知道胡廣誌這個位置,眼紅的人必定不少。

隻要有利益,必然有敵人。

隻要有機會,敵人們就絕不會浪費。

知法犯法,欺淩未成年孤兒,這是一個不小的罪名。

隻要不稍微推一把,胡廣誌這個副廠長的位置就坐不穩了。

木錦不用擔心印刷廠全力保他。

接下來的幾天,木錦都住在小旅館裏麵。

胡廣誌倒是來找過她,一副低聲下氣的樣子,大概是想要讓她撤銷控告的計劃。

為了驗證係統是否還在,亦或者是否會按照胡廣誌的意願對自己下手,木錦假裝成李甜,去見了胡廣誌一麵。

為了刺激胡廣誌,她不僅和他見了麵,還直接動手,用偷藏的匕首攻擊他。

最後的結果是,木錦全身而退。

雖然匕首隻傷了胡廣誌一點皮,隻在手臂上留下了丁點大的口子。但他的確隻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反抗和躲避,並沒有叫出個什麼超出世界的力量來保護自己。

也就是說,胡廣誌並沒有撒謊,那個名字叫做係統的東西真的已經離開了。至少已經不受胡廣誌的調遣和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