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章 你父母親交代了(2 / 2)

“你的口供隻是一個證明,我給你看證據……”

雲擰打開相機,回放照片:

“這個是你胸口的照片,你說你係了完全帶,確實是係了。

但是痕跡是從右肩膀到左下腹,明顯是副駕安全帶的痕跡。

再看看你兒子胸口的照片,勒痕是從左肩膀到左下腹,這是主駕駛位置安全帶的痕跡。

另外,高速公路沿途有卡口拍照,可以佐證你兒子開車,你坐在副駕。”

當事人男子一抽一抽的,他無論如何都想不到一個安全帶確定了駕乘關係。

“你車上有行車記錄儀,我剛才回看了一下,是你指揮你兒子衝上自救匝道。

還好,你們人沒事,僅是財產損失。這是不幸中的萬幸。”

當事人男子一想到自己兒子準假不符,報不了保險。

車子嚴重受損,自己掏錢修是一大筆錢。貨物的損失不算大,起碼在承受範圍之內。

“警官!你行行好,我們開大車的不容易,討口飯吃。”

他又將一紮紅色的‘毛爺爺’遞給雲擰。

雲擰一邊說一邊往下走,“師傅!你的意思,我懂,你想報保險,但是事實是什麼就是什麼。最好收起你的錢,否則後果更嚴重。”

“我兒子的準駕不符,你們處罰,我二話不說。

警官!在事故認定書,你可不可以寫是我開的車?我要報保險。

警官!求求你了,放過我們一家子,全家人靠開大車吃飯,家裏有兩個癱瘓的老人。

這趟出來拉貨,我帶著兒子,熟悉各地的路況,等他的駕駛證升到a照,我將車子交給他,我回家照顧老人。

警官!你高抬貴手……放過我一家子,我們討生活不容易。”

“師傅!收好你的錢,事實是什麼就是什麼,我們警察按證據處罰。

我明確告訴你,你再塞錢,不僅處罰你兒子準假不符和行政拘留,而且連你一起處罰。

你的行車記錄儀明明白白的錄下,是你讓你兒子開車。”

當事人男子手中拿著一遝錢,呆呆的站住,沒有跟上雲擰。

愣住了幾下,又立即追上雲擰。

“警官!你可不可以高抬貴手?”

“錢,收起。”雲擰回頭,犀利地眼神盯著他,嚴肅的說,“事故認定書寫的是你兒子的名字。

處罰你兒子的準駕不符,交警隊可以不作出行政拘留,隻罰款。

若你們無理取鬧,你兒子的黃糧是免不了,連你的駕駛證也保不住。明白嗎?”

“警官!我明白,我明白……”當事人男子頭搗鼓得撥浪鼓般。

雲擰確定了駕乘關係,帶著一個協警,又參與搬運貨物。

清晨六點三十分鍾左右,三十一、二噸的香蕉終於從肇事車輛裝到駁貨車輛。

施救半掛車的大拖車不得不占用兩個車道,於是服務區組員在坡頭平直路段,管控所有車輛。

七點十五多,大拖車將事故車輛拖離自救匝道。

八點四十多,雲擰和兩位協警回到中隊,匆匆吃了早點,倒頭睡覺。

中午十二點多鍾,肇事車輛的當事人全部到了中隊。

如雲擰所預料,駕車的年輕男子傷勢沒有大礙,連軟骨組織都沒有受傷,藥都沒有開。

是他自己不放心,貼了雲南白藥膏,購買了一套雲南白藥氣霧劑。

雲擰問起駕乘人員。

年輕男子還狡辯車不是他開的,是他父親駕駛。

雲擰心裏腹誹當事人可以海闊天空呀,若沒有證據,真的是處罰不了。

“師傅!這些是證明你開車的照片,還有你父母親已經交代了。

你配合得好,可以不作出行政拘留。你上網搜搜,準駕不符的處罰。”

年輕男子不死心的在手機上搜: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四款之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處罰種類:罰款;可以拘留(0-15天)。

年輕男子抬起頭,態度誠懇的說:“警官!是我開的車,請給以從輕處罰。”

【作者題外話】:各位大大!請多多支持,萌新老男人需要能量,你們的票票是我前進的動力,快了砸我吧!